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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七章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5)



    ……

    不过短短十天,在易笙的强攻猛进下,我的世界迅速沦陷,之前的坚持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只能任由他一反往日的慵懒,用飞一般地速度强势突进,异常勤奋地表演着传说中的所谓鸠占鹊巢。各种他的私人物品,被一点点地搬进我的房间,我的浴室,甚至是连我妈都不被允许踏入的书房——在堆砌着各种小说、漫画、美容和八卦杂志的书柜旁,放着一张深茶色小几,搭着一个颜色鲜艳造型可爱的坐垫,便成了易笙的工作场所,也是他在我家驻足最久的地盘。

    易笙最爱窝在这方不算舒服却能让我一抬眼就瞧到的角落,一边哼着诡异的歌,一边敲击键盘,时不时地送上一个实在萌不起来的猥琐媚眼。

    即便是一直努力无视他存在的我,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易笙,真的已不是那个连书都读不好的超级差生了。偶尔提及他的工作时,他总是显得那样自信,闪闪发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我想易笙一定是非常喜欢他的工作,喜欢得愿意没日没夜地去付出,所以即便是赖在我身边的日子里,也常常抱着他的电脑,关注那些我永远看不明白的数据,看那些我如何也提不起兴趣的新闻。

    其实,关于那些,易笙看得并不兴奋,但是非常认真。他认真时的样子帅气逼人,害一直努力无视他的我,总管不住自己心的,动不动就走了神。

    打开半天却还是白板一片的屏幕上,常常倒影着我不自觉的微笑,亦是那样愉悦。我自欺欺人地偷望他如飞的手指、炯炯有神的眸子及俊帅非凡的侧脸,心里有些酸酸的,想着看过这样的他的女同事,有多少人还能好好地守住自己的心。

    他不是我的,迟早要离开。我一遍遍地这样告诉自己,又一遍遍地默默反驳——至少现在,他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放眼望去,我不算太小的房子里,我不算宽广的生活空间,到处都留有易笙的气息和痕迹。他就像块揭不去的膏药,走到哪儿粘到哪儿,抬头低头转头,怎么都能看到他,贴身得我快找不到喘息的空间和时间。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洗澡上厕所,我们几乎没有分开过:

    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赖床,抢着同一条被子,最后总是易笙被我踢下去做早饭;

    中午,我们一起偷懒不做午饭,简简单单用营养又方便的三明治打发,往往还各自抱着各自的电脑,很没出息地挖着地雷,还被轰得稀里哗啦,惨不忍睹;

    晚上,我们一起用很多便宜又好吃的食材做丰盛无比的晚餐,吃得肚子往外凸,才一脸满足的手牵着手出门散步,时不时还来一下追狗的乐趣,看着狗狗们冲我们愤怒狂哮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一起笑到不行;

    我们还会一起逛超市,比较货架上的各种美味,彼此鄙视对方的眼光和品味,再不停鼓吹自己喜欢的产品,认真的程度几乎让守在一边的推销员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下岗……

    不过短短数日,我们已做尽了所有傻瓜情侣做过的傻事儿,和所有的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开心胡闹地度过每一天。

    我们甚至幼稚到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家务的归属,虽然运气差人一等的我,总是输给上帝偏爱的他,但我也有秘诀和强项——耍赖。

    每当轮到我最不想的家务,我便又是横眉又是竖眼的,努嘴努到整张脸都扭曲,硬要他慢出输给我。

    每当那个时候,对我不要脸不要形象的无耻行径完全看不下去的易笙,便只能在我可媲美樱木花道的杀人目光中,苦着脸配合着假装输给我,然后认命地去拨弄他也不那么擅长的洗衣机。

    每天晚上十点,易笙会非常有大男人气势地强行将我架离电脑,连拖带拽,绝不准我赖在书房里浪费时间,让我改头换面从此当个早睡早起的好宝宝。

    可最后的最后,却常常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跟我一起抱着手提窝在被窝里,看让人不敢自己上厕所的恐怖片,一起被吓得脸色发青。

    我们相互依偎,手脚交缠,度过每一个夜晚,在彼此的温度中,渐渐找到了幸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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