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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五章 岁月是朵两生花)(2)



    十天后的早上,我一出门就遇见了易笙。他单肩挂着书包带,匆匆推门出来,正好和转身关门的我碰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我不很意外地看了他脸上浮现的诧异,和他黑瞳中的我的错愕。

    我下意识地又推开自己家的门,探头去看挂在客厅里的钟,是7点没错啊。

    我再回过头:唔,他还在……

    尴尬无比。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傻站在原地看他。

    易笙亦是如此,没有发话也没有离开,微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于是,我无比贪婪又无比隐晦地偷偷看着他,努力地藏着自己的激动,痴痴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在过去的499个日子里,我总是有意的无意的想要等待碰见的时刻,却又在相差几分钟的时间里,怯弱地落荒而逃。

    我总是憎恨自己的逃避,又无比庆幸自己的逃离。因为我不知道,要怎样面对那么久没有说话的他。可原来,却是这样的沉默,这样的尴尬。

    曾经,我们那样好,每天早晨都刻意等待这样的遇见,然后一前一后,相依相偎地上学去。我们无话不谈,从不冷场,即便不说话时,空气中也是和谐安宁。

    可是,现在呢?

    这样的凝滞算什么?命运的嘲讽么?

    我为这样的场面,心酸,鼻酸,却怎么也移不开自己的脚步。

    我知道自己应该和往常一样,淡淡地瞥他一眼,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的,背着书包走自己的路。

    可是我做不到,因为今天是第500天,而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少个这样的500日。

    我是不是需要一个了断呢?我看着他的微褐的发,在心里不断自问。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许很久,也许只是几秒。易笙突然迈开了脚步,低着脑袋从我面前擦身而过,只淡淡停留了那么半秒,就用比之前更匆忙的速度往楼下跑去。

    可就是那快如眨眼的半秒钟,我仿佛感觉到一双带着热力和汗味的大掌,如此自然又那般生涩地掠过我的额发。

    当然,那不会是好闻的味道,更谈不上舒服或是其他。我只是呆住了,圆睁着大眼僵在原地木然地看着他们家的门。

    半晌,我才轻轻地俯下头,拨弄着那几簇似乎被他碰触过的额发,傻傻地笑了:“嘿嘿,哈……”

    这是和解的开始么?还是说仅仅是错身时的幻觉?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这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对着黑板傻呵呵地笑了一天,吓得同桌以为我中了毒,自动退到三八线外二十公分,给了我意外宽敞的一天。

    自习课的时候,我乐极生悲,不小心踢翻了值日生的水桶,在老班吹胡子瞪眼睛的威慑力下,不得不用大半节课的时间将整条走廊拖了一遍又一遍。

    即便如此,也没能将我的笑容从脸上剥离开。

    我乐颠颠地盯着拖把从走廊这头跑到那边,又从走廊那边跑回了这头,反反复复。

    路过隔壁班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眸,意外地看到了易笙错愕的脸及他反应过来后大大的笑容,轻轻蠕着唇,带出一句无声的:“郝郝,你这个大傻瓜。”

    那是浓浓的戏谑,而非伤人的嘲讽。

    我很满意。

    哦呵呵,哪个倒霉鬼说福无双至的?不可信也!

    当天晚上,我的日记里满满都是他。

    虽然我们的接触不过只有擦身而过的一瞬,但对于念想了足足500个日日夜夜的我而言,究竟是何等的珍贵,在作文比赛中屡屡得奖的我竟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日记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流泪。

    易笙说得没错,我真的很傻,傻得可悲,傻得好幸福。

    上帝说:郝郝,你需要狗血的一生。

    我没有选择,只能欣然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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