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一百三 志七十八(3)
时间:2023-04-23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皇贵妃朝冠,冬用薰貂,夏以青绒为之。上缀朱纬。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各三,珍珠各十七,上衔大珍珠一。朱纬上周缀金凤七,饰东珠各九,珍珠各二十一。后金翟一,饰猫睛石一,珍珠十六,翟尾垂珠,凡珍珠一百九十二,三行二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一,东珠、珍珠各四,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明黄绦二,末缀宝石。青缎为带。吉服冠与皇后同。
金约,镂金云十二,饰东珠各一,间以珊瑚,红片金里。后系金衔绿松石结,贯珠下垂,凡珍珠二百有四,三行三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二,每具饰东珠、珍珠各六,末缀珊瑚。耳饰用二等东珠,馀同皇后。朝褂、朝袍、龙褂、龙袍、采帨、朝裙皆与皇后同。
领约,镂金为之,饰东珠七,间以珊瑚。两端垂明黄绦二,中贯珊瑚,末缀珊瑚各二。
朝服朝珠三盘,蜜珀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盘。绦明黄色。
贵妃冠服袍及垂绦皆金黄色,馀与皇贵妃同。
妃朝冠,顶二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九,珍珠十七,上衔猫睛石。朱纬。上周缀金凤五,饰东珠七,珍珠二十一。后金翟一,饰猫睛石一,珍珠十六,翟尾垂珠,凡珍珠一百八十八,三行二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一,饰东珠、珍珠各四,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金黄绦二,末缀宝石。青缎为带。吉服冠顶用碧〈王亚〉〈王厶〉。馀同贵妃。
金约,镂金云十一,饰东珠各一,间以青金石,红片金里。后系金衔绿松石结,贯珠下垂,凡珍珠一百九十七,三行三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二,每具饰东珠、珍珠各六,末缀珊瑚。耳饰用三等东珠。馀同贵妃。朝褂、朝袍、龙褂、龙袍、领约、朝裙、朝珠皆与贵妃同。
采帨,绣文为“云芝瑞草”。馀与贵妃同。
嫔朝冠,顶二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翟,饰东珠九,珍珠十七,上衔子。朱纬。上周缀金翟五,饰东珠五,珍珠十九。后金翟一,饰珍珠十六,翟尾垂珠,凡珍珠一百七十二,三行二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一,饰东珠、珍珠各三,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金黄绦二,末缀宝石。青缎为带。吉服冠与妃同。
金约,镂金云八,饰东珠各一,间以青金石,红片金里。后系金衔绿松石结,贯珠下垂,凡珍珠一百七十七,三行二就。中间金衔青金石结二,每具饰东珠、珍珠各四,末缀珊瑚。耳饰用四等东珠。馀与妃同。
朝褂,与妃同。龙褂,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襟夔龙四。馀同妃制。朝袍、龙袍俱用香色。馀与妃同。
朝服朝珠三盘,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盘。绦用金黄色。领约、朝裙皆与妃同。采帨不绣花文。馀同妃制。初制,皇贵妃、贵妃、妃、嫔冠服,凡庆贺大典,皇贵妃、贵妃冠顶用东珠十二颗,妃冠顶用东珠十一颗。礼服用凤凰、翟鸟等缎,五爪龙缎、妆缎、八团龙等缎。至黄色、秋香色,自皇贵妃以下,概不许服。嫔冠顶用东珠十颗,礼服用翟鸟等缎,五爪龙缎、妆缎、四团龙等缎。
皇子朝冠,冬用薰貂、青狐惟其时。上缀朱纬。顶金龙二层,饰东珠十,衔红宝石。夏织玉草或藤竹丝为之。石青片金缘二层,里用红片金或红纱。上缀朱纬。前缀舍林,饰东珠五。后缀金花,饰东珠四。顶如冬朝冠,吉服冠红绒结顶。
端罩,紫貂为之,金黄缎里。左右垂带各二,下广而锐,色与里同。龙褂,色用石青。正面绣五爪金龙四团,两肩前后各一,间以五色云。
朝服之制二,皆金黄色:一,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薰貂。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襞积行龙六,间以五色云。一,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缘,冬加海龙缘。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腰帷行龙四,裳行龙八,披领行龙二,袖端正龙各一。下幅八宝平水。蟒袍亦金黄色,片金缘,绣文九蟒,裾左、右开。
朝珠不得用东珠,馀随所用,绦皆金黄色。
朝带,色用金黄,金衔玉方版四,每具饰东珠四,中衔猫睛石一,左右佩绦如带色。吉服带亦色用金黄,版饰惟宜,佩绦如带色。
雨冠、雨衣、雨裳,均用红色,毡、羽纱、油绸,各惟其时。初制,皇子冠服,凡庆贺大典,冠用东珠十三颗镶顶,礼服用秋香等色,五爪、三爪龙缎,满翠八团龙等缎,束金镶玉嵌东珠带。
亲王朝冠,与皇子同。吉服冠,冬用海龙、薰貂、紫貂惟其时。夏织玉草或藤竹丝为之。红纱绸里。石青片金缘。上缀朱纬。顶用红宝石,曾赐红绒结顶者,亦得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