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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志第五十一(4)

  先是,博士刘致建议曰:

  窃以礼其大于宗庙。宗庙者天下国家之本。礼乐刑政之所自出也。唐、虞、三代而下,靡不由之。圣元龙兴朔陲,积德累功,百有余年,而宗庙未有一定之制。方圣天子继统之初,定一代不刊之典,为万世法程,正在今日。

  周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昭处于东,穆处于西,所以别父子亲疏之序,而使不乱也。圣朝取唐、宋之制,定为九世,遂以旧庙八室而为六世,昭穆不分,父子并坐,不合《礼经》。新庙之制,一十五间,东西二间为夹室,太祖室既居中,则庙、宋之制不可依,惟当以昭穆列之。父为昭,子为穆,则睿宗当居太祖之东,为昭之第一世,世祖居西,为穆之第一世。裕宗居东,为昭之第二世,兄弟共为一世,则成宗、颀宗、显宗三室皆当居西,为穆之第二世。武宗、仁宗二室皆当居东,为昭之第三世。昭之后居左,穆之后居右,西以左为上,东以右为上也。苟或如此,则昭穆分明,秩然有序,不违《礼经》,可为万世法。

  若以累朝定制,依室次于新庙迁安,则显宗跻颀宗之上,颀宗跻成宗之上。以礼言之,春秋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于闵公之上,史称逆祀。及定公正其序,书曰“从事先公”。然僖公犹是有位之君,尚不可居故君之上,况未尝正位者乎?

  国家虽曰以右为尊,然古人所尚,或左或右,初无定制。古人右稷极而左宗庙,国家宗庙亦居东方。岂有建宗庙之方位既依《礼经》,而宗庙之昭穆反不应《礼经》乎?且如今朝贺或祭祀,宰相献官分班而立,居西则尚左,居东则尚右。及行礼就位,则西者复尚右,东得复尚左矣。

  致职居博士,宗庙之事所宜建明,然事大体重,宜从使院移书集议取旨。

  四月辛巳,中书省臣言:“世祖皇帝始建太庙。太祖皇帝居中南向,睿宗、世祖、裕宗神主以次袝西室,顺宗、成宗、武宗、仁宗以次袝东室。迩者集贤、翰林、太常诸臣言,国朝建太庙遵古制。古尚左,今尊者居右为少屈,非所以示后世。太祖皇帝居中南向,宜奉睿宗皇帝神主袝左一室,世祖袝右一室,裕宗袝睿宗室之左。显示、顺宗、成宗兄弟也,以次袝世祖室之右。武宗、仁宗亦兄弟也,以附裕宗室之左,英宗袝成宗室之右。臣等以其议近是,谨绘室次为图以欹,惟陛下裁择。“从之。五月戊戌,附显宗、英宗凡十室。

  三年十二月,御史赵师鲁以大礼未举,言:“天子亲祀郊庙,所以通精诚,迓福厘,生烝民,阜万物,百王不易之礼也。宜讲求故事,对越以格纯嘏。”不报。四年,台臣复以为言,帝曰:“朕遵世祖旧制,其命大臣摄之。”

  是年夏四月辛未,盗入太庙,失武宗神位及祭器。太常礼仪院官皆斥罢。壬申,重作武宗金主及祭器。甲午,奉安武宗神主。

  致和元年正月,享太庙。御史邹惟享言:“时享太庙,三献官旧皆勋戚大臣。而近以户部尚书为亚献,人既疏远,礼难严肃。请仍旧制,以台省院重臣为亚献。”从之。

  天历元年冬十月丁亥,毁显宗室。诏时享改用仲月。十一月,帝宿斋服衮冕,享于太庙。

  元统二年四月,亲奉文宗神主袝于太庙,时寝庙未建,权于英宗室次结彩殿以奉安神主。御史台言:“宜因升袝有事于太庙。”从之。是年,罢夏季时享。

  后至元三年正月,袝宁宗神主于太庙。八月,京师地大震,太庙梁柱裂,各室墙壁尽坏,文宗神主及御床皆碎。敕作文宗新主、玉册,依典礼祭告焉。十月,平章彻里帖木儿以星变,议减太庙四祭为一,御史吕思诚等十九人劾之,不听,竟罢冬享。自后二年、三年、四年一祭,以垦变而减宗庙之祭享。其去恐俱修省之意远矣。如仞里帖木儿者,宜科以擅议宗庙之罪,帝乃信用其言,何也?

  至正三年,荷有事于南郊,告祭太庙。至宁宗室,问曰:“朕宁宗兄也,当拜否?”太常博士刘闻对曰:“宁宗虽弟,其在位时陛下为之臣。春秋时,鲁闵公弟也,僖公兄也。闵公先为君,宗庙之祭,未闻僖公不拜。礼当拜。”从之。十五年十月,以郊祀,命皇太子祭告太庙。二十年十二月诏:“太庙影堂祭祀,乃子孙报本之事。近以兵兴岁歉,累朝四祭减为春秋二祭,今宜复之。”然国事日棘,竟不能举行旧典云。

  六年六月,诏毁文宗室。是月,监察街史言:“尝闻《五行传》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近年雨泽愆期,四方多旱,而岁减祀事,变更成宪,原其所致,恐有感召。钦惟国家四海乂安,百有余年,列圣相承,典礼具备,莫不以孝治天下。古者宗庙四时之祭,皆天子亲享,莫敢使有司摄也。盖天子之职,莫在于礼,礼莫大于孝,孝莫大于祭。世祖皇帝自新都城,首建太庙,可谓知所本矣。《春秋》之法,国君即位,逾年改元,办行告庙之礼。伏自陛下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未尝躬诣太庙,似为阙典。方今政化更新,并遵旧制,告庙之典,理宜亲享。”时帝在上都,台臣以闻,诏曰:“俟朕到大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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