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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五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3)

  张邦昌僣国,令与李熙靖同直学士院,皆称疾卧不起,以忧卒,年五十四。建炎初,褒其守节,赠端明殿学士。
  梅执礼,字和胜,婺州浦江人。第进士,调常山尉未赴,以荐为敕令删定官、武学博士。大司成强渊明贤其人,为宰相言,相以未尝识面为慊。执礼闻之曰:"以人言而得,必以人言而失,吾求在我者而已。"卒不往谒。
  历军器、鸿胪丞,比部员外郎,比部职勾稽财货,文牍山委,率不暇经目。苑吏有持茶券至为钱三百万者,以杨戩旨意迫取甚急。执礼一阅,知其妄,欲白之,长贰疑不敢,乃独列上,界诈也。改度支、吏部,进国子司业兼资善堂翊善,迁左司员外郎,擢中书舍人、给事中。
  林摅以前执政赴阙宿留,冀复故职,执礼论去之。孟昌龄居郓质人屋,当赎不肯与,而请中旨夺之,外郡卒留役中都者万数,肆不逞为奸,诏悉令还,杨戩占不遣;内侍张佑董葺太庙,僣求赏:皆驳奏弗行。迁礼部侍郎。
  素与王黼善,黼尝置酒其第,夸示园池妓妾之盛,有骄色。执礼曰:"公为宰相,当与天下同忧乐。今方腊流毒吴地,疮痍未息,是岂歌舞宴乐时乎?"退又戒之以诗。黼愧怒,会孟飨原庙后至,以显谟阁待制知蕲州,又夺职。
  明年,徙滁州,复集英殿修撰。时赋盐亏额,滁亦苦抑配。执礼曰:"郡不能当苏、杭一邑,而食盐乃倍粟数,民何以堪?"请于朝,诏损二十万,滁人德之。
  钦宗立,徙知镇江府,召为翰林学士,道除吏部尚书,旋改户部。方军兴,调度不足,执礼请以禁内钱隶有司,凡六宫廪给,皆由度支乃得下。尝有小黄门持中批诣部取钱,而封识不用玺,既悟其失,复取之。执礼奏审,诏责典宝夫人而杖黄门。
  金人围京都,执礼劝帝亲征,而请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质天子,邀金帛以数百千万计,曰:"和议已定,但所需满数,则奉天子还阙。"执礼与同列陈知质、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与谋曰:"金人所欲无艺极,虽铜铁亦不能给,盍以军法结罪,傥窒其求。"而宦者挟宿怨语金帅曰:"城中七百万户,所取未百一,但许民持金银换粟麦,当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呼四人责之,对曰:"天子蒙尘,臣民皆愿致死,虽肝脑不计,于金缯何有哉?顾比屋枵空,亡以塞命耳。"酋问官长何在,振恐执礼获罪,遂前曰:"皆官长也。"酋益怒,先取其副胡舜陟、胡唐老、姚舜明、王俣,各杖之百。执礼等犹为之请,俄遣还,将及门,呼下马挝杀之,而枭其首,时靖康二年二月也。是日,天宇昼冥,士庶皆陨涕愤叹。
  初,车驾再出,执礼与宗室子昉、诸将吴革等谋集兵夺万胜门,夜捣金帅帐,迎二帝以归。而王时雍、徐秉哲使范琼泄其谋,故不克。死时,年四十九。高宗即位,诏赠通奉大夫、端明殿学士。议者以为薄,复加资政殿学士。
  程振,字伯起,饶州乐平人。少有轶材,入太学,一时名辈多从之游。徽宗幸学,以诸生右职除官,为辟雍录,升博士,迁太常博士,提举京东、西路学事。请立庙于邹祀孟轲,以公孙丑、万章、乐正克等配食,从之。
  提举京西常平,入为膳部员外郎、监察御史、辟雍国子司业、左司员外郎兼太子舍人。始至,即言:"古者大祭礼登馂受爵,必以上嗣,既《礼经》所载,且元丰彝典具存。昨天子展事明堂,而殿下不预,非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太子矍然曰:"宫僚初无及此者。"由是特加奖异。
  方腊起,振谓王黼宜乘此时建革天下弊事,以上当天意,下顺人心。黼不怿,曰:"上且疑黼挟寇,奈何?"振知黼忌其言,趋而出,然太子荐之甚力,遂擢给事中。黼白振资浅,且雅长书命,请以为中书舍人。侍郎冯熙载出知亳州,黼怨熙载,欲振诋以丑语,振不肯。黼使言者劾为党,罢提举冲佑观。居三年,复还故官。
  靖康元年,进吏部侍郎,为钦宗言:"柄臣不和,论议多驳,诏令轻改,失于事几。金人交兵半岁,而至今不解者,以和战之说未一故也。裁抑滥赏,如白黑易分,而数月之间,三变其议,以私心不除,各蔽其党故也。今日一人言之,以为是而行;明日一人言之,以为非而止。或圣断隃度而不暇畴咨,或大臣偏见而遂形播告,所以动未必善,处未必宜,乃辄为之反汗,其势不得不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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