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七十四 志第一百二十七(9)
时间:2023-04-18 作者:脱脱|阿鲁图 点击:次
是时,朝廷虽蠲民旧逋,而符行中督责犹峻,蜀人怨之。于是以萧振为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行中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二十六年,上以蜀民久困供亿,诏制置萧振、总领汤允恭、主管茶马李涧、成都转运判官许尹、潼川转运判官王之望措置宽恤,于是之望奏减四川上供之半。二十七年,用萧振等言,减三川对籴米十六万九千余石,夔路激赏绢五万匹,两川绢估钱二十八万缗有奇,潼川、成都奇零折帛匹一千;又减韩球所增茶额四百六十二万余斤,茶司引息虚额钱岁九十五万余缗。
初,利州旧宣抚司有积缗二百万,守者密献之朝,下制置司取拨。振曰:"此所以备水旱军旅也,一旦有急,又将取诸民乎?请留其半。"是岁振卒,李文会代之。二十八年,文会卒,中书舍人王刚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籴本积欠钱三百四十万缗。
乾道二年,蠲奇欠白税契钱三十七万余缗。三年,蠲川、秦茶马两司绍兴十九年至三十二年州县侵用及民积欠六十六万四千九百余缗。四年,又诏:四川诸州欠绍兴三十一年至隆兴二年瞻军诸窠名钱物,暨退剥亏分之数,及漏底折欠等钱,并蠲之。蠲成都人户理运对籴米脚钱三十五万缗。淳熙十六年诏:"四川岁发湖、广总领所纲运百三十五万六千余贯,自明年始,与免三年。当议对减盐酒之额,制置、总领同诸路转运、提刑司条上。其湖、广岁计,朝廷当自给之。"
绍熙三年,蠲潼川府去年被水州县租税,资普荣叙州、富顺监凡夏输亦如之。寻又诏:"本路旱伤州县租税,官为代输及民已输者,悉理今年之数。"四年,蠲绍熙三年成都、潼川两路奇零绢估钱引四十七万一千四百五十余道,潼川府激赏绢一十六万六千九百七十五匹。又诏:四川州县盐、酒课额,自明年更放三年。
嘉定七年,再蠲四川州县盐、酒课额三年,其合输湖、广总领所纲运亦免三年。十一年,蠲天水军今年租役差科,西和州蠲十之七,成州蠲十之六,将利、河池两县各蠲十之五,以经兵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