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三十七 列传第九十六(4)
时间:2023-05-08 作者:脱脱|阿鲁图 点击:次
都水王孝先议回河故道,大防意向之,命百禄行视。百禄以东流高仰,而河势顺下,不可回,即驰奏所以然之状,且取神宗诏令勿塞故道者并上之。大防犹谓:"大河东流,中国之险限。今塘泺既坏,界河淤浅,河且北注矣。"百禄言:"塘泺有限寇之名,无御寇之实。借使河徙而北,敌始有下流之忧,乃吾之利也。先帝明诏具在,奈何妄动摇之。"乃止。
俄兼侍读,进翰林学士。为帝言分别邪正之目,凡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余条。愿概斯事以观其情,则邪正分矣。
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不许。经数月,复为翰林学士,拜中书侍郎。是岁郊祀,议合祭天地,礼官以"昊天有成命"为言。百禄曰:"此三代之礼,奈何复欲合祭乎?'成命'之颂,祀天祭地,均歌此诗,亦如春夏祈谷而歌《噫嘻》,亦岂为一祭哉?"争久不决,质于帝前。宰相曰:"百禄之言,礼经也;今日之用,权制也。陛下始郊见,宜以并事天地为恭。"于是合祭。
熙河范育言:"阿里骨酷暴且病,温溪心八族皆思内附,可以计纳。"百禄曰:"中国以信抚四夷,阿里骨未有过,溪心虚实未可知,无衅而动,非策也。"又请进筑纳迷等三城,百禄曰:"是皆良田,为必争之地,我既城之,若贼骑时出,我何以耕?后虽欲弃之,为费已甚,亦不能矣。"帝皆从之。右仆射苏颂坐稽留除书免,百禄以同省罢为资政殿学士、知河中,徙河阳、河南。薨,年六十五,赠银青光禄大夫。
子祖述,监颍州酒税,摄狱掾,阅具狱,活两死囚,州人以为神。知巩县,凿南山导水入洛,县无水患,文彦博称其能。以父堕党籍,监中岳庙。久之,通判泾州。知台州,奏罢黄甘、葛蕈之贡。主管西京御史台。靖康多难,避地至汝州。汝守赵子栎邀与共守,于是旁郡尽陷,汝独全。累官朝议大夫,卒。从弟祖禹。
祖禹字淳甫,一字梦得。其生也,母梦一伟丈夫被金甲入寝室,曰:"吾汉将军邓禹。"既寤,犹见之,遂以为名。幼孤,叔祖镇抚育如己子。祖禹自以既孤,每岁时亲宾庆集,惨怛若无所容,闭门读书,未尝预人事。既至京师,所与交游,皆一时闻人。镇器之曰:"此儿,天下士也。"
进士甲科。从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在洛十五年,不事进取。书成,光荐为秘书省正字。时王安石当国,尤爱重之。王安国与祖禹友善,尝谕安石意,竟不往谒。富弼致仕居洛,素严毅,杜门罕与人接,待祖禹独厚;疾笃,召授以密疏,大抵论安石误国及新法之害,言极愤切。弼薨,人皆以为不可奏,祖禹卒上之。
神宗崩,祖禹上疏论丧服之制曰:"先王制礼,君服同于父,皆斩衰三年,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汉以来,不惟人臣无服,人君遂不为三年之丧。国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宫中实行三年服。君服如古典,而臣下犹依汉制,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为之惨服三日然后禫,此礼之不经者也。服既除,至葬又服之,祔庙后即吉,才八月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者也。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殡宫,是以吉服临丧;人主衰服在上,是以先帝之服为人主之私丧,此二者皆礼之所不安也。"
哲宗立,擢右正言。吕公著执政,祖禹以婿嫌辞,改祠部员外郎,又辞。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实录》检讨,迁著作郎兼侍讲。
神宗既祥,祖禹上疏宣仁后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俭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荡心悦目者,不宜有加于旧。皇帝圣性未定,睹俭则俭,睹奢则奢,所以训导成德者,动宜有法。今闻奉宸库取珠,户部用金,其数至多,恐增加无已,愿止于未然。崇俭敦朴,辅养圣性,使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淫哇之声,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则学问日益,圣德日隆,此宗社无疆之福。"故事,服除当开乐置宴,祖禹以为因除服而开乐设宴,则似除服而庆贺,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之意,不可。
夏暑权罢讲,祖禹言:"陛下今日之学与不学,系他日治乱。如好学,则天下君子欣慕,愿立于朝,以直道事陛下,辅佐德业,而致太平;不学,则小人皆动其心,务为邪谄,以窃富贵。且凡人之进学,莫不于少时,今圣质日长,数年之后,恐不得如今日之专,窃为陛下惜也。"迁起居郎,又召试中书舍人,皆不拜。吕公著薨,召拜右谏议大夫。首上疏论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劳、万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开导上心,晓然存之于中,使异日众说不能惑,小人不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