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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志第二十一(5)

  三白渠,在京兆路,太宗十一年,梁泰奏请修三白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帝从之。仍敕泰佩元降金符,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以郭时中副之,置司于云阳县。所用田户及牛畜,敕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

  洪口,在奉元路。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年例八月差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堰,改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分为二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官民田七万余亩。近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琚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计展修八十五步。用石十二万七千五百尺,石工二百人,丁夫三百人,金火匠二人,火焚水淬,日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日工毕。延祐元年二月工,石性坚厚,凿至一丈,水泉涌出。乃续展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增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一百四十二日工毕。”天历元年六月,泾水溢洪口堰及小龙堆尽圮。水入泾,白渠内水浅。屯田府以为言。陕西行省议:“洪口自秦汉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二限,分浇五县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为年例。近奉元亢旱,人相食,流亡疫死者十七八,差役不能办集。今修堰,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日给米一升,并工修筑。”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泾渠,宋名丰利渠,移古白渠口上五十余步。

  元至元中,立屯田府。大德八年,泾水暴涨,渠堰坏,屯田总管府夹谷伯颜帖木儿与泾源尹王琚疏导之。编荆作囤,贮之以石,复填以草,叠为堰,岁时修筑,未尝废圮。

  至大元年,王琚为西台御史,建言于丰利渠上移北二百余步,更开石渠五十一丈,阔一丈,深五尺,方一尺为一工,用十五万三千工。自延祐元年兴工,五年渠成,名为御史渠。

  至正三年,御史宋秉元言:渠积年坎取淤土,叠于岸,岸益高,送土不易,请开鹿巷以便夫役。廷议从之。三十年,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遣都事杨钦修治,凡溉田四万五千余顷。

  古郑渠,东北行,合冶谷、清谷、浊谷诸水、迳富平、蒲城以注于洛白渠,东南行,循泾水,迳高陵、临潼以注于渭。郑渠湮已久,后世所谓白渠者,引水出中山口,亦非汉白之旧。元渠本宋之丰利渠,更移北二百余步,愈非旧白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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