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一百二十六 列传第十三(5)
时间:2023-04-26 作者:宋濂 点击:次
希宪疾久不愈,十四年春,近臣董文忠言:“江陵湿热,如希宪病何?”即召希宪还,江陵民号泣遮道留之不得,相与画像建祠。希宪还,囊橐萧然,琴书自随而已。帝知其贫,特赐白金五千两、钞万贯。五月,至上都,太常卿田忠良来问疾,希宪谓曰:“上都圣上龙飞之地,天下视为根本。近闻龙冈遗火,延烧民居,此常事耳,慎勿令妄谈地理者惑动上意。”未几,果有数辈以徙置都邑事奏,枢密副使张易、中书左丞张文谦与廷辨,力言不可,帝不悦。明日,召忠良质其事,忠良以希宪语对,帝曰:“希宪病甚,犹虑及此耶?”其议遂止。诏征扬州名医王仲明视希宪疾,既至,希宪服其药,能杖而起,帝喜谓希宪曰:“卿得良医,疾向愈矣。”对曰:“医持善药以疗臣疾,苟能戒慎,则诚如圣谕;设或肆惰,良医何益。”盖以医讽谏也。
会议立门下省,帝曰:“侍中非希宪不可。”遣中使谕旨曰:“鞍马之任,不以劳卿,坐而论道,时至省中,事有必须执奏,肩舆以入可也。”希宪附奏曰:“臣疾何足恤。输忠效力,生平所愿。”皇太子亦遣人谕旨曰:“上命卿领门下省,无惮群小,吾为卿除之。”竟为阿合马所沮。
十六年春,赐钞万贯,诏复入中书,希宪称疾笃。皇太子遣侍臣问疾,因问治道,希宪曰:“君天下在用人,用君子则治,用小人则乱。臣病虽剧,委之于天。所甚忧者,大奸专政,群小阿附,误国害民,病之大者。殿下宜开圣意,急为屏除,不然,日就沉瑑,不可药矣。”戒其子曰:“丈夫见义勇为,祸福无预于己,谓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为不可及,是自弃也。天下事苟无牵制,三代可复也。”又曰:“汝读《狄梁公传》乎?梁公有大节,为不肖子所坠,汝辈宜慎之!”
十七年十一月十九夜,有大星陨于正寝之旁,流光照地,久之方灭。是夕,希宪卒,年五十。大德八年,赠忠清粹德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谥文正。加赠推忠佐理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恒阳王,谥如故。
子六人:孚,佥辽阳等处行中书事;恪,台州路总管;恂,中书平章政事;忱,邵武路总管;恒,御史中丞;惇,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从弟希贤。
希贤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伯父布鲁海牙尝曰:“是儿刚果,当大吾家。”年二十余,与从兄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小心慎密。至元初,北部王拘杀使者,世祖选使往谕之,廷臣推希贤。至则布上意,辞旨条畅,王悔谢,为设宴,赠貂裘一袭、白金一笏。还奏,帝喜,赐以御膳。寻进中议大夫、兵部尚书。左丞相伯颜伐宋,既渡江,至元十二年春,授希贤礼部尚书,佩金虎符,与工部侍郎严中范、秘书丞柴紫芝持国书使宋。三月丙戌,至广德军独松关,守关者不知为使,袭而杀之。张濡以为己功,受赏,知广德军。明年宋亡,获张濡杀之,诏遣使护希贤丧归,后复籍濡家赀付其家。希贤死时,年二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