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第三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4)
时间:2023-05-13 作者:宋初锦 点击:次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三年前,我第一次望见了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却为了一个恶俗至极的理由——相恋三年、论及婚嫁的男友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那个名叫沈葵的家伙宁愿选择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亲对象,也不愿和我试着携手。 他说:“郝郝,你就只有长相温柔。” 他说:“你是一个最好的红粉知己,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友,但一定不会是个好老婆。” 所以,他不是赌气,只是自认为太了解我,并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作为人妻的可行性。 我呸! 看着沈葵寄来的喜帖,印着他和他那位相亲对眼的女孩,头抵着头仿佛恋爱多年,深情不悔的模样。我承认自己很没风度,我气得脑袋冒烟,在心里用满清十大酷刑将他反复蹂躏! 我不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笨蛋,但在我知道有这个婚礼的时候,我却还顶着他女友的身份,并在前一晚还欢欢喜喜地和他约会看电影。就是这一点,让我气得几乎没了理智! 我毫不犹豫地电话了连续加班多日的婉婉,不顾她有气无力的应声,很是暴躁地把事情的经过,用几乎咒骂的口气毫无逻辑地说了又说! 婉婉在电话那端耐心地听着,直至我发泄到一个段落,才用同样愤慨的语气吼道:“沈葵,沈葵,肾亏?我靠,这名字!人如全名果然不可尽信,我看这家伙亏的不只是肾,还亏心亏德!” 我用力点头,百分百赞同,那家伙何止亏心亏德,他根本就没有人性! 我正以为自己找到了同仁,打算狠狠地一吐苦水,可婉婉接下来的话让我立刻有了挂机的打算:“MD,猪脑连挑个时间都不会!郝郝,我知道你心痛难以抑制,不过请一定记得——你下周得交稿了!我这里档期都排好了,你可千万别再给我拖了!” 这盆当头淋下的冷水,让我顿时冷静了许多。 我无奈地打开电脑,对着满屏震动的QQ,烦得要命。 我从来不避讳自己和沈葵谈恋爱的事儿,自然和他有了很多共同的朋友,现在他们收到了喜帖,却发现新娘如此陌生,当然都问上了门来。 我一肚子的窝火,可真放到了对话框上,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自己的失败么?居然识人不清,还引狼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