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书艺人·第一节(2)
时间:2023-04-16 作者:老舍 点击:次
日本人进了北平,宝庆带着全家去上海。上海沦陷了,他们又到汉口。如今敌人进逼到汉口市郊了,他和全家又跟大伙儿一起往重庆逃。北平是宝庆的家。他唱的大鼓,全是京韵的。他要想留在北平很容易,用不着遭这么大罪,受这么多苦,成了千百万难民中的一个。宝庆相貌憨厚,差不多算是个文盲。不过,在北平,能够认得几个字的鼓书艺人本来就不多,他也算得上一个。敌人决不会来杀他,可是他宁愿丢下舒舒服服的家和心爱的东西,不愿在飘着日本旗的城里挣钱吃饭。他既天真又单纯。他不明白自己是不是爱国,他只知道每逢看见自己的国旗,就嗓子眼儿发干,堵的慌,心里象有什么东西在翻腾。 这一群人里最反对离开北平的是窝囊废。他只比兄弟大五岁,但他觉着自己是个长者,应当受到尊敬。头一条,他要求别搅乱他在家时的那份清静。他怕一离开家就得死。他一个劲儿地哼哼,样子真叫人厌烦。其实他并没有什么不舒服,他就是要用这种办法让宝庆知道,他的想法没变。离开北平也罢,上海也罢,汉口也罢,二奶奶可不在乎。她反对的,只是她丈夫总是在最后关头才决定离开,总是叫她没法把想要带上的东西都打好包带走。她从不考虑打仗的时候运东西有什么困难或不便。眼下她一面抿着瓶里的酒,一面想着她那双穿着舒服的旧鞋和几双破袜子,真要是带了来该多好!大家走,她也走,可要她把东西都扔下,她真舍不得!她喜欢喝上一口,一喝起来,她倒更絮烦,常常连舌头也不听她使唤了。 宝庆受不了他哥哥的叫唤,也受不了老婆的唠叨。他整天沿着甲板费劲地挤来挤去,随着船身东倒西歪。这样走动可真叫受罪。当他从睡着的人们身上跨过时,要是有人突然那么一下阖上了嘴,真会咬下他一截大脚趾头来。 他看起来一点也不象个卖艺的。不怎么漂亮,也不怎么丑。他就象当铺或是百货店的伙计那样长相平常。他的举止也毫无出奇之处,丝毫不象个艺人。他也不象有的好演员,不用装模做样,就能显出才华来。他有时流露出一点艺人的习气,倒更叫人家猜不透他是个干什么的。 他个子不高,然而结实丰满。因为长得敦实,有时显得迟钝、笨拙。不过要是他愿意的话,也能象猴儿一样的机灵、活跃。你跟他一块走道儿,要是遇上一滩水,你准猜不出他到底会一下子蹦过去呢,还是稳稳当当往水里迈,把鞋弄个精湿。 他圆圈的脑袋总是剃得油光锃亮。他的眼睛、耳朵、嘴都很大,大得象是松松地挂在脑袋上。幸好他的眉毛又黑又粗,象是为了维持尊严才摆在那儿的。有了它,脸上松弛的肌肉就不会显得可笑。它们就象天上的两朵黑云,他一抖动眉毛,人家就觉得它们会撞出闪电来。 他的牙长得挺整齐,老露着,因为他喜欢笑。鼻子很平常,但嘴唇总是那么红润、鲜亮。虽然眼睛下面已经有了中年人的皱纹,可这对红嘴唇倒使他看起来年轻多了。 眼下他象那些茶房一样,光着脚在挤满了人的甲板上转圈子。船走得很不稳当,他尽量避免踩着人,所以才光着脚。光脚踩了人,比穿着厚重的鞋子踩人,容易得到别人的原谅。 他卷起裤腿,露出又粗又白的腿肚子。他穿着一件旧的蓝绸长衫,手攥着长衫的下摆,怕扫了躺在甲板上的人的脸,也为了走得更利索点。 他一手攥着衣角,一手招呼朋友。他已经习惯了表演,会不自主地觉着身边所有的人都是听众,他应该对他们笑,友好地打手势。于是他一手提衣襟,一手招呼乘客绕着船转圈儿。他抬腿的动作象是在迈过一条小溪,或是在“跳加官”。他习惯每两三天剃一次头,脑袋瓜子老是那么亮晃晃、光溜溜的。他的光头就是他的招牌。听过他的大鼓的人,都记得他那个光头。他的脸远不如他的光头那么惹人注意,引人叫好。如今他的头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剃了,他一面在甲板上走动,一面不时挠挠那讨人厌的短发茬儿。 上了“民生”不到几个钟头,他就认得了几乎所有同船的人。没过多久,他行起事来,就好象他是当初造这个船的监工一样。船的每个角落他都熟悉,什么东西在哪里,他都知道。他知道上哪儿去弄瓶酒给他的老婆,让她喝了好睡觉,不再老拿手指点他。他也知道上哪儿去找碗面汤来,让他窝囊废大哥喝了,不再叫唤。就象变戏法的能打空气里抓出只兔子和鸟儿来,宝庆还能给害头疼或是晕船的乘客找来阿司匹林,给打摆子的人找来特效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