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一百三 志七十八(7)
时间:2023-04-23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和硕公主朝冠、金约,制如亲王世子福晋。馀与固伦公主同。崇德元年,定和硕公主冠顶嵌东珠六。顺治九年,定冠顶增嵌东珠二。服与固伦公主同。
郡主朝冠、金约,制如郡王福晋。馀与和硕公主同。崇德元年,定郡主冠顶嵌东珠六。顺治九年,定冠顶增嵌东珠二。服与和硕公主同。
县主朝冠、金约,制如贝勒夫人。吉服褂制如郡王福晋。馀与郡主同。崇德元年,定县主冠顶嵌东珠五。顺治九年,定冠顶增嵌东珠二。服用蟒缎、妆缎,各样花、素缎。
郡君朝冠、金约,制如贝子夫人。朝褂、龙袍、领约、朝珠、采帨、吉服褂、蟒袍均如贝勒夫人。馀同县主。崇德元年,定郡君冠顶嵌东珠四。顺治九年,定冠服与县主同。
县君朝冠、金约,制如镇国公夫人。吉服褂制如贝子夫人。馀皆与郡君同。崇德元年,定县君冠顶嵌东珠三。顺治九年,定冠顶增嵌东珠二。服与郡君同。
镇国公女乡君朝冠、金约,制如辅国公夫人。吉服褂制如镇国公夫人。馀同县君。
辅国公女乡君朝冠,顶镂金二层,饰东珠三。金约镂金云三。馀与镇国公女乡君同。崇德元年,定乡君冠顶嵌东珠二。顺治九年,定镇国公女乡君冠顶嵌东珠三。服与县君同。
王、贝勒侧室女,封授视嫡降二等。冠、服各视所降品级服用。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侧室女,虽降等食五品、六品俸,其冠服仍与乡君同。
民公夫人朝冠,冬用薰貂,夏以青绒为之。顶镂花金座,饰东珠四,上衔红宝石。前缀金簪三,饰以珠宝。护领绦用石青色。吉服冠,薰貂为之,顶用珊瑚。金约青缎为之,红片金里。中缀镂金火焰,饰珍珠一,左右金龙凤各一。后垂青缎带二,亦红片金里。耳饰左右各三,每具金云衔珠各二。
朝褂,色用石青,片金缘。绣文前行蟒二,后行蟒一。领后垂石青绦,杂佩惟宜。朝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披领及袖皆石青,冬用片金加海龙缘。绣文前后正蟒各一,两肩行蟒各一,襟行蟒四,中无襞积。披领行蟒二,袖端正蟒各一,袖相接处行蟒各二。后垂石青绦,杂佩惟宜。吉服褂色用石青,绣花八团。
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通四爪九蟒。领约镂金为之,饰红蓝小宝石五。两端垂石青绦二,中贯珊瑚。末缀珊瑚各二。
朝珠,朝服用三,吉服用一。珊瑚、青金、蜜珀、绿松随所用,杂饰惟宜。绦用石青色。采帨,月白色,不绣花,杂饰惟宜。绦皆石青色。朝裙,夏片金缘,冬加海龙缘,上用红缎,下石青行蟒、妆缎,皆正幅,有襞积。崇德元年,定未入八分公夫人冠顶服饰,惟正室视其夫品级服用。
侯夫人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三,上衔红宝石,馀皆如民公夫人。
伯夫人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二,上衔红宝石,馀皆如侯夫人。
子夫人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馀皆如伯夫人。
男夫人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红宝石一,上衔镂花红珊瑚。吉服冠顶镂花珊瑚。馀皆如子夫人。
文一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补服前后绣鹤,惟都御史绣獬豸。朝带镂金衔玉方版四,每具饰红宝石一。馀皆如公。
武一品补服,前后绣麒麟。馀皆如文一品。
文二品朝冠,冬用薰貂,十一月至上元用貂尾,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镂花珊瑚。吉服冠顶亦用镂花珊瑚。补服前后绣锦鸡。朝带镂金圆版四,每具饰红宝石一。馀皆如文一品。
武二品补服,前后绣狮。馀皆如文二品。
文三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蓝宝石。吉服冠顶亦用蓝宝石。补服前后绣孔雀,惟副都御史及按察使前后绣獬豸。朝带镂花金圆版。馀皆如文二品。
武三品朝冠,冬用薰貂,补服前后绣豹。馀皆如文三品。惟朝服无貂缘及无端罩。一等侍卫戴孔雀翎。端罩猞猁猻,间以貂皮,月白缎里。馀如武三品。
文四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蓝宝石一,上衔青金石。吉服冠顶亦用青金石。补服前后绣雁,惟道绣獬豸。蟒袍通绣四爪八蟒。朝带银衔镂花金圆版四。馀皆如文三品。
武四品补服,前后绣虎。馀皆如文四品。二等侍卫戴孔雀翎。端罩红豹皮为之,素红缎里。朝服冬、夏均翦绒缘,色用石青,通身云缎,前后方襕行蟒各一,腰帷行蟒四,中有襞积。领、袖俱石青妆缎,馀如武四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