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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史·奸臣下(2)

  呜呼!君之所亲,莫皇后、太子若也。奸臣杀之而不知,群臣言之而不悟。一时忠谠,废戮几尽。虽黑山亲见官属之盛,仅削一字王号。至私藏甲兵,然後诛之。吁!乙辛之罪,固非一死可谢天下,抑亦道宗不明无断,有以养成之也。

  如萧余里也辈,忘君党恶,以饕富贵,虽幸而死诸嵚下,其得免於遗臭之辱哉!

  ※校勘记

  一∶ 清宁初乙辛用事 按清宁初应作清宁末。

  二∶ 讹都斡尚皇女赵国公主 按公主表:道宗第二女赵国公主嫁萧挞不也,「挞不也坐昭怀太子事被害,其弟讹都斡欲逼尚公主,公主以讹都斡党乙辛,恶之。未几,讹都斡以事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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