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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第二章)(3)



    他知道我喜欢我们文学的粗犷风格,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就更加放肆地进行攻击;要是遇上旁人,虽然尽量留情,但真实思想还是显而易见的。亲身经历使我们体会到:再没有比漠不关心或虚情假意地谈论一个人的技艺更为难的事了。作家可以不假思索,对绘画滔滔不绝地讲一通恭维话,画家对书也可以这么作;但是要一个人对自己实践的艺术撒谎,那真是苦不堪言。詹姆斯对文学一丝不苟的良心,对文学的热爱和崇敬,尽管可以使他留情,却决不能使他行骗。

    我想,正是詹姆斯首先使我明白天才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元素,但又是一种分配不均的元素,因此把人的特性分成天才非天才的通行作法在估价人的复杂性方面极不妥当。我记得,有一次,我带给他一个从文学评论中挑选出来的词语:“某先生几乎有一丝天才”。詹姆斯总热衷于搜集奇词妙语,看到这个说法,他真是喜出望外,于是恳切要求每个人说明一下“几乎有一丝天才”的确切程度,这件事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给了他极大乐趣,我之所以提及此事,是因为似乎很少有人知道詹姆斯身上的这种永远冒泡的戏谑之泉,这是他的密友们感到欣慰莫如的。

    当谈话涉及到一篇优美的散文或一首精彩的诗时,我们喜欢从书架上取下书来,请我们中伺的某个人大声朗读。这一群人中,有些人朗读得十分出色,长期以来,我对他们的天赋感到十分高兴;可是我从来没听过詹姆斯大声朗读——也从不知道他也喜欢这么做——直到一天夜里,有人提到艾米丽-勃朗特①的诗,我说我从来没有读过《忆》。于是他立即从我手里接过那本诗集,眼睛里充满了泪水,某种渺远的感情加深了他那丰富、婉转的声音,

    ①艾米丽-勃朗特(EmilyBronte,1818-1848),英国女小说家,也是杰出的诗人。

    他开始朗读;

    冷冰冰地躺在地下

    厚厚的积雪堆在上面,

    冷冰冰地躺在凄凉的坟墓里,

    远远离开了人间,

    断绝一切的时间之波终于把你我分离,

    我唯一的爱人啊,

    我岂能忘了爱你?

    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像他这样朗读诗,此后也没有。他在吟唱,而且不怕吟唱。但许多善于朗诵诗的人是怕吟唱的,这些人虽然本能上感到英语诗歌语言的天赋要求把诗当诗来讲,然而,他们又怕屈从于本能,因为目前的时尚就是把高超的诗歌念成顺口溜,好像诗歌就是口语体的散文似的。相反。詹姆斯非但不回避对节奏的强调,反而给它以充分的表现。他一开始朗读,口吃现象就仿佛被魔法医好了,他的耳朵,由于对繁复的散文体的萦回极端敏感,因此从来不允许他在最复杂的韵律学上支吾,而是把他卷在音响的巨浪上滚滚向前,直到他声音的全部重量落到最后一个节奏上。

    詹姆斯的朗诵是一件迥然不同的事,是他内心世界的一种放射,不受时尚或矫揉造作的辩论术的影响。他从灵魂深处来朗读,没有听过他诵诗的人谁也不知道他灵魂的模样。有一天,有人谈起惠特曼,我高兴地发现,詹姆斯和我有同感,也认为他是最伟大的美国诗人。《草叶集》递到了他手里,那天晚上我们心醉神迷地坐着,而他从“自己的歌”徜徉到“最近紫丁香在前院开放的时候”(当他读“美丽而安抚人心的死亡”时,他的声音像风琴的柔板充满了寂静的房间),然而,他又任凭自已被吸引到“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的神秘音乐上,读着,读着,或者毋宁说是用一种抑制住的陶醉心情轻轻地唱着,直到对死神的五重祈祷像《第五交响乐》①开头几节里敲门声一样鸣响。

    ①贝多芬的名曲。

    超过一定水平后,分歧最大的智者就像神祉一样以某种方式并肩同行,詹姆斯对惠特曼的敬仰,对那种巨大的感染力的立即回应就是对这种方式的新的证明。在朗诵《草叶集》的那天夜里,我们如数家珍一般,谈了好久好久;他往往突然幽默地从高峰跌落到深谷,到了最后,他双手一扬,像以往一样结结巴巴,眼睛浮现出神采,嚷道:“啊,不错,一个伟大的天才;毫无疑问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只是人们对他过多的通晓外语不由得感到遗憾。”①

    ①华顿夫人这段关于詹姆斯对惠特曼的态度的记述引起批评家特大的兴趣,因为詹姆斯早年(1865)曾写过一篇题名为《华尔特-惠特曼先生》的评论,对惠特曼颇有微词,还特别提到惠特曼不用英文Pavement(人行道),而用法文trottolr;不用英文Americans(美国人),而用西班牙文Americanos;不用英文Comrade(同志),而用camerado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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