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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宋慈云走国全传·第27回 龙凤再离仍寄迹 君臣复会定三军(3)



  到次日高王爷会同三帅酌议禁条十款,伸明号令。上写着

  第一条:临阵退避者斩;第二条:闻金不退者斩;第三条:泄露军机者斩;第四条:违逆号令者斩;第五条:队伍不整者斩;第六条:妄报军情者斩;第七条:私自打伏者斩;第八条:犯奸欺民者斩;第九条:妖言惑众者斩;第十条:喧哗失序者斩。

  当下十条款禁令一出,军中将兵数十万,谁敢不凛遵。实乃军威齐整,号令严明。太子见高、陆、范三帅提调有方,比之铁裘、双龙山军马大不相同,心头暗暗大悦。是日四城扯起大旗。旗上书着“为国除奸”四字。四处发出檄文,东宫太子传谕四方。各府、州、县,望风归附。未知征战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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