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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第二章 遗忘一段童年的痕迹)(2)



    不过,她对易笙的评价当真是分外严苛,总是很不礼貌地叫他:“人面兽心,虚有其表的东西~”

    我还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阵每每看到易笙,都觉得他是一头野兽,连带着他身边的那些个美女们也都是剥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远他,但终是没能狠下心来真跟他断了关系。特别是当他踢着我的门说要请我出去吃大餐的时候,我瞬间就把婉婉抛到了九霄云外,毫不犹豫地拎起包包就冲出门去,屁颠屁颠地还跟得很紧。

    那个时候,我只是本能地认同易笙,觉得他就算人面兽心,也不会真的伤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无知时,我一直觉得自己和易笙有着过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从有记忆开始,除了爸妈,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册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来他要有留着,基本也是一样。

    我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头,他从小就是我的保护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甚至连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离。

    他似乎很喜欢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随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对我总是特别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头名声有多差,脾气暴烈,个性倔强,还爱钻牛角尖,打架闹事儿总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没啥干系,我大多不愿理会。

    我从小就很盲目,并维持着这种个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几乎一岁,但因为月份的关系,我们还是上了同一个年级,并进了同一个班。

    易笙小时候没现在那么好看,长得甚至有些奇怪,个头矮小,还满脸煞气。再加上他一贯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离谱的成绩,老师们都不待见他,同学们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胆子稍微小点的就开始抽泣了。

    那时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签碰上了,不是可劲儿地哭嚎,就是托爸妈使命地给老师送东西,只想早点儿换个位置好安心。

    一来二去,老师们都被磨得没了脾气,只好将他作为特例,雷打不动地放在我身边。我们全班对此都很满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欢他坐在我边上,我甚至觉得他上课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样子特别可爱。易笙在我身边时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没事随便瞪瞪路过的同学,或偶尔逃课出去打个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师们为此松了口气,我想这也多半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易笙的笔记都是我代抄的,作业也是我代写的,甚至他考卷上仅有的那几个答案,也都来自于同桌的我。他们还以为这孩子虽然顽劣,但至少聪明。我却是知道的,易笙连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顺,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过,易笙的确很聪明。听说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聪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时我以为他是前者,后来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还很走运,上帝非但没有关他的门,还顺手给他开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脏,一定不是长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们正好碰上制度改革,变升学考试为划区分配。

    于是,易笙卷着一片血色的成绩单,和我进了同一所重点中学。只是重点中学到底重视升学率,我们一进去就进行了分班考,不过好在结果并非按照成绩的优劣来分,而是为了维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结果考了正数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级倒数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个班。易笙看到那张排名大榜时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比我还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连连点头,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还不如的人,那该是怎生的强悍啊!

    看来九年义务教育让不少需要在小学留级的孩子,及时地看到了初中校园里明媚的阳光。世界之大真是让人瞠目结舌,然而最让我瞠目结舌的,还是易笙的名气。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时,居然毫不犹豫地率先安排了我们这对。甚至为了制约这个麻烦精,让我成了班里的学习委员,好起到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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