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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卷一百七 列传第五十七(5)

  天宝十五载六月,玄宗幸蜀,仪王已下十三王从。至汉中郡,遣永王璘出镇荆州。至德二年十月,从还京。广德元年十二月五日,上都失守,有仪、颍、寿、延、盛、济、信、义、陈、恒、凉十一王扈从,幸陕州。十二月,从还上都。璿之子,天宝中封为王者一人:仂,泸阳郡王、殿中监同正员。
  汴哀王璥,玄宗第三十子也,初名滔。开元二十五年七月,封为汴王。二十四年二月,改名璥,以其月薨。
  史臣曰:前史有云:"母爱者子抱",太子瑛之废,有由然矣。琬为元帅,不幸遽薨,岂天启乱阶,何失众望之速也!永王璘,父在蜀城,兄居灵武,不能立忠孝之节,为社稷之谋,而乃聚兵江上,规为己利,不义不昵,以灾其身,《书》所谓"自作孽,不可逭"也。丰王珙因缘厄运,窃有觊觎,不慎枢机,自贻伊咎,悲矣!
  赞曰:《螽斯》之咏,乐有子孙。用建藩屏,以崇本根。谗胜瑛废,恩移至尊。盗炽琬卒,情乖万民。口祸丰珙,自灾永璘。惜乎二胤,不如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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