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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一百二十九 志第八十二(2)

  其五曰:魏汉津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九寸之律,三数退藏,故八寸七分为中声。正声得正气则用之,中声得中气则用之。宫架环列,以应十二辰;中正之声,以应二十四气;加四清声,以应二十八宿。气不顿进,八音乃谐。若立春在岁元之后,则迎其气而用之,余悉随气用律,使无过不及之差,则所以感召阴阳之和,其法不亦密乎?
  其六曰:乾坤交于亥,而子生于黄钟之宫,故禀于乾,交于亥,任于壬,生于子。自乾至子凡四位,而清声具焉。汉津以四清为至阳之气,在二十八宿为虚、昴、星、房,四者居四方之正位,以统十二律。每清声皆有三统:申、子、辰属于虚而统于子,巳、酉、丑属于昴而统于丑,寅、午、戌属于星而统于寅,亥、卯、未属于房而统于卯。中正之声分为二十四宿,统于四清焉。
  其七曰:昔人以乐之器有时而弊,故律失则求之于钟,钟失则求之于鼎,得一鼎之龠,则权衡度量可考而知。故鼎以全浑沦之体,律吕以达阴阳之情,天地之间,无不统摄,机缄运用,万物振作,则乐之感人,岂无所自而然耶?
  其八曰:圣上稽帝王之制而成一代之乐,以谓帝舜之乐以教胄子,乃颁之于宗学。成周之乐,掌于成均,乃颁之府学、辟雍、太学;而三京藩邸,凡祭祀之用乐者皆赐之,于是中正之声被天下矣。汉施郑声于朝廷,唐升夷部于堂上,至于房中之乐,唯恐淫哇之声变态之不新也。圣上乐闻平淡之音,而特诏有司制为宫架,施之于禁庭,房中用雅乐,自今朝始云。
  又为图十二:一曰五声,二曰八音,三曰十二律应二十八宿,四曰七均应二十八宿,五曰八十四调,六曰十二律所生,七曰十二律应二十四气,八曰十二律钟正声,九曰堂上乐,十曰金钟玉磬,十一曰宫架,十二曰二舞。图虽不能具载,观其所序,亦可以知其旨意矣:
  天地相合,五数乃备,不动者为五位,常动者为五行,五行发而为五声。律吕相生,五声乃备,布于十二律之间,犹五纬往还于十有二次,五运斡旋于十有二时。其图五声以此。
  两仪既判,八卦肇分。气盈而动,八风行焉。颛帝乃令飞龙效八风之音,命之曰《承云》。方是时,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音未备,后圣有作,以八方之物全五声者,制而为八音,以声召气,八风从律。其图八音以此。
  上象著明器形,而下以声召气,吻合元精。其图十二律应二十八宿以此。
  斗在天中,周制四方,犹宫声处中为四声之纲。二十八舍列在四方,用之于合乐者,盖乐方七角属木,南方七徵属火,西方七商属金,北方七羽属水。四方之宿各有所属,而每方之中,七均备足。中央七宫管摄四气。故二十八舍应中正之声者,制器之法也;二十八舍应七均之声者,和声之术也。其图七均应二十八宿以此。
  合阴阳之声而文之以五声,则九六相交,均声乃备。黄钟为宫,是谓天统;林钟为徵,是谓地统;太簇为商,是谓人统。南吕为羽,于时属秋;姑洗为角,于时属春;应钟为变宫,于时属冬;蕤宾为变徵,于时属夏。旋相为宫,而每律皆具七声,而八十四调备焉。其图八十四调以此。
  自黄钟至仲吕,则阳数极而为乾,故其位在左;蕤宾至应钟,则阴数极而为坤,故其位在右。阴穷则归本,故应钟自生阴律;阳穷则归本,故仲吕自归阳位。律吕相生,起于《复》而成于《乾》,终始皆本于阳,故曰"乐由阳来",六吕则同之而已。相生之位,分则为《乾》、《坤》之爻,合则为《既济》、《未济》之卦。自黄钟至仲吕为《既济》,故属阳而居左;自蕤宾至应钟为《未济》,故属阴而居右。《易》始于《乾》、《坤》而终于《既济》、《未济》,天地辨位而水火之气交际于其中,造化之原皆自此出。其图十二律所生以此。
  二十四气差之毫厘,则或先天而太过,或后天而不及。在律为声,在历为气。若气方得节,乃用中声;气已及中,犹用正律。其图十二律应二十四气以此。
  汉津曰:"黄帝、夏禹之法,简捷径直,得于自然,故善作乐者以声为本。若得其声,则形数、制度当自我出。今以帝指为律,正声之律十二,中声之律十二,清声凡四,共二十有八"云。其图十二律钟正声以此。
  堂上之乐,以人声为贵,歌钟居左,歌磬居右。近世之乐,曲不协律,歌不择人,有先制谱而后命辞。奉常旧工,村野癃老者斥之。升歌之工,选择惟艰,故堂上之乐铿然特异焉。其图堂上乐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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