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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龙之命

我不喜欢宿命论,但我自己一生的许多故事又偏偏容易让人联想到宿命论,这得从我出生的时辰讲起——1952年农历的3月22日,我出生在中国东南沿海一个千年古镇里,镇上的老人们到现在还津津有味地给年轻的人们讲述着我出生的故事:
那天早晨,在我们家开的照相馆门口,“小伙计”高庆杰看到我爸爸在街道上走着,连声说:“可惜,可惜,要是再晚一点就好了。”
爸爸觉得奇怪,就问他说“可惜”的缘故,高庆杰说:“我查了老皇历,今天刚好是龙年龙月龙日,再过一会儿就是龙时了。”
爸爸明白他说的是我妈妈生孩子的事,就说:“我太太还没有生呢,我这是要去请接生婆来家里接生。”
过了不久,传来了我妈妈生了个男孩子的消息,高庆杰把早就备好的长达几十米的鞭炮悬挂在照相馆三楼上点燃,噼噼啪啪响了很久,把镇上还没有睡醒的居民们都吵醒来看热闹——全镇的人们从此知道一个龙年龙月龙日龙时的孩子出生了。
那一年腥风血雨,我的出生给家人带来更多的不幸——父亲是个“手工业者”,因为他那时开着一爿小小的照相馆,自己当师傅,只有一名店员也就是“小伙计”高庆杰帮忙招呼客人,谈不上谁“剥削”谁,照相馆长期以来都只是“惨淡经营”,赚不了几个钱,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费而已。但我们的“家庭成分”却是“商业者”——这“商业者”相当于农村的“上中农”,带有一点点“剥削者”的味道。据说“划成分”时土改队的队长听说我的伯父在民国时代当过“大官”,所以我们家无论如何应划在“剥削阶级”之列。
照相馆在我出生后几天就被迫关闭,高庆杰被安排到供销社当仓管员,父亲被“下放”到一个穷乡僻壤“劳动改造”去了,家里一贫如洗,锅底朝天;母亲生下我却又马上怀孕了,所以我从来没有吃过母亲的奶水,造成小时候体弱多病,骨瘦如柴,种痘时只能种在大腿上——手臂上竟然找不到一块肉可以种痘!
母亲抱着刚刚满月的我到她的娘家,打算把我送给一位亲戚。外公和大舅父都反对,说我是“四条龙”的命,今后全家的“幸福”就全靠我了。母亲说:“等到他挣钱,我还要熬多久啊?!”
大舅父偷偷请人去叫我父亲回来,总算没有把我送人。
刚出生的妹妹是我祖母惟一的孙女,当我母亲说要把她送人时坚决反对,母亲只好以“房间太小住不下”为由搬到不远的一处没人要的破房子住,然后偷偷地把我妹妹卖掉了——我妹妹被卖的钱只够买几十斤大米,够我们全家吃一个多月。
祖母知道这事以后,把母亲骂得狗血淋头。
全家依靠母亲给人缝洗衣服得到一点可怜的工钱和邻居们的施舍维持着最低级的生活,每一天都有饿死的可能。父亲在半夜里逃回小镇同母亲见了面又走了,几天后母亲打听到父亲的去处,便背着三岁的我和六岁的哥哥去同父亲会合,路上要过一条小溪,摆渡费五分钱,我们没有钱,求撑船者让我们免费上船,船上的人们也一起求情,但撑船者就是不肯“开恩”,没办法,母亲只好横下心抱着我、背着我哥涉水过溪,结果被洪水冲走。撑船者按我们这里的风俗是不救人的,说是“得罪了龙王爷以后生意就没有了”。船上有人看见我们落水,跳下船游过来救了我们三人。
上岸后又走了几个小时,到了一个亲戚家,喝了一碗稀粥,再继续上路,深夜时才走到目的地见到父亲。原来父亲打听到我的一个堂伯父因为受不了残酷的批斗而自杀,留下两个孩子,一个十六岁初中肄业,一个十三岁还在念书。堂伯母请我父亲帮我堂哥继续经营他们家的照相馆业务。生意萧条,每个月父亲只能分得三块多钱,最多得五块钱。全家虽然团圆了,但生活费依然没有着落。
我们全家借住在离堂哥家不远的一间破房子里,那房子从外面看已经歪歪斜斜的好像随时都要倒塌的感觉。母亲在这里又生下了第四个孩子,“坐月子”期间就继续给人缝洗衣服,给缝纫社钉纽扣、缝裤边,每月最多也只能挣到五六块钱,维持不了最简单的生活,所以母亲拖着瘦弱的身子每天夜里还得去附近的山上“偷”割山草——因为“封山育林”禁止老百姓上山,所以到山上要“偷”着去;而且山上的东西都是“集体财产”,老百姓只能“偷”——挑来家里,天亮后母亲挑着前一天晒干的山草到集市去卖,刚挑来的山草等太阳出来后要搬到外面晒干。我一面照看着一岁的弟弟,一面还要搬运、照看山草,怕被人“偷”走。
有一天,我用一张纸折叠了一条小船,放在家门口一个小水池里,逗着弟弟玩。风吹着纸船向池子中间飞去,我拿着一根木棍去捞,木棍够不着,我脚底一滑掉进了水池。弟弟歇斯底里的呼救声终于引来了碾米厂一位好心的工人下池把已经不省人事的我捞上岸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我第二次大难不死。
从那天开始,母亲一出门就把门锁上,不让我和弟弟出去了。我和弟弟一整天在黑暗中盼着母亲的开门声,这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现在回想起来还后怕:屋里屋外都是柴草,万一这屋里或者邻居着了火我们还有活命吗?
母亲回到家可就热闹了,她一面忙着缝补衣衫、钉着纽扣,一面教我们识字,有时候还会哼着儿歌。
一天傍晚,外面突然下起一阵暴风雨,母亲背着弟弟、拉着我拿了两把雨伞冲出去,到离我们家很远的学校接我哥哥回家。回来时远远看到我们借住的破房子已经被风雨吹倒,幸亏全家人都不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破房子压的虽然都不是值钱的东西,但也是我们衣食住的必需品,又需要母亲几个月的辛勤劳动才能换回。
那天晚上我们借住在朋友家里,爸爸教我们吟唱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当唱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时,爸爸的眼里闪着泪光。母亲说:“我们总会有住进自己房子的时候吧?!”
上床睡觉后,半夜里被母亲叫醒,觉得天摇地动,母亲说是地震了。大家躲在床底下,听母亲讲“土牛翻身”的故事——母亲的故事与别人讲的不一样,她说土牛被压在大地底下都可以翻身,我们过着这样的苦日子,难道就不能翻身吗?
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快活的是每隔几天母亲都会让我到街头有一位被人尊称“后尾婶”的家里同她的孩子玩捉迷藏游戏,回家时“后尾婶”都要从一个缸子里掏出一大把腌好的咸萝卜给我们家当作几天餐桌上稀粥惟一的配菜,没有这咸萝卜的话,我们就只能在稀粥里加点盐巴当菜。“后尾婶”腌的咸菜特别香,我到现在还在怀念这个味道。
从我们借住的小屋走到街道上要通过一个裁缝店,店里的师傅和工人都同我们玩得很好。有一天一位师傅不知为什么“得罪”了我,我说“从明天开始我就不给你们撕日历了,让你们不知什么时候过年。”店里人都笑了:“不过年才好,一年到头赚不到几个钱还怎么回去过年呢。”
其实我每天给裁缝店撕日历是有目的的,我用日历背面写字,阿拉伯数字也是这样学来的。记得我有一段时间念数字1、2、3、4……到了31又从头开始1、2、3、4……,妈妈说:“你为什么总是念到31又回到1呢?”
我说:“日历不是这样的吗?”
妈妈说:“日历也有30甚至29、28又回到1的,你念到31接下来应该是32、33、34……才对。”
“为什么每个月的天数不都是31呢?”
“这是公历,如果是农历的话,一个月只有29或者30天。”
“公历和农历两个年不一样?那我们一年有多少天啊?”
“一年都是365天或者366天,农历有闰月。”
“?”
像这样的问题总是越问越多,没完没了,妈妈每一次都很有耐心地解答,有时候回答不出就说“等你上学就会懂的。”我的童年就是带着这许许多多的谜团长大的,这些谜团一直到上学后才逐步解开。
堂哥的照相馆被“公私合营”,归到“供销社”管理,父亲再次被扫地出门,到几十公里外的一座高山上砍树烧炭,全是“义务劳动”,没有一分工资,说穿了就是“劳动改造”。母亲只好又拖着我们三兄弟回到古镇,却又生下了第五个孩子——我的四弟。四弟刚出生不久就送给亲戚家,换来我们全家几天的口粮。
邻居黄素贞,父母都在香港做生意,因此过着非常优裕的生活,她老公黄秋声是个老实巴交的白面书生,据说是她的同班同学,被她看上,念高中的时候她就已经怀上了秋声的孩子,于是提早结业把他招赘入门为郎君。头胎是个女孩,取名黄丽慧,与我同龄,但比我晚几个月出生。素真的父母捐钱给小镇建了个非常壮观的影剧院,镇政府安排素真在影剧院当售票员,黄秋声也安排到供销社当会计员。
我四弟送人时,刚好素真又生下一个男孩子,取名黄亚国。素贞自己不奶孩子,请我母亲当奶娘,每个月给我母亲几块钱,我们每天仍然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我曾经问母亲:“他们家那么有钱,为什么不能每个月多给我们几块钱?”
母亲说:“镇上还有几十个女人都想当奶娘呢,我们能进入他们家还是来之不易的。”
哥哥转学到镇中心小学,为了交学费,在暑假期间同我和年近古稀的奶奶一起到生产荔枝罐头和果酒的一家食品厂里做临时工,工作是剥荔枝果皮。
我可能因为身体太虚弱,也可能是蹲在地上的时间太长,有一次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向厕所时竟跌落在食品厂的酒糟池里。又是一个好心的工人把我从池子里捞起来——这是我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的大难不死。所以我一辈子惧怕酒糟的气味,一闻到酒糟的气息就恐怖得浑身发抖不已。
我至今还记得:刚被救起来的时候,围观的人们叫我赶快回家去换衣服,我走到半路上不走了,站着发呆,过路的人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说:“衣服湿了,怕回家挨打。”干脆到附近的小溪跳进水里,连衣服都洗干净,上岸站着晒干了又回去食品厂继续做工。
母亲知道这件事后,不让我到食品厂打工了,又“安排”我同奶奶去公路局“锤石子”——这工作是力气活,奶奶的双脚是“三寸金莲”,祖孙两个只能一块一块地搬着小石块,放在一个大石头上,再用铁锤打成更小的“石子”,然后把石子整成一堆,待公路局的管理人员来量体积计算工资——两个人一天“赚”到的工资还不到一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