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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三百十八 列传一百五(4)

  定廓尔喀十五人:大学士福康安、阿桂、和坤、王杰、孙士毅,领侍卫内大臣海兰察,尚书福长安、董诰、庆桂、和琳,总督惠龄,护军统领台斐英阿、额勒登保,副都统阿满泰、成德。
  功稍次者列於后,儒臣为之赞,惟阿桂与海兰察四次皆前列。阿桂定金川元功,定台湾首辅,皆第一;定廓尔喀以爵复第一,让於福康安。道光三年二月,宣宗命配飨太庙。子阿迪斯、阿必达。
  阿迪斯,初以三等侍卫坐阿桂征缅甸无功,夺职,发遣广西右江镇。逾年赦复官。累迁兵部侍郎,袭一等公。复累迁成都将军。以川西盗发,逮问,发遣伊犁。赦归。卒。
  阿必达,初名阿弥达,高宗命更名。阿桂得罪,夺蓝翎侍卫,发遣广东雷琼镇。赦归,复官。擢二等侍卫,命赴西宁祭告河神,探黄河真源,上命辑入河源纪略。累迁工部侍郎。卒。阿必达子那彦宝,官至成都将军;那彦成,自有传。
  论曰:将者国之辅,智信仁勇,合群策群力冶而用之,是之谓大将。由是道也,佐天子辨章国政,岂有二术哉?乾隆间,国军屡出,熊罴之士,因事而有功;然开诚布公,谋定而后动,负士民司命之重,固无如阿桂者。还领枢密,决疑定计,瞻言百里,非同时诸大臣所能及,岂不伟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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