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九十二 志六十七(6)
时间:2023-04-22 作者:赵尔巽 点击:次
又定贵妃晋封皇贵妃,未受册封前薨,罢制金册宝,以绢册宝书谥号。遣正、副使读文致祭,先期遣告太庙后殿、奉先殿。届日内外会集,正、副使赴内阁诣册宝案前一跪三叩,奉册宝出,至午门外陈采舆内,复三叩。校尉舁至殡宫大门外,正、副使行礼如初。奉册宝入中门,陈案上。正使诣香案前三上香,宣讫,读文致祭如仪。乾隆二年,奉移金棺从孝敬后葬泰陵。
八年,寿祺皇贵太妃佟佳氏薨,礼部以辍朝五日请,诏改十日。摘冠缨,亲诣行礼,谥悫惠,馀同贵妃仪。
二十九年,忻妃戴佳氏薨,诏加恩如贵妃例治丧。先是,晋封时金册宝已镌字,未授受,至是陈设金棺前,其绢册宝增书贵妃字焚之。又谕:“嗣后贵妃以上薨逝,王公大臣俱步送暂安处,妃、嫔豫往,满大臣年老艰步履者如之。”故事,皇贵妃金棺至园寝,始制神牌,甚稽时日,三十三年谕:“嗣后遇大祭,即往园寝制造,俟金棺至,刻字填青,大学士等监视。奉安后,陵寝官朝服行礼,奉设飨殿。著为令。”
四十年,奏定皇贵妃以下五等丧。凡请辍朝、素服日期,传行内外齐集,请遣承祭大臣,奉安地宫前期祭告陵寝及金棺前,并所过门、桥奠酒诸事,均礼部掌行。其追封赠谥制牌,会同二部奏办,馀归内府掌仪司牒礼、工二部襄治之。
四十九年,裕皇贵太妃耿氏薨,诏罢朝,仍亲诣奠酒行礼,谥纯懿,馀如故。
嘉庆四年,庆贵妃陆氏薨,帝念其抚育如生母,特追封庆恭皇贵妃,下所司议赠谥典礼。寻议上,豫期工部制绢册宝,寝陵官制神牌,遣告太庙、奉先殿暨高宗几筵,俟高宗梓宫移山陵次日,遣正、副使诣园寝配殿致祭。九年,议定皇贵妃丧,罢坤宁宫致祭酌减为五日,贵妃二日,妃、嫔不停止。
道光十三年,仁宗諴僖皇贵妃刘氏薨,不辍朝,不素服,命僧格林沁穿孝,谥和裕。
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七日,琳皇贵太妃乌雅氏薨,会初十日慈禧太后万寿,命大内、宗室王公百官展期十二日素服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