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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8)

  以疾求归,知徐州。属城利国监苦吴居厚之虐,默皆革之。召为司农少卿。司马光为相,欲尽修祖宗法,问默以复乡差衙前法如何?默曰:"不可。如常平,自汉为良法,岂宜尽废?去其害民者可也。"其后役人立为一州一县法,常平提举官省归提刑司,颇自默发之。除河东转运使。时议弃葭芦、吴堡二砦,默奏控扼险阻,敌不可攻,弃之不便。由是二砦得不弃。移衮州,请褒录石介后,诏官其孙。东州荐饥,流民大集,所振活数万计。入拜卫尉卿,权工部侍郎,转户部。告老,以宝文阁待制复知徐州,改河北都转运使。
  初,元丰间,河决小吴,因不复塞,纵之北流。元祐议臣以为东流便,水官遂与之合。默与同时监司上议,以北流为便。御史郭知章复请从东流,于是作东西马头,约水复故道,为长堤壅河之北流者,劳费甚大。明年,复决而北,竟不能使之东。
  久之,告老,提举鸿庆宫。绍圣时,坐附司马光,落待制致仕。元符三年,复之。卒,年八十。绍兴中,以其子纯请,赠开府仪同三司,加赠太保。
  论曰:《诗》云:"时靡有争,王心载宁。"王安石之为相,可谓致天下之争,而君心不宁矣。孙觉、李常力诤新法,宁失故人之意,毅然去之而无悔,贤哉。孔文仲之策制科,以微官慷慨论事,言虽不听,而名彻上聪。安石既斥其人,又废其科,何迁怒之甚耶!鲜于侁早识安石败事,与吕诲同见几先。马默用张方平荐为御史,至于尽言而不讳,方平止之而不听,斯为不负知己矣。李周之耿介,顾临之用兵,李之纯、王觌再黜而不改其正,亦足以见一时之多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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