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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漪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

    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欢红色?”

    “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艳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

    “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

    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

    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

    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

    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

    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

    真有办法。

    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

    女经理也笑。

    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

    “钱。”她说得很简单。

    “她脾气很坏。”

    “不是坏,是嚣张。”

    “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板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

    “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

    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

    “后台是谁?”

    “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谁?”

    “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

    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

    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

    “那当然。”

    “蚀本呢?”

    “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

    “谢谢。”

    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

    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

    “都不是,是猎头公司。”

    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开幕,我去了。

    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

    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

    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

    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

    “成功。”

    “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

    “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

    她会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许多标致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

    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

    她却在门口叫住我。

    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

    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

    噫,这么贪心。

    “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

    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

    “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

    “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

    “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

    “每一个人。”

    “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你真讨厌。”

    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

    “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

    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

    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

    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

    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

    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板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托,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烟,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板,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叹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板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板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借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

    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

    摘自亦舒小说集《红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