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志第十七(5)
时间:2023-05-12 作者:柯劭忞 点击:次
分宁。宋属隆兴府。至元二十三年,改隶宁州。 吉安路。上。宋吉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皇庆元年,改为吉安路。旧领庐隆、吉水、安福、太和、龙泉、永新、永丰八县。后升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俱为州。至顺间,又析永新州地置永宁县。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本永新县地。至顺间,分置永宁县。 州四: 吉水州。中。宋吉水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安福州。中。宋安福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太和州。下。宋太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永新州。下。宋永新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瑞州路。上。宋瑞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旧领高安、上高、新昌三县。后升新昌县为州。户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置。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至正九年,罢本县长官司。 州一: 新昌州。下。宋太平兴国六年,析高安县地置新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袁州路。上。宋袁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隶湖南行省。十九年,改隶江西行省。旧领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县。后升萍乡县为州。户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置兵马司。十四年,改录事司。 县三: 宜春,上。倚郭。分宜,上。万载。中。 州一:萍乡州。中。宋萍乡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临江路。上。宋临江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三年,隶江西行都元帅府。十四年,升临江路总管府。旧领清江、新淦、新喻三县。后升新淦、新喻二县为州。户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领司一: 录事司。宋隶都监司。至元十三年,置兵马司。十五年改。 县一: 清江。上。倚郭。 州二: 新淦州。中。宋新淦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新喻州。中。宋新喻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抚州路。上。宋抚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抚州路总锊府。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废宋三厢立。 县五: 临川,上。崇仁,上。金溪,上。宜黄,中。乐安。中。 江州路。下。宋江州,厂江南西路。至元十二年,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置江州路总管府,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置行中书省,本路直隶焉。十六年,改隶黄蕲等路宣抚司。二十二年,复隶行省。至正十六年,又改为宣慰司都元帅府。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领司一: 录事司。宋都监司。至元十二年,立兵马司。十四年改。 县五: 德化,中。瑞昌,中。彭泽,中。湖口,中。德安。中。 南康路。下。宋南康军,属江南东路。至元十四年,升南康总管,隶江淮行省。二十二年,改隶江西行省。旧领星子、都昌、建昌三县。后升建昌县为州。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星子,下。本路治所。都昌。下。 州一: 建昌州。下。宋建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赣州路。上。宋赣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旧领赣、安远、雩都、虔化、信丰、龙南、瑞金、兴国、会昌、石城十县。后升虔化县为宁都州,析龙南、安远二县隶之。升会昌县为州,析瑞金县隶之。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五年立。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元贞元年,以石天隶宁都。其复隶赣州年分阙。 州二: 宁都州。下。宋虔化县。后改宁都县。元贞元年,升为州。领县二: 龙南,下。以县在龙滩之南,故名。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二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会昌县。至大二年,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