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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 青春是场永志的劫数

    少年

    十六年前我在北大燕园读书,十年前我写了《此间的少年》。

    作为青春小说作家,我经常被媒体问“创作灵感的来源”。开始我没想明白,给出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洋洋洒洒地谈自己对青春的感悟。

    后来我想清楚了,事实恰恰相反,我所以能写出那种被人追读的青春故事,并非我拥有比别人更加璀璨的青春,值得大书特书,而是我的青春特别普通,和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青春一样,我讲述了这种最普通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看,作为缅怀。

    我们都睡过四人或六人一间的宿舍,一同仰慕过那些闻名的校花班花,在寂静的夏夜里漫步在榴花树下,想给自己的人生找条路,跟兄弟们吹过牛,拍着还没有厚实肥膘的胸脯,阅读经典名著,有些还写过诗,有些还练过吉他,练过舞……十年前我的文字很稚嫩,也谈不上艺术修养,只是把那些过去的片段用文字来定格。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没有修过片的相册。我自己也不时地重翻这本书,因为我怕我忘记了过去的自己。

    那是我生命最自由最烂漫的时光,有时候深夜回忆,没来由地会想坐在地上哇哇地大哭一场。

    按照我的本意,一本书的序言写那么长就够了。但出版社的老师说这是我创作十周年的纪念,序言还是要有点份量的,断不可糊弄过关,已经预留了4页供我抒发心声。

    其实真没什么心声好抒发了,我的心声都已经在这本书中化作了某个情节某个道具某一律眼神某一片银杏叶子。这本书和我的青春如同花蔓和树纠缠在一起,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呈于读者。不留下什么。

    只能聊聊我的同学们了,漫无边际地说点往事。

    书中的郭靖、杨康、令狐冲、段誉、慕容复……原型都是我身边那些穿着大裤衩和跨栏背心在篮球场上骚包耍帅的兄弟,《此间的少年》就像一场拼凑演员的校园电影,我匆匆地给这些兄弟脸上抹点粉底就把他们撵到聚光灯下拍了这样一部剧,他们上身穿着古装脚下还穿着夹脚趾的凉鞋,一个个带着渐渐的坏笑。这本书里九成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我们扮演的其实不是那些盖世英雄,而是我们自己。

    现在就让一切抹去油彩和粉饰,还原到零点。

    回到1995年,北大28楼的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上千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但你得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而且不能被楼长发现。买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的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时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材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我是个班委。首任班长波哥是年级主任指定的,波哥拉班子的时候又指定我为学习委员,称赞我长得好似“如歌的行板”,我一度颇为自得,代表班里出场年级三次重大舞会,还被班中小美女邀请过跳华尔兹。很多年后我忽然怀疑波哥是在搞我,长得像行板这种东西能好看得了?

    宿舍的门牌号是303,开窗对着一片银杏,许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宿舍,总是阳光穿透绿色的银杏树叶,风动叶动,光影斑斓在我身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

    北大的生活并没有书中精彩,90%都是自习,对于一个化学系的学生来说,出国的压力从进校的时候就有。每个人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计划表,其中必然包跨大三开始去新东方上托福和GRE班,之前就是玩命地攒绩点,每天吃完饭早早地去教室占座。可惜这些都不是适宜入书的情节,你总不能期待每次自习都和穆念慈或者王语嫣坐邻桌,于是有关自习的篇章被我大大压缩了。多年之后有人读了这本书,以为北大是恋爱天堂而报考,结果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再后来他们跟我喝酒,表达了同样的愤懑,自命是郭靖的骑着自行车在校园路上转悠总找不到黄蓉可撞,自命是王语嫣的数着清水流瀑般的长发在银杏树下走过却不见那叫段誉的傻子投来真诚而爱慕的眼神。

    我很理解他们的不满,好在他们并未因此而后悔上北大。

    顺便说,一位知名的北大校友也在这本书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班主任朱聪的形象我是按照新东方学校的校长俞敏洪写的。

    除了自习,女生是永远的主题。理科院系的兄弟们总是意淫上的高手,行动上的矮子,不敢追,便只能一再地研讨。据说文科兄弟远比我们骁勇,遇见女生都是一个照面劈头拿下。

    每天夜里十一点熄灯,然后开卧谈会,主题变来变去总会绕回女生。我们班的十个女生大概不会想到她们的一衣一裙一缕卷发都被我们翻来覆去地研讨过,话里不太认真心里万马奔腾。

    阿朱的原型,我们班团支部书记曾经代表女生抱怨我们男生对于班里的女孩不够关注,哎哟我的妈,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哪能呢?

    这么多的绮念却只有一件开花结果,而且是在毕业后。我隐约记得某一夜那个兄弟谈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大大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一些异样的东西,窗户开着,我躺在月光之下,心中微微一动……我以为我神经过敏。

    后来他们结婚了。

    更多的青丝还没浮出水面就结束了。青春年少时人有股别扭劲,能把一丝仿佛春蚕吐出的爱情埋葬在心底多年。无论是否开花结果,过程就美得让人多年后回想还要落泪。

    如今则是相亲时代,和一个美女相逢,只需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便可知道容颜和腰腿,了解鞋包的品牌,几秒钟内判断除是否是自己所好。如果不合心意,半个小时后告别而去,一天内就从你的脑海里彻底清空。

    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节奏变得那么快了?

    多年后我在北美遇到了一位交友广泛的师弟,那时我因为写书而小有名气,师弟则正在寻求转行,转去五大战略咨询公司工作,据说在那里上班的人负责“给全世界的老板上课”。

    师弟的威能广大,大到曾在考完GRE以后找来几个同学把化学专项考试的考题汇编为教材,倒手卖给新东方,狠赚了一笔。师弟说俞敏洪拿着一摞现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真是豪气干云。

    师弟对我很好奇,说师兄你如此人物,我何以就没有听过你的事迹呢?我说不是你孤陋寡闻,是我那时候还不确知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是抱着一点小小的所谓理想的东西在被窝里看小说,猪一样哼哼着过着混沌的生活。

    我曾经以为那种混沌的日子还很长久,但它终究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结束了。

    我拿到washingtonuniversityinSt.Louis的博士录取通知书时还欠了32个学分的选修课没上,然而只剩下最后一个学期了,教务处的老师摇摇头对我说,你怕是没法按期毕业了。

    我说什么也要一搏,于是真的注册了32学分的选修课。那个学期里我整天骑着自行车像送快递的小弟那样狂奔在各个选修课教室之间,因为太多课了,脑子根本转不过来,通常拿了老师发的提纲就在趴在后排睡觉。就这么一睡睡过去大半个学期。

    终于快考试了,怎么也得打起精神来听两节课。在那门叫《地质环境导论》的课上,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睁开蒙眬的睡眼,看见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坐在前面,娓娓的长发,背影端静。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的光都集中在那个背影上,我的心跳真真地加快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仿佛战场之上的劈面相逢,又如从一场做了二十二年的大梦中醒来,如今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女孩长什么模样了,只记得那个背影,那些光,那场如利刃般破风而来的遭遇。

    我拍拍旁边打瞌睡的阿隼说,嗨哥们,看前面那个妞!

    阿隼抚了抚高度近视眼镜,这个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家伙以一个古玩名家鉴赏古董的眼神在女孩的背影上盘桓良久,咂吧咂吧嘴说,腿有点粗。

    然后他就接着睡觉了。

    我心里很郁闷,阿隼那句评论一出,我就落在了下风。我还处在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而阿隼已经提升到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层次,那确实是个漂亮的、腿有点粗粗的女孩……可在我的眼里,她就是阳光。

    我仰望阳光,却感觉到自己向着巨大的深渊坠落。

    我开始糊弄其他选修课的论文,可每次都准点坐在那个教室里,听着一门我根本不喜欢的选修课。我每次都坐在后排,这样我便可以看那个女孩的背影,我很少见过她的脸。,因为她非常认真从不左顾右盼,而我居然缺乏勇气绕到前面去,别说去搭讪了。

    她常常穿着那身仿佛蓄满阳光的白裙子,背挺得笔直,头发如一幕瀑布,在发丝间做小小的装饰。我默默地看着,喜悦而又悲哀,因为我的时间所剩越来越少了,如果我不废掉那份录取通知书,我只剩几堂课可以继续看见她了。以后我们之间会相隔巨大的太平洋。

    可是我能废掉那纸通知书么?废掉那纸通知书我去干什么?我上了四年大学,都在为那纸美国通知书玩命。

    我忽然间有种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真的要毕业了,我所剩的混沌时光不多了,我的人生中已经出现了一条路,我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顺着它继续走下去……从此对于我而言,再无“自由”二字。

    曾经我和我的兄弟一样,是自由的公野马,恣意地泡在草原上。虽然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戴上笼头勒上缰绳架上马鞍,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时候那么措手不及。

    那门课的老师说,毕业班的同学们可以不用来参加考试了,交篇论文就可以拿学分,我举手说我还是想考一下,巩固巩固。这话说得如此傻逼,乃至于班上其他要毕业的兄弟想必都在暗地里猛竖中指。可只有这样,我才能在那个教室里再坐一次,最后一次看那个背影。

    考试的那天那个女孩没有来,选修课的考试很简单,我只用十五分钟就打完了卷子。

    窗外从阳光融融到阴云密布到下午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那瞬息变化的光中,仿佛看着自己的人生如一台暴走的胶片放映机那样飞闪,从未有这种感觉从未有这么悲欣交集,我呆呆地坐着,仿佛听见全世界在我耳边呼喊。

    可我真正想听到的那个声音悄无声息。

    一瞬间我灵台清明,我无声地笑起来,起身交卷。

    走出电教大楼的时候,外面已是大雨绵绵,门口空无一人,雨滴在水泥地砖上破碎。我打开伞,忽然看见那个白色的影子向我跑来,女孩穿了一条红色碎花的裙子去配那套白裙的上衣。

    那是我距离她最近的一次,也是我对我的青春告别的一次。我直视她,微笑,努力勇敢,不掩饰我对她稚嫩的、无由的仰慕。我期待在那一刻她会觉得这个师兄有点奇怪,从而记住,于是这场无果的爱慕便不是镜花水月。

    她的红裙在雨中翻动……哈!裙子真短!腿也许真是有点粗。

    雨声落在我的耳中,仿佛雷鸣,我们擦肩而过。

    我打着伞站在门外,看向光线昏暗的门洞里,她消失的地方。我大概占了十五分钟,然后转身离去。我这一生诸多勇敢,也做过很多懦弱的事。

    多年之后在美国的一个夜晚,我没有来由地梦见那个女孩,我推着自行车,她打着伞,在空无一人的北大校园里相遇。我们默默的对立,劈面相逢。我的嘴唇蠕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忽然想起,自己从不知道她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我开了一瓶麦芽威士忌,加冰,默默地喝完了。致敬于我那无可言说的青春。

    青春便是好多好多的梦想和好多好多的女孩子的侧影一起化为碎光和泡沫的一段时间啊。并不神圣,也绝不永恒,但它对我们每个人都重要,因为它自由广大,因为它去而不回。

    结尾时无缘无故想起济慈的诗来:别了!别了!你哀伤的圣歌退入了后面的草地,流过溪水,涌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埋在下一个山谷的阴影中:是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醒了?我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