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10)
时间:2008-11-30 作者:干宝 点击:次
越地深山中有鸟,大如鸠,青色,名曰“冶鸟,”穿大树,作巢,如五六升器,户口径数寸:周饰以土垭,赤白相分,状如射侯。伐木者见此树,即避之去;或夜冥不见鸟,鸟亦知人不见,便鸣唤曰:“咄咄上去!”明日便宜急上;“咄咄下去!”明日便宜急下;若不使去,但言笑而不已者,人可止伐也。若有秽恶及其所止者,则有虎通夕来守,人不去,便伤害人。此鸟,白日见其形,是鸟也;夜听其鸣,亦鸟也;时有观乐者,便作人形,长三尺,至涧中取石蟹;就人炙之,人不可犯也。越人谓此鸟是“越祝”之祖也。 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庐江耽,枞阳二县境,上有大青小青黑居山野之中,时闻哭声多者至数十人,男女大小,如始丧者。邻人惊骇,至彼奔赴,常不见人。然于哭地,必有死丧。率声若多,则为大家;声若小,则为小家。 庐江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有男,女,可长四五丈,能●相唤,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 汉光武中平中,(编者按:中平当为中元,因光武无中平年号。或光武为灵帝之误。)有物处于江水,其名曰“蜮,”一曰“短狐。”能含沙射人。所中者,则身体筋急,头痛,发热。剧者至死。江人以术方抑之,则得沙石于肉中。诗所谓“为鬼,为蜮,”则不可测也。今俗谓之“溪毒。”先儒以为男女同川而浴,淫女,为主乱气所生也。 汉,永昌郡不违县,有禁水;水有毒气,唯十一月,十三月差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可渡;渡辄病杀人,其气中有恶物,不见其形,其似有声。如有所投击内中木,则折;中人,则害。士俗号为“鬼弹。”故郡有罪人,徙之禁防,不过十日,皆死。 余外妇姊夫蒋士,有佣客,得疾,下血;医以中蛊,乃密以蘘荷根布席下,不使知,乃狂言曰:“食我虫者,乃张小小也。”乃呼“小小亡”云,今世攻蛊,多用蘘荷根,往往验。蘘荷,或谓嘉草。 鄱阳赵寿,有犬,蛊,时陈岑诣寿,忽有大黄犬六七群,出吠岑,后余相伯归与寿妇食,吐血,几死。乃屑桔梗以饮之而愈。蛊有怪物,若鬼,其妖形变化杂类殊种:或为狗豕,或为虫蛇。其人不自知其形状,行之于百姓,所中皆死。 荥阳郡有一家,姓廖,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取新妇,不以此语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NextPage搜神记卷十三] 搜神记卷十三 泰山之东,有澧泉,其形如井,本体是石也。欲取饮者,皆洗心志,跪而挹之,则泉出如飞,多少足用,若或污漫,则泉止焉。盖神明之尝志者也。 二华之山,本一山也,当河,河水过之,而曲行;河神巨灵,以手擘开其上,以足蹈离其下,中分为两。以利河流。今观手迹于华岳上,指掌之形具在;脚迹在首阳山下,至今犹存。故张衡作西京赋所称“巨灵赑屃,高掌远跖,以流河曲,”是也。 汉武徙南岳之祭于庐江,灊县,霍山之上,无水,庙有四镬,可受四十斛,至祭时,水辄自满,用之,足了,事毕,即空,尘土树叶,莫之污也。积五十岁,岁作四祭,后但作三祭,一镬自败。 樊东之口,有樊山,若天旱,以火烧山,即至大雨。今往有验。 空乘之地,今名为孔宝,在鲁南,山之穴外,有双石,如桓楹起立,高数丈。鲁人弦歌祭祀,穴中无水,每当祭时,洒扫以告,辄有清泉自石间出,足以周事。既已,泉亦止。其验至今存焉。 湘穴中有黑土,岁大旱,人则共壅水以塞此穴;穴淹,则大雨立至。 秦惠王二十七年,使张仪筑成都城,屡颓。忽有大龟浮于江,至东子城东南隅而毙。仪以问巫。巫曰:“依龟筑之。”便就,故名龟化城。 由拳县,秦时长水县也。始皇时童谣曰:“城门有血,城当陷没为湖。”有妪闻之,朝朝往窥。门将欲縳之。妪言其故。后门将以犬血涂门,妪见血,便走去。忽有大水,欲没县。主簿令干入白令,令曰:“何忽作鱼?”干曰:“明府亦作鱼。”遂沦为湖。 秦时,筑城于武周塞内,以备胡,城将成,而崩者数焉。有马驰走,周旋反复,父老异之,因依马迹以筑城,城乃不崩。遂名马邑。其故城今在朔州。 汉武帝凿昆明池,极深,悉是灰墨,无复土。举朝不解。以问东方朔。朔曰:“臣愚不足以知之。”曰:“试问西域人。”帝以朔不知,难以移问。至后汉明帝时,西域道人入来洛阳,时有忆方朔言者,乃试以武帝时灰墨问之。道人云:“经云:‘天地大劫将尽,则劫烧。’此劫烧之余也。”乃知朔言有旨。 临汜县有廖氏,世老寿。后移居,子孙辄残折。他人居其故宅,复累世寿。乃知是宅所为。不知何故。疑井水赤。乃掘井左右,得古人埋丹砂数十斛;丹汁入井,是以饮水而得寿。 江东名“余腹”者:昔吴王阖闾江行,食脍,有余,因弃中流,悉化为鱼;今鱼中有名“吴王脍余”者,长数寸,大者如箸,犹有脍形。 蟛(虫越),蟹也。尝通梦于人,自称“长卿。”今临海人多以“长卿”呼之。 南方有虫,名“(虫禺),”一名“蠋,”又名“青蚨,”形似蝉而稍大,味辛美,可食。生子必依草叶,大如蚕子,取其子,母即飞来,不以远近,虽潜取其子,母必知处。以母血涂钱八十一文,以子血涂钱八十一文:每市物。或先用母钱,或先用子钱,皆复飞归。轮转无已。故淮南子术以之还钱,名曰“青蚨。” 土蜂,名曰“蜾,”今世谓“,”“细腰”之类。其为物雄而无雌,不交,不产;常取桑虫或阜螽子育之,则皆化成己子。亦或谓之“螟蛉。”诗曰:“螟蛉有子,果羸负之,”是也。 木蠹,生虫,羽化为蝶。 猬多刺,故不使超踰杨柳。 昆仑之(山虚),地首也,是惟帝之下都,故其外绝以弱水之深,又环以炎火之山。山上有鸟兽草木,皆生育滋长于炎火之中;故有“火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则其鸟兽之毛也。汉世西域旧献此布,中闲久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无有。文帝以为火性酷裂,无含生之气,着之典论,明其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着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至是,西域使人献“火浣布”袈裟,于是刊灭此论,而天下笑之。 夫金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铸,“为阳燧,”以十一月壬子夜半铸,为“阴燧。”(言丙午日铸为“阳燧,”可取火;壬子夜铸为“阴燧,”可取水也。) 汉灵帝时,陈留蔡邕,以数上书陈奏,忤上旨意,又内宠恶之,虑不免,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至吴,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声,曰:“此良材也。”因请之,削以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焦,因名“焦尾琴。” 蔡邕尝至柯亭,以竹为椽,邕仰盼之,曰:“良竹事。”取以为笛,发声辽亮。一云:“邕告吴人曰:‘吾昔尝经会稽高迁亭,见屋东间第十六竹椽可为笛,取用,果有异声。’” [NextPage搜神记卷十四] 搜神记卷十四 昔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帝放之于崆峒之野。相抱而死。神鸟以不死草覆之,七年,男女同体而生。二头,四手足,是为蒙双氏。 高辛氏,有老妇人,居于王宫,得耳疾,历时,医为挑治,出顶虫,大如茧。妇人去,后置以瓠篱,覆之以盘,俄尔顶虫乃化为犬。其文五色。因名盘瓠,遂畜之。时戎吴强盛,数侵边境,遣将征讨,不能擒胜。乃募天下有能得戎吴将军首者,赠金千斤,封邑万户,又赐以少女。后盘瓠衔得一头,将造王阙。王诊视之,即是戎吴。为之奈何?群臣皆曰:“盘瓠是畜,不可官秩,又不可妻。虽有功,无施也。”少女闻之,启王曰:“大王既以我许天下矣。盘瓠衔首而来,为国除害,此天命使然,岂狗之智力哉。王者重言,伯者重信,不可以女子微躯,而负明约于天下,国之祸也。”王惧而从之。令少女从盘瓠,盘瓠将女上南山,草木茂盛,无人行迹。于是女解去衣裳,为仆竖之结,着独力之衣,随盘瓠升山,入谷,止于石室之中。王悲思之,遣往视觅,天辄风雨,岭震,云晦,往者莫至。盖经三年,产六男,六女。盘瓠死,后自相配偶,因为夫妇。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裁制皆有尾形,后母归,以语王,王遣使迎诸男女,天不复两。衣服褊裢,言语侏(人离),饮食蹲踞,好山恶都。王顺其意,赐以名山,广泽,号曰蛮夷。蛮夷者,外痴内黠,安土重旧,以其受异气于天命,故待以不常之律。田作,贾贩,无关繻,符传,租税之赋。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冠用獭皮,取其游食于水。今即梁汉、巴蜀、武陵、长沙、庐江郡夷是也。用糁,杂鱼肉,叩槽而号,以祭盘瓠,其俗至今。故世称“赤髀,横裙,盘瓠子孙。” 槁离国王侍婢有娠,王欲杀之。婢曰:“有气如鸡子,从天来下,故我有娠。”后生子,捐之猪圈中,猪以喙嘘之;徙至马枥中马复以气嘘之。故得不死。王疑以为天子也,乃令其母收畜之,名曰东明。常令牧马。东明善射,王恐其夺己国也,欲杀之。东明走,南至施掩水,以弓击水。鱼鳖浮为桥,东明得渡。鱼鳖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余。 古徐国宫人娠而生卵,以为不祥,弃之水滨。有犬,名鹄苍,衔卵以归。遂生儿,为徐嗣君。后鹄苍临死,生角而九尾,实黄龙也。葬之徐里中。见有狗垄在焉。 斗伯比父早亡,随母归在舅姑之家,后长大,乃奸妘子之女,生子文。其妘子妻耻女不嫁而生子。乃弃于山中。妘子游猎,见虎乳一小儿,归与妻言,妻曰:“此是我女与伯比私通生此小儿。我耻之,送于山中。”妘子乃迎归养之,配其女与伯比。楚人因呼子文为“谷乌菟。”仕至楚相也。 齐惠公之妾萧同叔子见御,有身,以其贱,不敢言也,取薪而生顷公于野,又不敢举也。有狸乳而鹯覆之。人见而收,因名曰无野是为顷公。 袁(金刃)者,羌豪也,秦时,拘执为奴隶,后得亡去,秦人追之急迫,藏于穴中,秦人焚之,有景相如虎来为蔽,故得不死。诸羌神之,推以为君。其后种落炽盛。 后汉定襄太守窦奉妻生子武,幷生一蛇。奉送蛇于野中,及武长大,有海内俊名。母死,将葬未窆,宾客聚集,有大蛇从林草中出,径来棺下,委地俯仰,以头击棺,血涕并流,状若哀恸,有顷而去。时人知为窦氏之祥。 晋怀帝永嘉中,有韩媪者,于野中见巨卵。持归育之,得婴儿。字曰撅儿。方四岁,刘渊筑平阳城,不就,募能城者。撅儿应募。因变为蛇,令媪遗灰志其后,谓媪曰:“凭灰筑城,城可立就。”竟如所言。渊怪之,遂投入山穴间,露尾数寸,使者斩之,忽有泉出穴中,汇为池,因名金龙池。 元帝永昌中,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着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妊。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诣阙自陈,留于宫中。 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以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上尔下虫)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言桑蚕者,是古蚕之余类也。案:天官:“辰,为马星。”蚕书曰:“月当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也。周礼:“教人职掌,票原蚕者。”注云:“物莫能两大,禁原蚕者,为其伤马也。”汉礼皇后亲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菀窳妇人,先蚕者也。故今世或谓蚕为女儿者,是古之遗言也。 羿请无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恐毋惊。后且大昌。”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