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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香

    我本是一只狐,住在天边的雪山之巅,这里没有任何活物的影踪,白茫茫只我一个。每日与我相伴的只有绝决的孤寂与彻骨的寒冷。我很习惯这里的生活,饿时吃几口皑皑的松雪,渴了,就吞一块剔透的冰棱。我喜欢这里,无人干扰,任我自由的奔跑。我飞快,飞快的在冰风里穿梭,厚长浓密的体毛迎着风向一处飘飞,那洁白是我的最爱,纵使雪亦比不得它的万分之一。


迷香


    就这样,我在这混沌初开的迷朦中度过了两千年,无喜,亦无悲。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一位道骨仙风的长者,我至今也无从知晓,他如何到得这天尽头的苦寒之地。他说:“白狐,你在这里跑了两千年可有所知?”“知何?”我迷惘的摇摇头。老者轻笑着点头,长叹:“狐啊,你尚未受人世洗练,可喜,可悲啊!”老者一路念着消失在风雪之中。我久久的站立在原地,思忖着老者的话,仍旧不得要领。于是我去找世上最大的智者,“佛”。

    我终于来到了佛的面前,虔诚的蹲在他的足边,我说“佛,我想要去人世。”佛微微的睁眼,看不出是喜或怒,只淡淡的说:“既如此,那你就去吧,是缘、是劫、是孽,总须你自己体会,去吧。”转头时我听见佛长叹了一声,可我也顾不得那许多。

    因为贪恋、好奇着人世间的种种,我便落身于这处处烟花似锦的琉璃地。我在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兜兜转转寻觅了近千年,还是没有找到我要的答案。在这也不知是几世几劫之中,我拥有过玉面冉须的风采,那时人们叫我潘安,后来因着倾城倾国的香艳,又称我作玉环。浮浮沉沉的人世业已看透,我想已有所知,不过如此,虚浮糜烂,无可留恋。我对自己说,下一世我还回到我的风雪里。

    那一世,是我向佛许诺留在人间的最后一世。

    我投身在一员外家,业,有良田千顷,金,有家资万贯,食玉帔霞,直是坐拥了人间的繁华美好,因是他家的独女,且自幼生得肌似凝乳,骨若冰晶,清透的出脱凡尘,那个叫爹爹的人便唤我作“水仙”。邻家的术士说我是花神托胎一仙子,便爹爹、娘亲更是捧若明珠,千样娇宠,万般滋爱予我一人。可是,我谁也不爱,只因这世上再无人能有如我般仙品的容色,即使春花秋月在我的面前也不得不闭目遮脸。

    我挚爱城边的东湖,只有它才能将这世上最美的容颜呈现于我的面前,于是我便常常立在湖边从午后直至日落,欣赏着湖面上绝美的倒影。

    那日,四月初十,我亦如往昔倚在东湖边的垂柳下,无比怜爱的望着镜湖中出尘的女子。婀娜的身段,比柳条更软,比湖水更柔。云锦般油亮的乌丝垂泻至脚跟,艳若桃李的鬓角,一如美玉样光洁的面庞,那精致的五官更是天上而有地上无。我无比的满足,仿佛这世上也如天边,只有我一人。周遭投来惊艳的目光,我知道皆是因着这绝无仅有的容色。可是人群中细碎的议论还是如尖刺一般直穿我的耳膜。“这位小姐怎比得我家公子,她的容色若是算仙品,那我家公子简直是仙品中的极品了。”语气的不屑与狂傲大大的触怒了我,世间除我,谁还可以如此这般,我转头看去却是一少年书僮,虽有些稚气却也难掩风骨的儒雅。于是我便命人悄悄的跟了去,探得他家公子所居的处所。翌日我是一定要去瞧瞧的,好奇也罢,斗狠也罢。

    我坐在菱花镜前,痴痴的望着自己,轻烟进来说:“小姐,那家公子姓寇名籍,本是京城名士,因不堪那里的繁华,所以躲避至此,现居于城南后湖边的松竹轩。”我眼望着镜,满意的点了点头。

    次日我便选了一件清白的罗纱裙乘车至得城南。虽已是人间四月,但芳菲也尚未燃尽,看那满眼过去皆是草长莺飞的融色,还有那半闭半合的花丛,不过,总也是时节到了,地上点点流落的残红,却如何也遮不住暮春的衰败颓墉了。

    松竹轩是一处不大的院落,红漆的木门边隔着一条溪花小径便对着那片粼粼的湖水,四周也稀疏的长着一些松或竹之类的,这松竹轩想必也是因着这个得名的吧。爱屋及乌,由着那湖水,我便开始有些喜欢这处院落了。



作品集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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