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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屋犯罪(写给岛田庄司的私人仰慕信)(2)



    “牺牲者与犯罪现场(《殉教之女》)、杀人(《杀人之酒》),还有大众(《昨夜微光》)。他所欠缺的是第四个要素:能用知性从激情的气氛中脱身。波特莱尔之所以没有写侦探小说,就是因为依他的个性,要和侦探溶为一体,完成这个要素,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引自“波特莱尔处身的第二帝国时期的巴黎”)。

    的确,爱伦·坡小说中的主角不是犯罪者而是侦探。然而,波特莱尔的一生,却都着力于描述脱离不了社会角落及大都市黑暗地带的无赖汉,籍此表现自己的感情。

    然而,结果那也是受到爱伦·坡在《群集的人》中所描述的徘徊伦敦街头的故事陈述者(这也算是一种侦探吧)的影响,此点在现代己成定论。那就是在爱伦·坡书中出现的大都市的孤独群众,以及其中一种“特别”形态的人——游民。爱伦·坡将之化为侦探,波特莱尔却将之视为无赖汉。在人人都可能是阴谋家的恐怖时代(第二帝国时期的巴黎正是如此),任何人都可能扮演侦探的角色。然而波特莱尔却自诩为“观察者”,说他自己是“潜身漫游各处的帝王”。班杰明敏锐的指出,“侦探小说所隐藏的根本社会内涵,就是个人痕迹从大都市的群体中消失。”但即使同是“群体中的人”,爱伦·坡将之视为侦探,波特莱尔却将游民视为犯罪者,两着在此产生决定性的差异。

    那么岛田庄司的情况又是如何呢?比方说《火刑都市》中,关于烧死的男人——群众中的一名劳工,他仅以“土屋的孤独逐渐开始呈现病态”来描述,至于追踪犯人的刑警中村,则以“中村一个人站在这些群众外”来强调。而当他写到犯人时,他们多半是平凡普通的社会成员,虽然在群众中也会感到孤独,但犯罪的动机却是远此这更强烈的执念。也就是说,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三种模式和人物类型。

    “群众并非游民。”班杰明说。“在群众中,采取偏执的行动,会比冷然的举措更占优势。从群众我们反而可以推知,如果自己所属的环境遭到剥夺,游民会有什么反应。”换言之,由于大多数的人都必须专注于自己的职业,结果能够在都市中徘徊的,只有那些本身己脱离社会规范的人。同时,给予群众一个灵魂,才是这些徘徊街头的游民真正关心的事。

    “给予群众一个灵魂”。想到这句话的意义时,读者应该可以约略察知,包含本书在内的御手洗洁系列中,御手洗本身在这个大都市中属于哪种人,他所追查的犯人又属于哪种人,让他们犯罪的动机又是什么等等。在《占星惹祸》中消失的犯人;在《异邦骑士》中忘了自己的男人,还有找到他的御手洗……当然,本书的情况也是相同的。在前言及第二幕所引用的波特莱尔,简直就是游民犯人所发出的讯息。相对的,第三幕引用的爱伦·坡,也可视为游民侦探所做的回应。

    是的,岛田庄司创造了一个两者都是游民的崭新人物类型及作品世界。

    爱伦·坡是他的创作根源。法兰梭瓦·福斯卡在《推理小说的历史与技巧》一书中,将爱伦·坡所创造的推理小说中,他所发明的规则列举如下:

    一、主题事件乍看之下,是不可解的谜团。

    二、某一人物或多数人物——同时或连续的——由于证据乍看之下指向他,而被误认为犯人。

    三、证人的证词,物质与心理上的细微观察,及以严密的方法所做出的推论,打败性急的理论。分析家不算命卜卦,他用的是推论、观察。

    四、完全符合事实的破案,在事前丝毫来被预料到。

    五、事件越异常,破案越容易。

    六、消去所有不可解的要素后剩下的,乍看之下虽然难以相信,却是正确的答案。

    爱伦·坡的这种概念,岛田庄司在《本格推理小说宣言》中也曾提及。

    第一,要在一开头就显示出“具有幻想气息与强烈魅力的谜团”、“具有诗意美感的谜团”、“具有吸引力的美丽谜团”。

    第二,必须具有“逻辑性”、“思考性”。

    乍看之下,这两者是完全矛盾的,然而这点正足以证明爱伦·坡的伟大。爱伦·坡亲手开拓了文学的新领域——不可解的领域。换言之,他让故事朝向两个方向发展。一个当然是文学本来就拥有的,描述最原始的野蛮冲动——无以名状的不安中潜伏的“恐惧”——的部分。另一个方向,则是以逻辑方法论为基础的“推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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