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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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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城变成了死城。县中学改作了日本宪兵队的办公处与宿舍。昔日的青年的笑脸不再见了,现在出来进去的不是铁脸的宪兵,便是满脸泪痕的囚犯。昔日的青年的笑语与歌声,变成了鞭声与哭喊。十字街头的大买卖,都换上了日本字的牌匾,摆上日本货物,日本人不带一个钱的资本而来“合作”,事实上就等于霸占。西关外的纱厂被唐连长给烧完,只剩下几堵高墙寂寞无聊的立在那里。

  血是野蛮人最欢喜的颜色,流血是野蛮人的工作与消遣。但是,野蛮人还有他们的禁戒与拘束,他们杀人,也许不敢杀鸡,或别的神圣的动物。我们的敌人,哼,只以流血为享受,而毫无禁忌。自从敌人进了文城,文城的夜里已听不见鸡鸣。鸡,和猪牛鸭鹅,都被敌人杀光。象狡猾的狐狸似的,他们到处去搜索;看到一把鸡毛掸子,他们便想象到肥美的鸡肉。把鸡鸭杀光,他们用枪刺戳杀街上的野狗,不为吞吃,而只为看着野狗的苦痛,给他们自己一点愉快。

  不过,拿野狗与人相较,恐怕杀人是更有趣的。假若杀一条狗比杀一只鸡有趣,那一定是因为鸡是必须杀了才好作菜吃,它的趣味是比较的更实际更老实一些,远不及纯出于游戏的,带有艺术欣赏性质的去杀一条狗——慢慢的流血,浑身的抽动,眼神里的苦与悲哀都更足以满足残忍狂暴的心情。

  人的表情又比狗多着许多,而杀人的方法又不限于砍头或用枪弹穿过胸口。所以杀人更有趣味。剥皮、凌迟、用冷水沪背、用煤油灌鼻子、坐电椅、拶手指掀指甲……每一种死刑都有它特殊的技巧,与特殊的趣味。那受刑的人,因年龄,性别,性格的不同,又各有各的表情,喊法,央告或挺受……这种种表情与悲痛,又非任何别种动物所能供给的。所以,野蛮人,在杀人的时候,不但显露出他们的聪明,也在流血中得到最高的愉快与光荣。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不过比野蛮人的花样更多一些,因为他们曾经从中国与欧美借过去一点“文明”。

  到现在为止,人类的文化中还不能把武器除外,也未能消灭战争。但是,在战争中杀人,比起杀非武装的,无辜的平民,未免又太机械太单调了。所以,我们的敌人喜欢杀平民,好证明他们在战场外边比在战场里面更英勇,更聪明,更光荣。

  敌人在文城的第一次屠洗,是以鸡鸭牛羊为对象。文城的人们认识了什么叫作“鸡犬不留”。可是,他们在颤抖中还希望:敌人只杀鸡犬,而把他们的宝贵,只能生一次死一次的生命留下。

  家禽家畜屠完,第二步便是抢劫。他们有系统的,最精细的,挨家按户的搜查奸细——而所收到的是时表,金银首饰,皮衣,和其他的细软。他们从炕上的衣箱搜到厕所中的破盆与便壶,从纸糊的顶棚到院中的垃圾堆。他们扯开青年妇女的小衣,解开老妇人的裹脚条,摸一摸小儿的衣袋。只要是可以拿走的,哪怕是一分钱或一个铜钮子,他们都拿走。那不能拿的,他们会用手,脚,枪柄去弄碎。

  这个作完,文城的人民,除了几个汉奸,都变成无处去要饭的叫花子。但是,他们还忍受着,象遭过明伙路劫的人那样忍受着,并且准备着用劳力与工作慢慢的恢复他们的损失。

  可怜的人们和虎狼住在一处,还希望保住自己的皮肉!敌人把东西抢完,开始颁布许多命令:不得在街上便溺。夜晚须在门外点起太平灯。晚九点以后不得在街上逗留。和许多其他的与此相似的小事情。文城的人们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里,因为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敌人的小把戏,遵守与否都没多大关系,即使违犯了这些规矩,也反正不会有很大的罪过。

  他们不认识敌人!十几个小孩子,从两三岁到十二三岁的,都因为在门外大便或小便,被敌人用刺刀穿过了胸口,而后教他们的父母去交罚款。罚款倒不多,而是要在他们的儿女还没把血流净的时候,恭顺的,含笑的,眼中没有泪痕的,去交纳。

  同样的,因为忘点了太平灯,或在夜晚九点以后去请个医生或产婆,都使刺刀穿进他们的胸中。敌人的命令是命令,命令的后面是刺刀。这样刺刀的滋味无时无刻不在他们的想象中,整个的文城没有了笑声。看见或心中以为看见了敌人,他们的背上就马上冒出凉气,嘴唇发颤。他们点太平灯比给神佛烧香还准确。九点以后,他们决不出门,即使是家中死了人,也把哭声压抑到天明,免得教街坊四邻关心而想过来看一看。有谁半夜里得了急症,他们只能从院墙的上面低声的慰问,而不敢出去请医生。这样,他们希望能保住性命,等着中国军队的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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