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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4)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砺,令銛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客僧岭,女为贼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妻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贼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其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耶!”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舁归敛之。
  李马儿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殁,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养舅姑。有王成者,闻袁氏有姿色,挟势欲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更二夫,宁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赛儿,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李氏谓其女曰:“汝父既为军所逐,吾与汝必不得脱。与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杀我。”李氏即以军所遗镮刀杀其女,遂自杀。竹贞闻之,为之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有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妻也。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岂留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尔!”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妻也。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复事人乎!”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张讷妻刘氏,蓝田人。讷为监察御史,早卒,刘守志不二。河东受兵,刘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脱,遂与二妇孙氏、姚氏决死,尽发赀囊分给家人,妇姑同缢焉。
  有华氏者,大同张思孝妻,为貊高兵所执,以不受辱见杀。其妇刘氏,僵压姑尸,大骂不已,兵并杀之。后家人殓其尸,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闾之女。大都被兵,卜颜的斤谓其夫曰:“我乃国族,且年少,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乎!”遂自缢而死。
  时张栋妻王氏语家人曰:“吾为状元妻,义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恸,亦赴井死。
  安志道妻刘氏,顺州人。志道及刘氏之弟明理,并登进士第。刘氏避兵匿岩穴中,军至,欲污之,刘氏曰:“我弟与夫皆进士也,我岂受汝辱乎!”军士以兵磨其体,刘大骂不辍声,军怒,乃钩断其舌,含糊而死。
  宋谦妻赵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赵氏子妇温氏、高氏,孙妇高氏、徐氏,皆有姿色,合谋曰:“兵且至矣,我等岂可辱身以苟全哉!”赵即自经死,诸妇四人,诸孙男女六人,众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齐关妻刘氏,河南人。关应募为千夫长,战死泽、潞间。刘氏贫无所依,守志不夺。有来强议婚者,刘氏绐曰:“吾三月三日有心愿,偿毕,当从汝所言。”是日,径往彰德天宁寺,登浮图绝顶,祝天曰:“妾本河南名家刘氏女,遭世乱,适湖南齐关为妻。今夫已死,不敢失节也。”遂投地而死。
  王宗仁妻宋氏,进士宋褧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从夫避于铧子山。夫妇为军所虏,行至玉田县,有窥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宋氏谓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身累君。”言讫,遂携一女投井死,时年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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