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华人,英籍,会说一点广东话与国语,在伦大圣玛丽学院念药剂,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广东人,皮肤是南方人那种土黄色,正是西方审美眼光认为是最标准的东方特有肤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笔勾出明显的轮廓,头发又黑又长。而且多麽美丽的身裁!细腰、圆臀、长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逊色。全伦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亚欧阳。
但是别误会,那时我并没有变心。我不是那种人。
事实上我像个呆瓜,一见姬亚使声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确是告诉她,我打算做一个忠实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聊天,说功课,谈国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与友人组织旅行团去东欧,我毫不考虑的跟着去。没看到罗浮宫之前,已经见到南斯拉夫戴乃历山脉的钟乳石柱。
我都详细地告诉攻玲。
在宿舍房间里,我有一张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亚来看到,端详半晌,说:“幸运的女子。”
我问:“是吗?为什麽?”
後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们也没再提。毕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对我很好,我说什么她都视为金科玉律——“俊国说的……”是她每句话的开场白。
这个暑假使我增加体重十五磅。回到伦敦,我与姬亚打璧球减肥。
姬亚问:“你有与她睡觉吗?”
我怔住,球弹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亚淡淡地说。
“当然不!”我说:“她不是那样的人。”
姬亚说:“上床与人格有什麽关系?喜欢吃巧克力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比较性,你那么紧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妈妈说:“那也难怪,她与阿俊也认识了这么久。”
“俊国的前途要紧!”爹不以为然,“我就是吃亏在念少了书,如今不得出人头地。大丈夫何息无妻,如今俊国匆匆忙忙结了婚,只好一辈子做个小职员。”
“你想他做什么?当大总统?”妈妈问。
“让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说。”爹爹说。
念不念博士与先结婚并无关系,主要问题是玫玲生活上的兴趣与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欢到半岛酒店喝下午茶,买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减价,买条丝巾把招牌露出来打。把我带出去亮相招摇。整夜对住电视。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来,看到她,来不及的欢喜,来不及的倾诉,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也没料到这种细节就是维系两口子生活和谐的主要条件。
我不是说玫玲不好,她与我不合,这是我所知道的。渐渐我沉默下来,渐渐玫玲的不满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伦敦,回到凯盛顿公园,郁绿的草地,清凉的天气。
我不喜欢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这块地方。
我说:“空气这么坏,交通这么挤,人们的心灵如此空虚。”
玫玲说:“我觉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叹口气,我们的对白忽然止于此。
这是我开始变心的时刻,真是奇怪,男人变心的时候,完全可以冷静地算出时分秒,女人则不能,女人、永远是胡涂的。爱的时候胡涂,恨的时候也胡涂。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爱我,也还是问题。姬亚是爱恶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亚般女郎毕竟少有,这我相信。玫玲年龄一大,忽然受环境污染,她也寻找饭票,而不是寻找格烈哥利。(寻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听过吗?)
我终于问她:“玫玲,你可爱我?”
她飞快的答:“当然。”
“如何?”我问。
“什么如何?”她瞠目而视。
“如何爱我?”我忧愁地说:“罗拔勃朗宁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写过诗给丈夫,开头的两句是‘我如何爱你?让我细数……’你没有忘记勃朗宁吧?我们在中学便读过的。”
“我忘记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看进她的眼睛里,那里并没有生命。我觉得这么悲伤,她“死”去已经多年。
当夜我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给姬亚,向她倾诉这件事。很明显地我内心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厌闷,整个地方是这么虚伪,打网球都是为显示高贵。没有一块空地,连散步的地方都没有。我自然可以在这里找份工作,数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爱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样。人们为爱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爱玫玲。
我不爱她。
我甚至不喜欢她。
这些年来,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实的攻玲,这点我非常的灰心,我对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说:“对不起,这整件事是一个错误,让我们说再见吧。”
我与父亲商量如何应付。
“爹。我一点也没有意思与玫玲结婚。”我坦白。
妈妈怔住,她看着我。
爹说:“我早看出来。”爹倒是了解。
妈妈问:“你看出来?你怎么看出来的?怎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看致玲也还是个现规矩矩的女孩子,做太太也不错。阿俊,娶老婆够实际就好,娶个凤凰回来,没那么大的庙,如何装这么大的佛?”
“妈妈,我们之间无法交通。”我说。
妈妈瞪起眼,“什么叫交通?哪一国的新名词?我不懂得。”
“妈妈,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说:“我是严肃的。”
爹看看我,“阿俊,这件事需你自己开口,我们不能代你发言,你想想,谁可以代你说:‘对不起,玫玲,玫玲,婚姻取消了’?”
爹说得是。
我一个星期没见玫玲,在动脑筋如何退婚。
收到姬亚的回电。她给我一封电报。电报上短短两句话:“没拥有过的东西我们不会想念。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没有损失。”
我马上明白姬亚的意思。不知道又有什么损失?把罗拔勃朗宁忘得一乾二净,做人有何亏损?太阳还是升起来的。各人有各人的小世界,不懂英文的生活将会更简单。会得看雨果法文原著的人惋惜旁人的无知,我们可不痛不痒,我不必代攻玲伤心。
我收好电报,跑到玫玲家去。
玫玲才下班。她看见我,面色不见得好看,她说:“你多少日子没来了?人家咪咪的男朋友天天接她下班,送她到家,吃好晚饭才走。”
我没回答她,我在准备措辞。
“妈妈说你怎么还不找工作,都快一个多月了,还闲在家中,报上天天登着聘请工程师的广告。”她咕哝着。
我看着她,她要控制管辖我的生命。但她并不是一个能干的经理人才。
“怎么样嘛?你起劲点好不好?”她推我一下。
“玫玲,你坐下来,我有话说,严肃点。”
“说什么?”她没好气地坐下来。“你人在英国,反而过时过节会送花来送糖来。现在就这么两手空空的,你真好意思。”
“玫玲──”我清清喉咙。
“几时买部小车子嘛?一天到晚排队等计程车,要不索性等公路车,真是的,等足这么些年,你还叫我等。”
“玫玲──”
“你知道吗?最近有两三部很好看的影片上演,你都没陪我看。‘狄奥’大减价,很多同事.捡了便宜货!”
“玫玲!”我大喝一声。
她瞪看我。
我清楚坚持地说:“玫玲,我们之间完了。”
她眨眨眼睛,仍然发看我。她的面孔依然是清丽的,小巧鼻子,具棱角的嘴巴,鹅蛋脸,细白的皮肤。她渐渐变色,变得非常苍白。
“你说……什么?”她问。
我说:“我们完了。玫玲。完了。”
“完了?那是什么意思?”她张开嘴。
“我不再想娶你,我不再想见你,我们完了,就像一直没开始过一般!就像我从来不认识你。”
玫玲瞪看我,她一直以那样的神倩,眼睛睁得老大,透看可怕的恐惧,像在目击一场战争,血肉横飞的景象。我很难过。
我轻轻的再说一次:“我们完了。”
攻玲喉咙中呜咽一声,“俊!”她指着我。
我忽然想起霍小玉的故事。我低下头,罪人似的一声不响,任凭她处置。
“你──”她忽然尖叫起来,用手掩着头,狂叫着,历久不止。
她的父母冲进来。
“做什么了?玫玲!玫玲!”他们摇撼她。
她的眼泪哗啦哗啦流下来,推开她的父母,大声说:“你!你!”指着我。
我说:“我要告辞了。”我站起来。
没有人替我开门,攻玲已经瘫痪在沙发里,她父母看护她,我自己走了。
回到家中,只觉得燠热,不知怎地,流一身虚汗。开无线电,正在播一首钟拜亚丝在咸丰年唱的民歌:
“……妈妈,妈妈,是我深爱的那个火车小子,
他曾日夜地追求我,可是现在他不育再耽在家中,
他跑到伦敦城市,到一问酒馆坐下,
他让一个陌生女*坐在他膝上,把不肯告诉我的事全告诉她……
她父亲放工回家,说道:我的女儿如何了,她看上去如此哀伤。
他上楼去,给她希望,
他找到她吊在绳索上……”
我跳起来,关掉无线电。
当玫玲与我很小的时候,我们在客厅中开着小小的手提无线电,两个人拥舞。这些老好日子,多么甜蜜,我们学跳华尔滋、四步、牛仔舞,练得滚瓜烂熟,舞会时一展身手。
我哭了一场。
信不信由你,陈世美或许也曾不得意地大哭过。在从前,人们没有变心的权利。你不能改变主意,否则总有一个包拯这样的人来把你轨为两断。包某没想到的是,硬把两个不再相爱的人凑在一起,有什么快乐可言。
如果我娶了攻玲,我有什么快乐?下班回家看报纸淋浴上床。致玲有什么快乐?一个呆板的丈夫日日夜夜对住她,连牢骚都没有,那多可怕。
我整夜不得安眠。
天亮四时许,电话铃声大作,父亲听完电话回来,推开我房门,跟我说:“玫玲自杀了。”
我浑身颤抖。
“没有危险,吞掉十多粒安眠药,医生看过她,现在躺着呢,你去一次吧。”
我默默换衣服。
爹问:“真的完全没有挽回的机会?”
“完全没有。”我说:“我很抱歉。”
爹问:“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孩?”
我想了一想,“并不是。”
“一定是。”他作着知子莫若父状。
我再想一想,是因为姬亚?不不,不是。
并不是因为姬亚。我并没有爱上姬亚。我们很谈得来,我们很合得摆,但我没有爱上她。
我说:“不,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孩子。”
到了玫玲那里,她苍白地躺在床上,泪流满脸。
我坐在她床前。致玲的睑别转过去,她母亲双眼若射出毒箭。
我默不作声。
“为什么?”致玲问。
我无法作答。
“是因为另一个女子?”玫玲问。
我保持沉默,我不认为她会明白。
“她是谁?她美丽?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说:“你要保重。”
“她是谁?”
“明天我要回英国了。”我说:“我的护照并没有过期,玫玲,我们以后再见。”
“你──”她用手帕扬看睑。
“你自己保重。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活着,也只有靠自己。”我说。
我站起来走。玫玲母亲抬起一只热水瓶向我摔来,差点没把我的头摔得稀巴烂。
在玫玲的哭声中,我离开他们的家。
爹爹问:“解决了?”
“没有。我将永远是个负心的人,他们会诅咒我一辈子,你知道──负心,辜负一个女孩子的热心。”
妈妈说:“我也觉得你过份一点。”
我说:“不是我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离开香港。
这真不是一项损失,我憎恨香港这块地方。这里有女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也替丈夫“霸”住空位,如此恩爱的一对也只有香港才找得到。香港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公德心。
我到伦敦,报名读硕士,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并没有立刻去找姬亚。
我早说过,我并没有爱上她。
我们终于在同学会见了面。她穿牛仔裤,窄脚,宽腰,上被银狐长大衣,戴一顶绒线帽。浓眉惊人的摄神,看见我,她笑笑,并没有太惊异。
我走过去说:“嗨。”
“嗨。”她说:“回来啦?”
我问:“你好吗?在干什么?”
“在医院工作,只好做周末稀皮。”她说:“在伦敦郊区。你呢?”
“读硕士。”我说。
她了解温和地笑。“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她不会原谅我。没有人会原谅我。我不敢再回香港,随时有人剌杀我。”我惨笑,“我并不太高兴,你知道,杜十娘投长江之后,李生做人一定很难。”
姬亚笑笑。
“你最近看什么书?”我问。
“诗经。你知道: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姬亚说:“你是什么时候停止恋爱你那情人的?”
“什么时候?”我侧头想一想,“我知道。在她变了之后。”
“不是她变,”姬亚说:“是你变了,如果她也跟着变,反而没事。”
“我变?”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什么地方变?”
“啊哈,现在你是留学生,顶顶大名的IC学生!她只是香港中环的小秘书,行为举止都配不上你,她的环境与你的环境有天渊之别,你发觉她非但不能帮助你,相反地还会拖累你,你说你受得了吗?”
我瞠目,“我……我不是那样的人!”
“不是?”姬亚凝视我,“你自己想想仔细,只怕你不敢承认吧。”
我低下头。姬亚这样的女孩子我也是很害怕的,目光如炬,什么都瞒不过她。
我说:“是。我是这样的小人,只想到自己。”
“真的悲惨,是不是?”她看看我。
“她不应该把未来建筑在我身上。”
“她不该爱上你。”姬亚笑。
她的眼睛明澈如镜。
这是我的故事。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听玫玲的故事。她一定把我说成一个玩弄女性、没有感情的坏男人。我是吗?
事实上不久玫玲便结了婚。据说对象是中环的男职员,什么银行的副经理,你知道,那种夹着一只男用手袋到处走,穿套西装打条名牌领带的年轻男人……他们一定是幸福的。
玫玲也许不知道,我比她痛苦,因为我会一直不停寻找,而她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