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3)
时间:2023-05-13 作者:宋濂 点击:次
李君进妻王氏,辽阳人。大德八年,君进病卒,卜葬,将发引,亲戚邻里咸会。王氏谓众曰:“夫妇死同穴,义也。吾得从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抚棺大恸,呕血升许,即仆于地死。众为敛之,与夫连柩出葬,送者数百人,莫不洒泣。
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殁,割耳自誓。既葬,庐墓侧,悲号不食死。
赵氏名哇儿,大宁人。年二十,夫萧氏病剧,谓哇儿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儿曰:“君幸自宽,脱有不可讳,妾不独生,必从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殁,即自经死,家人同棺敛葬焉。
又有雷州朱克彬妻周氏,大都费岩妻王氏、买哥妻耶律氏,曹州郑腊儿妻康氏,陕州陈某妻别娥娥,大同宋坚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晋州刘恕妻赵氏,冀宁王思忠妻张氏,饶州刘楫妻赵氏,东平徐顺妻彭氏,大宁赵沄儿妻安氏、陈恭妻张氏、武寿妻刘氏、宋敬先妻谢氏、撒里妻萧氏,古城魏贵妻周氏,任城郭灰儿妻赵氏,枣阳朱某妻丁氏,叶县王保子妻赵氏,兴州某氏妻魏氏,滦州裴某妻董贵哥,成都张保童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杨某妻卢氏,蒙古氏太术妻阿不察、相兀孙妻脱脱真,并以早寡不忍独生,以死从夫者。
事闻,悉命褒表,或赐钱赠谥云。
朱淑信,山阴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净,幼哭父双目并失明。及长,择偶者不至,家贫岁凶,母子相依,以苦节自厉。士人王士贵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岁,闻日者言,母年五十当死,妙真即悲忧祝天,誓不嫁,终身斋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
畏吾氏三女,家钱塘。诸兄远仕不归,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断发誓天,终身不嫁以养母,同力侍护四十余年。母竟以寿终。
事上,并赐旌异。
王氏,燕人张买奴妻也。年十六,买奴官钱塘病殁,葬城西十里外。王氏每旦被发步往奠之,伏墓大恸欲绝,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阕,舅姑谓之曰:“吾子已殁,新妇年尚少,宜自图终身计,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于张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岂可复履他人门乎!”固不从。茕居三十年,贞白无少玷。
又有冯翊王义妻卢氏、睢阳刘泽妻解氏、东平杨三妻张氏,并守志有节。命旌其门。
张义妇,济南邹平人,年十八归里人李伍。伍与从子零戍福宁、未几死戍所。张独家居,养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不懈。及死,丧葬无遗礼。既而叹曰:“妾夫死数千里外,妾不能归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无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终暴弃远土,使无妾即已,妾在,敢爱死乎!”乃卧积冰上,誓曰:“天若许妾取夫骨,虽寒甚,当得不死。”逾月,竟不死。乡人异之,乃相率赠以钱,大书其事于衣以行。行四十日,至福宁,见零,问夫葬地,则榛莽四塞,不可识。张哀恸欲绝。夫忽降于童,言动无异其生时,告张死时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处。张如其言发得之,持骨祝曰:“尔信妾夫耶?入口当如冰雪,黏如胶。”已而果然。官义之,上于大府,使零护丧还,给钱使葬,仍旌门,复其役。
丁氏,新建郑伯文妻也。大德间,伯文病将殁,丁氏与诀曰:“妾自得侍巾栉,誓与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脱有不讳,妾当从。但君父母已老,无他子妇侍养,妾苟复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则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余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负君于冥冥也。”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丧哀毁。服既除,父母屡议夺嫁之,丁氏每闻必恸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志也,与良人约,将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无恙,妾可弃去而不信于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尝病,丁氏夙夜护视,衣不解带。及死,丧葬尽礼。事上,表其门。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道,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服勤绩纴,以供租赋。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赵美妻王氏,内黄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忠,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人。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侄与继婚,王氏拒不从。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经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