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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八 本纪八(6)

  五月己酉朔,上巡幸塞外。癸酉,次花峪沟。阅吉林、黑龙江官兵。丁丑,上驻跸热河。
  六月己亥,命诸皇子恭迎皇太后至热河避暑。戊午,刑部尚书张廷枢免。
  秋七月壬午,按事湖南尚书萧永藻等疏报巡抚提督互讦案,查审俱实。得旨:“俞益谟休致,赵申乔革职留任。”
  闰七月甲寅,上行围。
  八月乙亥,诏福建漳、泉二府旱,运江、浙漕粮三十万石赈之,并免本年未完额赋。丙戌,上还驻热河。庚寅,以范时崇为福建浙江总督,额伦特为湖南提督。
  九月辛丑,上奉皇太后还宫。辛亥,希福纳免。时户部亏蚀购办草豆银两事觉,积十馀年,历任尚书、侍郎凡百二十人,亏蚀至四十馀万。上宽免逮问,责限偿完,希福纳现任尚书,特斥之。以穆和伦为户部尚书,贝和诺为礼部尚书。
  冬十月甲子,诏曰:“朕临御天下垂五十年,诚念民为邦本,政在养民。迭次蠲租数万万,以节俭之所馀,为涣解之弘泽。惟体察民生,未尽康阜,良由生齿日繁,地不加益。宜沛鸿施,藉培民力。自康熙五十年始,普免天下钱粮,三年而遍。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九省地丁钱粮,察明全免。历年逋赋,一体豁除。其五十一年、五十二年应蠲省分,届时候旨。地方大吏以及守令当体朕保乂之怀,实心爱养,庶几升平乐利有可徵矣。文到,其刊刻颁布,咸使闻知。”丁卯,谕外藩已朝行在,勿庸朝正。丙子,以郭瑮为云南贵州总督,以郭世隆为刑部尚书,鄂海为湖广总督。癸未,谕大学士:“江南亏空钱粮多至数十万两,此或朕数次南巡,地方挪用。张鹏翮谓俸工可以抵补。牧令无俸,仍以累民,莫若免之为善。其会议以闻。”
  十一月辛卯朔,诏凡遇蠲赋之年,免业主七分,佃户三分,著为令。大学士陈廷敬以老乞休,温旨慰谕,命致仕。乙巳,上谒陵。以萧永藻为大学士,王掞为礼部尚书,徐元正为工部尚书。丁未,以孙徵灏为兵部尚书。乙卯,以桑额为吏部尚书。
  十二月癸酉,以赫寿为漕运总督。戊寅,上还京。辛巳,诏曰:“朕因朝列旧臣渐次衰谢,顺治年间进士去职在籍者,已无多人。王士禛、江皋、周敏政、叶矫然、徐淑嘉皆以公过屏废,俱复还原官。”以赵申乔为左都御史。
  是岁,免直隶、江南等省七州县灾赋有差。朝鲜、安南入贡。
  五十年辛卯春正月癸丑,上巡畿甸,视通州河堤。
  二月辛酉,以班迪为满洲都统,善丹为蒙古都统。丁卯,阅筐儿港,命建挑水壩。次河西务,上登岸步行二里许,亲置仪器,定方向,钉椿木,以纪丈量之处。谕曰:“用此法可以测量天地、日月交食。算法原於易。用七九之奇数,不能尽者,用十二、二十四之偶数,乃能尽之,即取象十二时、二十四气也。”庚午,上还京。辛巳,上御经筵。
  三月庚寅,王大臣以万寿节请上尊号。自平滇以来,至是凡四请矣。上谦挹有素,终不之许。
  夏四月庚申,徐元正养亲回籍,以陈诜为工部尚书。庚辰,上奉皇太后避暑热河。乙未,命礼部祈雨。庚子,大雨。丙午,留京大学士张玉书卒,上悼惜,赋诗一篇,遣官治丧,赐银一千两,加祭葬,谥文贞。己酉,诏免江苏无著银十万两有奇。丙辰,召致仕大学士陈廷敬入阁办事。增乡、会试五经中额。
  六月戊辰,设广西西隆州儒学训导。
  秋七月丙辰,上行围。
  八月庚午,高宗纯皇帝生。以王原祁为掌院学士。设先贤子游后裔五经博士。
  九月戊申,上奉皇太后还宫。蓝理有罪免,以杨琳为福建陆路提督,马际伯为四川提督。停本年秋决。
  冬十月丙辰,诏免台湾五十一年应徵稻穀。贝和诺免,以嵩祝为礼部尚书。戊午,诏前旨普免天下钱粮,五十一年轮及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湖北、湖南六省,地丁钱粮及逋欠俱行蠲免。庚午,以硕鼐为满洲都统,瑚世巴、马尔赛为蒙古都统。戊寅,免朝鲜白金豹皮岁贡。庚辰,诏举孝义。辛巳,命张鹏翮置狱扬州,按江南科场案。壬午,鄂缮、耿额、齐世武、悟礼等有罪,褫职拘禁。赵申乔疏劾新科编修戴名世恃才放荡,语多悖逆,下部严审。
  十一月丙戌,以殷特布为汉军都统,隆科多为步军统领,张谷贞为云南提督。丁未,上谒陵,赐守陵官役马匹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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