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四十五 列传第四(5)
时间:2023-04-27 作者:脱脱|阿鲁图 点击:次
允熙终右监门卫将军、滁州刺史,赠博州防御使、博平侯。
允良历五节度,领宁海、平江两军,封华原郡王,改襄阳,由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侍中,至太保、中书令。好酣寝,以日为夜,由是一宫之人皆昼睡夕兴。薨,赠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谥曰荣易。
允迪累官耀州观察使。居父丧不哀,又尝宫中为优戏,为妻昭国夫人钱氏所告。制降右监门卫大将军,绝朝谒,钱氏亦度为洞真道士。
允初,初名允宗,勤于朝会,虽风雨不废。未尝问财物厚薄,惟诵佛书,人以为不慧。累迁宁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治平元年卒,赠中书令、博平郡王。无子。英宗临奠,以允初后事属其兄允良,乃以允成孙仲连为之后。
崇王元亿,早亡,追赐名,封代国公。治平中,封安定郡王。徽宗即位,加封崇王。
真宗六子:长温王禔,次悼献太子祐,次昌王祗,次信王祉,次钦王祈,次仁宗。禔、祗、祈皆蚤亡,徽宗赐名追封。
悼献太子祐,母曰章穆皇后。咸平初,封信国公。生九年而薨,追封周王,赐谥悼献。仁宗即位,赠太尉、中书令。明道二年,追册皇太子。
仁宗三子:长杨王昉,次雍王昕,次荆王曦,皆早亡。徽宗时改封。
濮安懿王允让字益之,商王元份子也。天资浑厚,外庄内宽,喜愠不见于色。始为右千牛卫将军。周王祐薨,真宗以绿车旄节迎养于禁中。仁宗生,用箫韶部乐送还邸。官卫州刺史。仁宗即位,授汝州防御使,累拜宁江军节度使。上建睦亲宅,命知大宗正寺。宗子有好学,勉进之以善,若不率教,则劝戒之,至不变,始正其罪,故人莫不畏服焉。庆历四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赠太尉、中书令,追封濮王,谥安懿。仁宗在位久无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实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为英宗。
治平元年,宰相韩琦等奏: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诏须大祥后议之。
二年,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议。翰林学士王珪等奏曰:
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
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
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思,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为宜称。
于是中书奏:王珪等所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珪等议:"濮安于仁宗为兄,于皇帝宜称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泾王故事。"
中书又奏:"《礼》与《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继之子于所继、所生皆称父母。又汉宣帝、光武皆称父为皇考。今珪等议称濮王为皇伯,于典礼未有明据,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议奏。"
方议而皇太后手诏诘责执政,于是诏曰"如闻集议不一,权宜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礼官范镇等又奏:"汉之称皇考、称帝、称皇,立寝庙,序昭穆,皆非陛下圣明之所法,宜如前议为便。"自是御史吕诲等弹奏欧阳脩首建邪议,韩琦、曾公亮、赵概附会不正之罪,固请如王珪等议。
既而内出皇太后手诏曰:"吾闻群臣议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载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湫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诏曰:"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俾王子孙主奉祠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