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卷一百五十 列传第一百(2)
时间:2023-03-16 作者:刘昫 点击:次
文敬太子謜,顺宗之子。德宗爱之,命为子。贞元四年,封邕王,授开府仪同三司。七年,定州张孝忠卒,以謜领义武军节度大使、易定观察等使,以定州刺史张茂昭为留后。十年六月,潞帅李抱真卒,又以謜领昭义节度大使、泽潞邢洺名磁观察等使,以潞将王虔休为潞府司马、知留后。十五年十月薨,时年十八,废朝三日,赠文敬太子,所司备礼册命。其年十二月,葬于昭应,有陵无号。发引之日,百官送于通化门外,列位哭送。是日风雪寒甚,近岁未有。诏置陵署令丞。
资王谦,德宗第七子。大历十四年封。
代王諲,德宗第八子。本封缙云郡王,早薨。建中二年,追封代王。
昭王诫,德宗第九子。贞元二十一年封。
钦王谔,德宗第十子。顺宗即位,诏曰:"王者之制,子弟毕封,所以固藩辅而重社稷,古今之通义也。第十弟谔等,宽简忠厚,生知孝敬,行皆由礼,志不违仁。乐善本于性情,好贤宗于师傅。缵修六艺,达人伦风化之源;博习群言,知惠和睦友之道。温恭朝夕,允茂厥猷,克有嘉闻,宜封土宇。谔可封钦王。第十一弟可封珍王。
珍王諴,德宗第十一子,与钦王同制封。
德宗仁孝,动循法度,虽子弟姑妹之亲,无所假借。建中初,诏亲王子弟带开府朝秩者,出就本班。又以公主、郡县主出降,与舅姑抗礼。诏曰:"冠婚之义,人伦大经。昔唐尧降嫔,帝乙归妹。迨于汉氏,同姓主之。爰自近古,礼教陵夷,公郡法度,僣差殊制。姻族阙齿序之义,舅姑有拜下之礼,自家刑国,多愧古人。今县主有行,将俟嘉令,俾亲执枣栗,以见舅姑;敬遵宗妇之仪,降就家人之礼。事资变革,以抑浮华。其令礼仪使与礼官博士,约古今旧仪及《开元礼》,详定公主、郡县主出降、觌见之文仪以闻。"
初,开元中置礼会院于崇仁里。自兵兴已来,废而不修,故公、郡、县主不时降嫁,殆三十年,至有华发而犹丱者,虽居内馆,而不获觐见十六年矣。凡皇族子弟,皆散弃无位,或流落他县,湮沉不齿录,无异匹庶。及德宗即位,叙用枝属,以时婚嫁,公族老幼,莫不悲感。初即位,将谒太庙,始与公、郡、县主相见于大次中,尊者展其敬,幼者申其爱,歔欷哭泣之声闻于朝,公卿陪列者为之凄然。每将有大礼,必与诸父昆弟同其斋次。及岳阳、信宁、宜芳、永顺、朗陵、阳安、襄城、德清、南华、元城、新乡等十一县主同月出降,敕所司大小之物,必周其用。至于栉、纚、笄、总,皆经于心,各给钱三百万,使中官主之,以买田业,不得侈用。其衣服之饰,使内司计造,不在此数。是时所司度人用一笼花,计钱七十万。帝曰:"笼花首饰,妇礼不可阙,然用费太广,即无谓也。宜损之又损之。"及三万而止。帝谓主等曰:"吾非有所爱,但不欲无益之费耳。"各以余钱六十万赐之,以备他用。
旧例,皇姬下嫁,舅姑返拜而妇不答。及是制下,礼官定制曰:"既成婚于礼会院,明晨,舅坐于堂东阶西向,姑南向,妇执笄,盛以枣栗,升自西阶,再拜,跪奠于舅席前。退降受笲,盛以腶修。升,北面再拜,跪奠于姑席前。降,东面拜婿之伯叔兄弟姊妹。已而谢恩于光顺门,婿之亲族亦随之,然后会宴于十六宅。"是日,县主皆如其制。初,赠司徒沈易良之妻崔氏,即太后之季父母也,帝每见之,方屣而靴,召王、韦二美人出拜。敕崔氏坐受勿答。故戚属之间,罔不惮其敬,不肃而遵礼法焉。
顺宗二十三子:庄宪皇后王氏生宪宗皇帝;王昭仪生郯王经;赵昭仪生宋王结;王昭仪生郇王综;王昭训生衡王绚;余十八王,本录不载母氏。
郯王经,本名涣,顺宗次子。始封建康郡王,贞元二十一年封。太和八年薨。
均王纬,本名沔,顺宗第三子。始封洋川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
溆王纵,本名洵,顺宗第四子。初授殿中监,封临淮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
莒王纾,本名浼,顺宗第五子。初授秘书监,封弘农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太和八年薨。
密王绸,本名泳,顺宗第六子。始封汉东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元和二年九月薨。
郇王综,本名湜,顺宗第七子。初授少府监,封晋陵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元和三年四月薨。
邵王约,本名溆,顺宗第八子。初授国子祭酒,封高平郡王,贞元二十一年进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