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经·诡信(2)
时间:2023-04-28 作者:赵蕤 点击:次
燕王曰:“夫仆信,又何罪之有也?”对曰:“足下不知也。臣邻家有远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归,其私者忧之,其妻曰:‘公勿忧也。吾已为药酒待之矣。’后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卮酒进之。妾知其药酒也,进之则杀主父,言之则逐主母,乃佯僵弃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弃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忠至如此,然不免于笞,此以忠信得罪也。臣之事,适不幸而类妾之弃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义益国,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后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说齐,曾不欺之也。后之说齐者,莫如臣之言,虽尧、舜之智,不敢取之。”燕王曰:“善!”复厚遇之。 由是观之,故知谲即信也,诡即忠也。夫诡谲之行,乃忠信之本焉。 解释翻译[有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有一种诡诈,反而被认为是忠实诚信的。”这就是所谓通权达变的智慧。抓住适当的时机,大胆去做,不要今日等明日,终成磋跎。] 孔子说:“君子讲大信,却不讲小信。”孔子还说:“所守的诺言符合道义,就可以履行诺言。”(译者按,这是孔子的弟子有子的话,作者这里误记,原文见《论语·学而》)由此看来,应当只看是不是符合道义,不一定非要讲求信守诺言。[赵子说:玄妙啊,玄妙啊!这天下的事情。如果该罢废的不罢废,那么该兴盛的也就不能兴盛了。如果你忠于这个人,就一定对那个人不忠诚。这是不待证明的道理。由此看来,从这个人的角度看来是忠,从那个人的角度看来就是诈。那么,忠与诈又该如何界定和评判呢?然而我听说过这样的道理:臣子与君主的关系有公认的大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职分,这是百代不变的大道理。所以,要行忠义,就看是否符合君臣之大义,要行诚信,就看是否符合上下级的职分。如果职分和大义不亏于身,即使使用橘诈而不那么正大光明的手段也是可以的。]怎么能说明这个道理呢? 叶公曾对孔子说:“我的乡里有个坦白直率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便告发。”孔子说:“我的乡里的坦白直率和你的乡里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这才是直率。” 楚国围攻宋国,宋国向晋国求救。晋国的国君派解扬出使宋国,让宋国不要投降楚国,告诉宋国:“晋国已全军出动,就要赶到了。”解扬途经郑国时被郑国俘获,献给了楚国,楚王用丰厚的财物收买解扬,让他对宋国传达与使命相反的话。解扬应允了。待到解扬登上攻城的楼车,唤出宋国的人,传告的却仍然是晋国国君命令他传告的话。楚王要杀他,并派使者对他说: “你已经应许了我,却又背叛了你的许诺,这是什么原因?不是我不讲信用,是你背弃了诺言,只好立即请你上断头台。”解扬回答说:“我听说过这样的道理:君王制定并发布正确的命令就是义,臣子承担并贯彻执行君主的命令就是信。臣下的信用必须以负载君主之义为前提,以此行事才于国家有利。 故臣子的一切谋划,都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国家,这是卿大夫的本分。国君发布的命令,不能互相矛盾。臣下也不能执行两种互相矛盾的命令。你用财物来收买我,证明你不懂这个道理。我从我的君主那里接受命令出使宋国,只有一死报国,决不会使君命毁在我的手里,岂能用财富收买得呢?我所以假意应允你,是为了完成我们国君的命令,牺牲自己能完成君命,是做臣下的福份。我们君主能有诚信之臣,我作为臣下能够完成任务,是死得其所,此外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楚王便放他回归晋国。 [韩非子说:“楚国有个直率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去向官吏告发,宰相说:‘一定要杀了他!’认为他是对国君忠诚而对父亲不忠诚,因而把儿子抓起来治了罪。由此看来,一方面是国君的忠臣,另一方面却是父亲的逆子。鲁国有一个人跟随国君去打仗,打几次逃几次。孔子问他为什么逃跑,他回答说:‘我家中有老父亲,我死了,就没人养活他了。’孔子认为他是孝子,向国君举荐他,因此受到重用。由此看来,一方面是父亲的孝子,另一方面又是国家的逃兵。所以宰相杀了告发父亲的人,楚国的坏人却未减少,听到孔子的称赞而鲁国的人容易投降。从这可以看出,上层与下层的利益竟有如此的差异。因而国君既要推许百姓的利己行为,又企图求得国家的福泽,是必然不能实现的。] 颜率想谒见公仲,公仲不愿见他,颜率便对公仲的近待说:“公仲一定认为我是一个不诚实的人,所以才不见我。公仲好色,我却说他礼贤下士;公仲啬吝小气,我却说他仗义疏财;公伸品行不好,我却说他主持正义。从今以后,我将只好说真话了。”公仲的近侍把颜率这番话告诉公仲,公仲立刻站起来,接见了颜率。[《论语》上讲过:“讨厌那些以揭发别人来显示自己正直的人。”《易经》上说:“有道德的人,要禁止奸恶,举扬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