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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九 本纪九(10)

  十一月壬申朔,前直郡王胤禔卒,命照贝子治丧,封其子弘昉为镇国公。丙寅,敕续修皇清文颖。壬午,特诏福建漳、泉二府,化其强悍,勿再聚族械斗。戊子,封理密亲王子弘晁为辅国公。
  十二月癸丑朔,敕广西仍归广东总督兼辖。丁巳,以魏廷珍为兵部尚书,顾琮为漕运总督,朱藻为直隶河道总督,白锺山为河东河道总督,高斌为江南河道总督。庚午,祫祭太庙。
  是岁,免直隶、安徽等省十四州县灾赋,又直隶盐场十四引盐课各有差。朝鲜、琉球入贡。
  十三年乙卯春正月己丑,以觉罗柏修为盛京将军,那苏图为黑龙江将军,赫星为宁夏将军。
  二月己酉,上御经筵。庚戌,以魏廷珍为礼部尚书。癸丑,上谒陵。己未,还京。甲子,以巴泰协办大学士。
  三月丁巳,上亲耕耤田。戊子,诏曰:“地方编立保甲,必须俯顺舆情,徐为劝导。若过於严急,则善良受累矣。为政以得人为要,不得其人,虽良法美意,徒美观听,於民无济也。”
  夏四月乙巳,圣祖文集刊成,颁赐廷臣。丁巳,停止广东开采。
  闰四月丁酉,准噶尔遣使臣纳木喀赉表进贡。敕令定界。己亥,建先蚕坛於北郊。
  五月戊申,给三姓八旗兵丁饷银。丁巳,以贵州古州、台拱逆苗滋事,命哈元生为扬威将军,统领四省官兵讨之。甲子,命果亲王、皇四子、皇五子,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办苗疆事务。工部尚书巴泰褫职。命刑部尚书张照、副都御史德希寿稽勘苗疆事务。丁卯,哈元生奏剿办逆苗,黄平、施秉悉平。
  六月乙亥,敕户部清查各省耗羡。癸未,以查克旦为工部尚书。甲申,准土司由生员出身者一体应试。辛卯,减各省进献方物。吕宋国饥,请籴。许之。丙申,命董芳为副将军,协剿苗匪。
  秋七月乙卯,鄂尔泰请辞伯爵、大学士。许之,给假养病,仍食俸。署甘州提督刘世明以失察兵丁抢劫论斩。丙辰,命朱轼往勘浙江海塘。辛酉,以迈柱、查郎阿为大学士,张广泗为湖广总督。
  八月己巳,诏曰:“从前经理苗疆,本为乂安民生。乃经理不善,以致逆苗肆出,勾结熟苗,抢劫居民。是以安民之心,成虐民之政。返之初心,能勿愧乎?所有贵州本年钱粮,通行蠲免。其被贼州县,蠲免三年,以示抚绥捄恤之意。”
  丁亥,上不豫。戊子,上大渐,宣旨传位皇四子宝亲王弘历。己丑,上崩,年五十八。是岁十一月丁未,恭上尊谥曰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乾隆二年三月,葬泰陵。
  论曰:圣祖政尚宽仁,世宗以严明继之。论者比於汉之文、景。独孔怀之谊,疑於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尽出於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言州县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尔未为州县,恶知州县之难?”至哉言乎,可谓知政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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