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开口道:“嗯,够招摇的,啊?”
“我可没说它们回答了,对吧?”
忒里蒙扫了眼会议桌。
“我派了个人去找他。”
沃尔特哼了一声:“上两次的尝试似乎没收到什么效果,不是吗?”
“那是因为我们用了魔法,但灵思风显然能从魔法面前消失。不过他没法隐藏自己的足迹。”
“你派了个追踪者?”
“从字面上讲,是的。”
“一个英雄?”沃尔特成功地往这个词里塞进了无限的含义。在另一个宇宙里,一个南方人会用同样的语调说“该死的北佬”。
巫师们盯着忒里蒙,惊得目瞪口呆。
“是的。”他平静地说。
“谁给你的权力?”沃尔特质问道。
忒里蒙的灰眼睛转向他,“我自己。我不需要别人许可。”
“这——这太不合规矩了!巫师什么时候需要雇英雄来帮忙了?”
“在巫师发现自己的魔法失效的时候。”
“不过是一时的挫折,没什么大不了的。”
忒里蒙耸耸肩。“也许,”他说,“可我们没时间一探究竟。你们可以证明我错了,用水晶球或者小鸟找到灵思风。至于我,我了解自己的智慧。智者会因时而动。”
众所周知,战士和巫师向来水火不容。一方把另一方看成些嗜血的蠢货,连边走路边思考都办不到;而这另一方则天生就对那些老是嘀嘀咕咕、还穿着长裙子的人疑虑重重。哦,巫师们说,我们怎么会是这副德行?我们的“男青年异教协会”里不是很风行镶钉护腕、在腱子肉上抹油吗?英雄们回答道,一群软蛋居然也好意思这么说?连女人也不肯靠近,就为了——谁能相信这种事?——为了害怕他们的什么神秘力量会被吸走了。好啊,巫师们又说,说得好,好极了,你们这群只会穿着皮衣显摆的大草包。哦是啊,英雄们说,你们干吗不……
等等等等。这种事情已经持续了好多个世纪,还引发了几次大战,结果就是魔法的谐波害得大块大块的土地变成了无法居住的荒原。
其实那位正朝旋风平原急驰而去的英雄倒是从不参加这类争论,一方面是因为大家本来争论得也不怎么认真,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我们这位英雄是位女英雄,而且是红发女英雄。
说起来,遇到这种时候,读者常有的倾向是回头看看封面画里的人物,然后开始详详细细地讨论皮衣啊、长筒靴啊,还有出鞘的剑什么的。
话里总会钻进些诸如“饱满”、“浑圆”甚至“惹火”之类的词,直到作者不得不去冲个凉为止。
其实这么做简直傻透了,哪个想靠一柄剑讨生活的女人会穿成好像从某高级内衣的品牌目录上走下来的样子?
哦,好吧,好吧。有一点必须澄清,尽管如果暴躁的红发赫瑞娜好好洗个澡、仔仔细细地剪掉许多指甲,再去英雄街上吴宪零开的那家东方珍奇与武器装备商店里挑些皮具,她也可以迷倒不少人,但现在她装备的只是实用的轻便锁子甲、软靴和一把短剑。
好吧,也许靴子是皮革的,但绝对不是黑色。
她身边还有几个黑黝黝的男人,反正他们注定会被干掉,所以大概不需要多费笔墨。而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任何惹火的地方。
你看,要是你愿意,他们倒是可以穿一身皮衣。
赫瑞娜对他们并不怎么满意,但在莫波克只能雇到这些人。因为害怕那颗星星,很多市民都已经逃进山里去了。
赫瑞娜也在往山区走,只是原因完全不同。沿着碟形世界顺时向朝世界边缘的方向望去,平原之外就是光秃秃的巨怪骨头山。赫瑞娜使起剑来得心应手,但身为一个女人,她的多年经验告诉她,还有一件武器和剑同样重要。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从忒里蒙的形容看来,这个灵思风是只老鼠,而老鼠喜欢躲躲藏藏。再说,山区还有一个好处——那儿离忒里蒙很远,虽然他现在是她的雇主,她还是对此感到非常高兴。这个巫师的举止中有什么东西让她觉得拳头有些痒痒。
灵思风知道自己应该惊慌失措,可这有些困难,因为虽然他自己没能察觉,但诸如惊慌、恐惧和愤怒之类都是腺体搞的鬼,而灵思风所有的腺体都还在他的身体里。
灵思风不太清楚自己真正的身体在哪儿,不过只要一低头,他就能看见一条细细的蓝线,一头拴着,呃,为了避免自己精神崩溃,他仍然把那玩意儿称作“膝盖”,而且他觉得假定自己的身体就在另一端应该没什么不合理的。
他自己会第一个承认,那具皮囊其实算不上一个特别好的身体,不过其中的一点半点还是有些情感上的价值。他意识到假如小蓝线断开,他的余生——不,不是“生”,应该说是余下的日子——就只能在显灵板附近徘徊,像所有失落的灵魂一样,去装装人家去世的姑姑之类消磨时间了。
如此可怕的前景让他心惊胆战,几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脚已经落了地,至少是某种地;他确信这肯定不是他的地,因为据他所知地不是黑色的,而且也不会这么旋得人头昏。
他四下望了一眼。
突兀的高山直冲进雾蒙蒙的空中,天上挂满了凄凄惨惨的星星,多重宇宙的任何一张星图上都看不到它们的踪影,但那轮阴沉的红盘子倒是赫然其间。灵思风哆嗦着转开了视线。他身前是道下坡,陡得厉害,一股干燥的风在龟裂的石块间呢喃低语。
它真的在低语。就在黑色的旋涡拽住他的长袍、扯乱他的头发时,灵思风觉得自己听到了些微弱而遥远的声音,“你确定炖的是蘑菇吗?我觉得有点儿……”“风景真的不错,来,你再把身子探出去些就能看到了……别大惊小怪的,不过是擦伤而已……”还有“当心点儿,你的弓别乱指,你差点儿射中我……”等等。
他用手指堵住耳朵,跌跌撞撞地走下了陡坡,然后他看见了一个活人很少有机会目睹的景象。
地面倾斜得厉害,最后变成了一个大漏斗,足有一英里宽,死去的灵魂像呢喃的微风般吹了进去,巨大的沙沙声来回激荡,仿佛是碟形世界在一呼一吸。一块狭窄的悬崖从洞里伸出来,一路延展,最后形成了一个约摸百英尺长的平面。
那上头有座带果园和花圃的园子,还有一间很小的黑色农舍。
一条小路通向那里。
灵思风回头望了望。那条发光的蓝线还在。
行李箱也是。
它蹲在路上,正看着他。
灵思风从没能跟行李箱搞好关系,因为箱子总让灵思风觉得它对自己抱着完全否定的态度。可现在行李箱头一回没瞪他。它一脸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像是只刚刚在牛粪里玩儿了个不亦乐乎的小狗,回到家里却发现全家人都已经搬到另一块大陆去了。
“好吧,”灵思风说,“跟我来。”
它伸出小短腿,跟着他上了路。
灵思风本以为会看到一园子枯死的花儿,但事实上花园管理得很好,种花的人对色彩显然很有品位,当然,前提是假定所谓色彩就是指深紫色、夜黑色或者裹尸布一样的白色。大朵大朵的百合向空气中释放着芬芳,刚刚修整过的草坪上有一座日晷,只是没有指针。
灵思风领着箱子,蹑手蹑脚地走上一条大理石碎片铺成的小路。他来到农舍的侧面,然后推开一扇门。
四匹马从马粮袋上抬起眼睛。它们都是暖乎乎、活生生的,灵思风还从没见过这么精神的牲口。一匹大白马独自占据了一个马厩,一套银色和黑色的马具挂在门上。另外三匹拴在对面墙上的干草架前,大概属于偶然来访的客人。它们用动物那种带点儿好奇的神色打量着灵思风。
箱子撞上了灵思风的脚踝。他猛一转身,压低嗓门道:“退开些,你这家伙!”
箱子倒退几步,看上去很窘迫。
灵思风踮着脚尖走到对面的门前,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开。门后是条石头通道,一直通向一间宽敞的门廊。
他把背紧贴在一堵墙上,轻手轻脚地往前走。身后的箱子也踮起脚尖,神色紧张地从地面上滑过。
门廊……
灵思风有些担心,倒不是因为门廊似乎比农舍本身还要大得多。看看这些日子发生的这些事儿,要是有人说你没法把一斤水倒进一两的壶里,他肯定会面带嘲讽地哈哈大笑。让他担心的也不是这儿的装饰——穴居时代早期的风格,还有大量的黑色窗帘。
原因在那面钟上。它很大,占据了两个雕花木楼梯之间的所有空间。至于楼梯上的花纹嘛,正常人只有在好好享受了一把违禁品之后才会看到那种东西。
它的钟摆很长,那缓慢的嘀嗒声让灵思风的牙齿开始打颤。那是一种故意讨人厌的声音,目的就是要让你弄清一件事:每一声嘀嗒都会从你的生命中扣掉一秒钟。它好像在明明白白地暗示你,在某个地方存在着一个假想的沙漏,这会儿又有几粒沙子从你身下溜走了。
不用说,钟摆带着刃,就像剃刀一样锋利。
什么东西碰了碰他的腰。灵思风怒气冲冲地转过身。
“听着,你这箱子养的狗东西,我告诉过你——”
不是箱子。是个年轻的女人——银色的头发、银色的眼睛,看起来吃惊不小。
“噢,”灵思风说,“呃,你好?”
“你还活着?”她的声音是能让你联想到遮阳伞、防晒霜和清凉饮料的那种。
“嗯,希望如此。”灵思风又想到了自己的腺体,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乐得轻闲,“有时候我也不敢肯定。这是什么地方?”
“死亡之家。”她说。
“啊。”灵思风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呃,很高兴认识你,我想我该走了——”
她一拍手:“哦,千万别走!”她说,“我们这儿很少有活人来。死人实在是太无聊了,你说呢?”
“啊,没错。”灵思风一面瞟着大门一面热烈地表示赞同,“跟他们没什么好谈的吧,我猜?”
“尽是老一套,什么‘在我还活着的时候——’还有什么‘我那时候大家才呼吸得带劲儿呢——’之类的,”说着,她把一只雪白的小手搭在他胳膊上,冲他笑笑,“他们还固执得很。一点儿意思也没有。总是那么一板一眼的。”
“也许是僵硬?”灵思风提醒道。她推着他往一个拱门走去。
“绝对是的。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伊莎贝尔。”
“呃,灵思风。原谅我的无礼,可如果这是死亡之家,那你在这儿做什么?我可不觉得你是死人。”
“哦,我住在这儿。”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我说,你不是来救心上人的,对吧?爸爸对这可反感了,他说幸好他从不睡觉,否则那些年轻的英雄老那么‘噼噼啪啪’地跑,总想来抱走那些傻姑娘,不是会让他永远睡不着吗?他是这么说的。”
“经常发生吗,这种事?”灵思风有气无力地问道。现在他们已经走上了一条四壁漆黑的走廊。
“从没停过。我觉得这很浪漫。不过你离开的时候,要记得千万别回头。”
“为什么?”
她耸耸肩,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风景不怎么样吧。你到底是不是英雄?”
“唔,不是。不是你说的那种。其实哪种都不是。比那还差点儿,事实上,我只是来找个朋友。”他可怜巴巴地说,“我猜你没见过他吧?又胖又矮,叽叽喳喳的,戴着眼镜,衣服挺怪?”
说着说着,他意识到自己漏掉了什么关键性的东西。他闭上眼,试着回忆过去几分钟的对话。然后,一个词像沙袋一样砸中了他。
“爸爸?”
她垂下眼睛。“其实是养父,”她说,“他说他在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发现了我。很悲惨。”她又高兴起来,“不过还是来见见他吧——今天有朋友拜访,我敢肯定他会想见你的。他没什么社交活动。其实我也是。”她补充道。
“抱歉,”灵思风说,“但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我们说的是死神,对吧?高高瘦瘦的,空荡荡的眼窝,经常在管镰刀的部门进进出出?”
她叹了口气,“是的。恐怕他的相貌对他的确有些不利。”
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那样,尽管灵思风之于魔法和自行车之于大黄蜂根本就是一码事,但他仍然保留着从事这门艺术的人拥有的一项特权:在他临死的时候,死神会亲自来索命(而不是像对普通人那样,把差事交给手下随便哪个神话里的拟人形象)。由于灵思风办事效率低下,他老是没能在规定的时间死掉,而假如死神还有什么讨厌的东西,那无疑就是不守时了。
“听着,我猜我朋友肯定已经逛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他说,“他老是那样,一辈子也改不过来,认识你很高兴,我得走了——”
可她已经停在了一扇填着紫色天鹅绒的大门前。另一边有声音传来——令人畏惧的声音,单单用排版印刷别想描绘出来,得发明一台带回声混响的自动印刷机,而且可能还需要一种像鼻涕虫的话那样的字体。
这个声音说的是:
能请你再解释一遍吗?
“是这样,只要你不出将牌,下家就可以取得两个将吃,只损失一张海龟,一张巨象和一张大秘仪,然后——”
“那是双花!”灵思风咬牙切齿,“那声音化成灰我也认得!”
等等——瘟疫就是下家?
“哦,得了,小死,他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我说,要是饥荒出——那叫什么来着——对了,将牌,又怎么样?这是个含混、潮湿的声音,单凭这一声保准就能传染一大片。
“啊,那样你就只能将吃一张海龟了。”双花热心地解答道。
“可如果战争一开始就出将牌呢,那叫牌方就能得到两墩牌了?”
“完全正确!”
我没怎么听懂。再跟我说说心理叫牌法,我觉得我快把那个弄明白了。这个声音沉重而空洞,就像两块石墨猛地撞到了一起。
“意思就是为了误导对手而叫牌,不过这样做当然也可能为你的对家带来麻烦——”
双花继续兴高采烈地唠叨个没完。灵思风只听天鹅绒里不断飘出些什么“可以再叫的套牌”什么“两张小牌”和“大满贯”之类。他一脸茫然地看着伊莎贝尔。
“你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吗?”她问。
“一个字也不懂。”
“听起来复杂得要命。”
门的另一边,那个沉重的声音说:“你刚才说人类拿这个来消遣?”
“当然,有的人才真叫在行呢。恐怕我只能算是业余水平。”
可他们只有八九十年的寿命啊!
“说到寿命,谁能比你更清楚呢,小死。”灵思风从没听过这个声音,也绝不想再有这样的机会,特别是在天黑之后。
“的确非常——迷人。”
发牌,让我们看看我到底弄明白了没有。
“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该进去了?”伊莎贝尔道。门后的声音说:我来叫牌……“老鳖流氓”。
“不,抱歉,我敢说你弄错了,让我们看看你的——”
伊莎贝尔推开了房门。
这是一间,咱们实话实说,很不错的书房,或许光线稍稍暗了那么一点点。也许是装修那天天气不太好,室内设计师又有点儿头昏脑胀的,所以才会在每个平面都放上一面大钟,还到处插满了他急于脱手的又大、又肥、又爱流泪的黄蜡烛。
碟形世界的死神是个传统主义者,对自己的服务深感自豪,所以他把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自怜自伤上,因为他的工作从来得不到赏识。他会向你指出,其实谁也不怕死亡本身,大家怕的不过是痛苦、分离和遗忘而已。还有,自己不过是长着空荡荡的眼窝、又对本职工作心存自豪罢了,这难道应该成为大家反对他的理由吗?他还会提醒你,他还在使镰刀呢,而其他世界的死神早就买联合收割机了。
屋子中央摆着一张黑色的呢面桌子,死神坐在桌子的一头,同饥荒、战争和瘟疫争得热火朝天。双花是唯一一个注意到灵思风的人。
“嘿,你是怎么来的?”他问。
“呃,有人说是造物主拿起一把——哦,你问的是那个,唔,很难说得清楚。不过我——”
“你带箱子来了?”
那个木头箱子推开灵思风,停在了自己的主人跟前。双花打开箱盖,在箱子里一阵翻腾,最后拿出一本皮革封面的精装书,他把这本小书递给了战争,此君正用裹着锁子甲的拳头猛砸桌子。
“这是《叫牌定约规则》。”他说,“写得很不错,还有不少关于双飞的说明和——”
死神伸出白骨森森的大手,一把抢过书去,自顾自地浏览起来,对于屋里还有两个大活人这件事全无反应。
好,他说,瘟疫,再开一副牌。就算要了我的命我也要把它弄个明明白白。当然,只是象征的修辞而已。
灵思风抓住双花,把他推出房间,拉着他一阵小跑通过了走廊,箱子在后头拼命地甩动短腿。
“到底是怎么回事?”
“唔,他们闲得无聊,我想他们会喜欢那个的。”双花气喘吁吁地回答道。
“什么,玩扑克?”
“这是一种特别的玩法。”双花说,“叫做——”他迟疑了片刻,语言可不是他的强项,“在你们的语言里,它该说成是你们架在河上的那种东西。”他好歹完成了句子,“我想是这么说的。”
“水管?”灵思风胡乱猜测道,“鱼线?大堰?大坝?”
“没错,大概是吧。”
他们来到了门廊,那面大钟还在分分秒秒地流逝着世上的生命。
“你觉得那能拖住他们多久?”
双花愣了愣。“我不知道。”他仔细地思考着,“大概直到最后一张将牌为止吧——多么不可思议的大钟啊……”
“别想买下它。”灵思风建议道,“我想这儿的人不会乐意的。”
“这儿究竟是哪儿?”双花朝箱子招招手,打开了箱盖。
灵思风环顾四周。门厅黑黢黢的,一个人也没有,狭窄的窗户上爬满了冰花。他低头一看,那条微弱的蓝线还拴在膝盖上。他发现双花也有一条。
“我们算是非正式地送了命。”这已经是他能想出的最合适的解答了。
“哦。”双花还在翻箱倒柜。
“你不怕?”
“啊,事情最后总会解决的,不是吗?反正我相信有转世投胎这回事儿。下辈子你想变成什么?”
“我还不想进入下辈子。”灵思风坚定地说,“来吧,我们离开这儿——噢,不。不要。”
双花从箱底翻出了一个黑色的大盒子。其中一侧安着个手柄,正面有个小圆窗,还有一根皮带让双花可以把它挂在脖子上。他也这么做了。
曾经有段时间,灵思风还挺喜欢这个能画画儿的盒子。虽然一生中所有的经历都指向与他相反的结论,灵思风依然相信这个世界说到底还是可以理解的。他认为只要自己在精神上适当地武装起来,就能把盒子的背面拆下来,看清它的工作原理。当然,他错得一塌糊涂。据他推测,这盒子是让光线透到特殊的纸张上,然后形成图像。但事实比这简单多了,盒子里关着一个小妖怪,对色彩感觉敏锐,手上的画笔动作飞快。事情的真相让灵思风非常受伤。
“你没时间照像了!”他低声喝道。
双花毫不退让:“用不了多久。”他敲了敲盒子。一扇小门“砰”地打开,妖怪探出头来。
“真见鬼,”它说,“我们在哪儿?”
“这无关紧要,”双花道,“我看,先来那面大钟。”
妖精瞄了眼目标。
“光线太差。”它说,“要我说,就算光圈调到最大,也得干上它三年才行。”他甩上门,一秒钟之后,盒子里传出“嗖嗖”的声音,那是它往画架前拖动工具。
灵思风的牙咬得嘎嘎直响。
“你用不着照像,记在脑子里就成了!”他吼道。
“这不一样。”双花平静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