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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回廊》:别让怜悯成为赦免恶魔的借口

   最近,由新晋导演何爵天执导,翁子光监制的《正义回廊》蓝光版本正式发售,这也使内地许多期待本片的观众们得以一饱眼福。而和翁子光亲自执导的《踏血寻梅》一样,《正义回廊》也想通过一桩血案去反映一些社会边缘人的心理状态,而这一次,导演在将案件细细呈现出来的同时也给案件加入了更多的可能性,让观众们逐渐陷入了对与错的正义思辨之中。那么到底正义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去秉持公正地去执行正义呢?或许我们可以通过本片去还原一下导演想告诉我们的关于正义的看法和理解。

《正义回廊》:别让怜悯成为赦免恶魔的借口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西方的一些法律制度和原则。“疑罪从无”和“陪审制度”这样的法律原则,自罗马法时期就已经初步建立,而随着东罗马帝国时期《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以及西方法律体系在吸取罗马法的基础上的逐步建立,“疑罪从无”原则和“陪审制度”也成为了西方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原则,长期受西方影响的香港自然也秉持着这一套法律体系和原则。这样的法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也体现了法律对于人权的充分尊重。可如果陪审团的成员没有充分的法律素质和认识,只会通过自己的感情体验去断定事情的好坏,那么“疑罪从无”原则只会成为赦免恶魔的另一个借口。而《正义回廊》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制度缺陷的基础之上发生的一件令人嘘唏的故事。

   《正义回廊》从一开头就告诉了我们这一场逆子弑亲案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而到了最后,肥仔却能在法庭之上将有关自己的一切罪名推得一干二净?到底是何种绝技能够让肥仔在如此逆境之中完成自己的涅槃重生?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装傻”,或者再准确一点—“装可怜”。他在法庭之上疯狂地宣泄自己的感情,大喊着“我没有杀人”,痛哭流涕,凭实力演出了一桩苦情的戏码。这样的戏码自然躲不过律师的法眼,可它却足以去左右愚蠢的陪审员们的内心选择。让我们再把我们的目光放在这些陪审员身上—“愤怒的青年”、“忙碌的商人”、“无知的老师”、“爹味十足的大妈”……当这样一群可以说毫无法律知识素养的人被选来作为这样一场性质及其恶劣的凶杀案的陪审员的时候,不公正的种子早在这一场法庭开审之时就已经埋下了,而肥仔的那一场苦情大戏正巧催发了种子的发芽和生长,陪审员们对于主犯在道德上居高临下的偏见以及对于次犯在心理层面上的同情恻隐,使得不公正的结局终成定局。

一场苦情戏足以左右陪审员的心理

   到了这里肯定就有很多人觉得恻隐之心人人有之,很多人也可能就会说难道我们评判事情只能靠那些冷冰冰的理性思维嘛?人性都去哪儿了?这样的想法的确没有问题,我们对于问题的思考的确不能全是冷冰冰的逻辑思维,我们也需要有人性的关怀和温暖。可我也想请大家思考一下,如果我们的感情过于强烈,强烈到掩盖过了我们自己的理性,难道坏人真的会被我们的仁慈所感化吗?答案是并不会,他们只会适时地调动我们的怜悯为自己换取一张免死金牌。

   所以到了这里,我们已经能够很清楚地感受到导演的意图了,他通过一场案件表现出一个边缘人的心理状态的同时也从侧面对陪审制度的弊端表现了自己的不满。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有很多这样需要我们去评判的事情,大到一起碎尸案,小到一桩网络热点话题。而笔者只希望大家能够在给出我们人性的温暖的同时也能辅以我们最为缜密的逻辑思维考虑,不再给让恶魔以怜悯的借口,逃脱他们应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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