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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九十九 志第四十七(3)

  东路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
  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管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
  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
  宣镇侍卫。
  世祖中统元年四月,谕随路管军万户,有旧从万户三哥西征军人,悉遣至京师充防城军:忙古军三百一十九人,严万户军一千三百四十五人,济南路军一百四十人,脱赤剌军一百四十九人,糺查剌军一百四十五人,马总管军一百四十四人。
  三年十月,谕益都大小管军官及军人等:“先李鋋怀逆,蒙蔽朝廷恩命,驱驾尔等以为己惠,尔等虽有效过功劳,殊无闻报,一旦泯绝,此非尔等不忠之愆,实李鋋怀逆之罪也。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董文炳来奏其详,言尔等各有愿为朝廷出力之语,此复见尔等存忠之久也。今命董文炳仍为山东东路经略使,收集尔等,直隶朝廷,充武卫军近侍勾当。比及应职,且当守把南边,堤防外隙,庶内境军民各得安业。尔等宜益尽心,以图勋效。”
  至元二年十二月,增侍卫亲军一万人,内选女直军三千,高丽军三千,阿海三千,益都路一千。每千人置千户一员,百人置百户一员,以领之。仍选丁力壮锐者,以应役焉。
  三年五月,帝谓枢密臣曰:“侍卫亲军,非朕命不得发充夫役。修琼华岛士卒,即日放还。”
  四年七月,谕东京等路宣抚司,命于所管户内,以十等为率,于从上第三等户,签选侍卫亲军一千八百名。若第三等户不敷,于第二等户内签补。仍定立千户、百户、牌子头,并其家属同来,赴中都应役。
  十四年五月,以蒙古军与汉军相参,备都城内外及万寿山宿卫,仍以也速不花领围宿事。
  十五年五月,总管胡翔请还侍卫军。先是,宿州蕲县等万户府士卒百人,有旨俾充侍卫军,后从佥省严忠范征西川,既而嘉定、重庆、夔府皆下,忠范回军,留西道。翔上言,从之。九月,以总管张子良所匿军二千二百三十二人,充侍卫军士。
  十六年四月,选扬州省新附军二万人,充侍卫亲军,并其妻子,迁赴京师。
  二十四年十月,总帅汪惟和选麾下锐卒一千人,请择昆弟中一人统之,以备侍卫,从之。
  成宗元贞四年八月,诏:“蒙古侍卫所管探马赤军人子弟,投充诸王位下身役者,悉遵世祖成宪,发还元役充军。”
  大德六年二月,调蒙古侍卫等军一万人,往官山住夏。
  仁宗延祐六年九月,知枢密院事塔失铁木儿言:“诸汉人不得点围宿军士,图籍系军数者,虽御史亦不得预知,此国制也。比者,领围宿官言,中书命司计李处恭巡视守仓库军卒,有旷役者则罪之,以惩其后,使无怠而已。而李司计擅取军数,箠士卒,在法为过。臣等议,宜自中书与枢密遣人案之,验实以闻。”制可。七年六月,以红城中都威卫系掌军务之司,属徽政院不便,命遵旧制,俾枢密总之。
  围宿军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七月,命大都侍卫军内,复起一万人赴上都,以备围宿。
  成宗元贞二年十月,枢密院臣言:“昔大朝会时,皇城外皆无墙垣,故用军环绕,以备围宿。今墙垣已成,南北西三畔皆可置军,独御酒库西,地窄不能容。臣等与丞相完泽议,各城门以蒙古军列卫,及于周桥南置戍楼,以警昏旦。”从之。
  武宗至大四年正月,省臣等传皇太子命,以大朝会调蒙古、汉军三万人备围宿,仍遣使发山东、河北、河南、淮北诸路军至京师。复命都府、左右翼、右都威卫整器仗车骑。六月,以诸侯王、驸马等来朝,命发各卫色目、汉军八百二十六人至上京,复命指挥使也干不花领之。
  仁宗皇庆元年六月,命卫率府军士备围宿,守隆福宫内外禁门。十一月,枢密院臣言:“皇太后有旨,禁掖门可严守卫。臣等议,增置百户一员,及于钦察、贵赤、西域、唐兀、阿速等卫调军士九十人,增守诸掖门,复命千户一员,帅领百户一员,备巡逻。”从之。延祐三年十月以诸侯王来朝,命围宿军士六千人增至一万人;复命也了干、秃鲁分左右部领其事。十一月,诏围宿军士,除旧有者,更增色目军万人,以备禁卫。十二月,枢密院臣言:“围宿军士不及数,其已发各卫者,地远至不能如期,可迁刈苇草及青塔寺工役军先备守卫。其各卫还家军士,亦发二万五千人,令备车马器械,俱会京师。”制可。六年闰八月,命知枢密院事众嘉领围宿,发五卫军代羽林军士,仍以千户二员、百户十员,择士卒精锐者二百人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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