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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沃尔伍斯茫然地望着警长,“我不明白你说的什么。”他嘟囔着。

    “而且,”警长又说:“那个杀人犯一定还是个熟练的骑手,不仅如此,他和它,也就是说那个凶手和那匹马一定还是很熟悉的老塔挡。”

    约翰·法哈姆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他。大吼说:“你胡说八道!”

    “我想,最好还是让我们瞧一瞧你的裤子。”警长平静地说。

    “你是个疯子!”法哈姆骂道:“你说要检查我的裤子那么请吧!来呀!”

    “不,不是这一条裤子,”警长说:“你回家后已经换过裤子了。那一条你应该送到洗衣铺,不过,你妻子出远门去了,这我是从报纸上了解到的,所以,那条裤子也可能还在家里。你应该相信这一点,在我们这样的小城市里,经常阅读本地的报纸是大有裨益的。况且……”

    法哈姆突然疯狂地冲上前,比尔·艾尔顿一闪,左手架住法哈姆猛击过来的拳头,右手用力一挥,打中法哈姆的下额。

    “噢?够了吧!”警长说着从腰带上解下手拷。

    马丁·沃尔伍斯在约翰·法哈姆的前厅向人们宣布:

    “在这条裤子上面,我找到了好儿根棕色的马毛。”他一本正经地说:“毫无疑问,这匹马当时没有配鞍子。同时我还要郑重宣布,这匹马大概在十五龄到二十龄之间,它的确切的年龄,要等我再做一些检验后才能查清楚。”

    “哼,”警长说:“他骗山姆·克贝特说才十二龄呢。”

    “裤子上面还发现有人的血迹,”沃尔五斯继续说:“化验后就可以知道那是不是伊丽莎白·赛的血。”

    “你真行!”警长笑了,接着他不紧不慢地说:“我们还应该搜查一下,说不定我们会找到那个姑娘的小提包。”

    他点滴不漏地进行搜查,从后院开始,然后是卧室,起居室,厨房……终于从一个食品橱的背后搜出一个姑娘家用的很精致的小提包。提包里有一些对折的纸,纸上印有两张相片、十个指印,还有一段文字说明,相片上的人就是约翰·法哈姆——无疑的,这是一份有关约翰·法哈姆的调查材料。”

    警长很高兴。

    “瞧,老希比实在厉害,”他说:“约翰·法哈姆来到我们这个地方,便给这里的党派争斗火上加油,把政界搅得乱哄哄的,而且老是找人打官司。我们都只当他是个无赖,而老希比却认真请了侦探去调查他的来历。这些指印大概是从法哈姆留在窗玻璃上的指纹提取下来的。

    “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上面说,约翰·法哈拇原来是衣阿华州警方的通缉犯。他在当地某公司任职时贪污了一笔巨款,后来便失踪了。

    “不会错的,法哈姆主动撤去他和希比在学校建筑工程上的诉讼,是由于希比掌握了他的这些把柄。可以想像,希比的死对法哈姆来说,是多么值得庆幸。他一-定在希比住宅里多次搜寻过这份材料,但是没有找到。当时他大概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后来他发现有个女子也在寻找这份材料,就这样,他杀死了伊丽莎白·赛。”

    检察官向他伸出手说:“这份材料交给我吧,警长。”

    “嘿,是这样。”警长说:“依我看我依然还是本县的警长。我找到了这份材料,要是你不介意,伙计,警察机关将对这起凶杀案负责到底。”

    全场哑然,没有人吭声。

    警长拿起小提包和那份调查报告对沃尔伍斯:“你确实教给我不少东西。你说得不错,任何证据翻应该做个标记,以免被人掉包。先生你既然是本县请来协助办理此案的专家,本县的纳税人也将付给你一定的酬金,我很荣幸请你在这上头签个宇,这样,这份材料便是货真价实的一件证据了。一一十分感谢,先生。”

    比尔·艾尔顿坐在他那张坐惯的、舒适的大躺椅上,看起来有点疲倦。

    “你今天这么早回来?”妻子说。

    “是的,事情办好了。”

    “你是说那件谋杀案吧?”多丽丝问。

    “是的。”

    多丽丝眼睛发亮,很感兴趣地说:“你是说案子破了?”

    “是的。”

    “凶手是谁?”

    “约翰·法哈姆。”

    “"约翰·法哈姆!”多丽丝几乎是尖叫起来,“你怎么知道是他干的呢?”

    “只能是他。”

    “根据什么呢?”

    “不根据什么,”警长说:“只凭直觉。”

    “直觉是什么,比尔?你是太累了,是吗?”妻子说。

    “不,”警长说:“不累。你想想看,伊丽莎白·赛是在她进大老希比的住宅,并找到一份马文·希比收藏的秘密材料之后被人杀害的。那么,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是谁最可能知道她到希比的住宅里去的?’当然,罗伊·贾斯帕知道,可是罗伊·贾斯帕并没有把此事告诉别的人。那么除罗伊之外,只有山姆·贝克特和约翰·法哈姆两人了。当他们驱车来到希比田庄看地的时懊,伊丽莎白的小车正停在屋外。山姆·贝克特当然只对那片土地感兴趣,不会留意那辆小车,可是做为房地产经纪人的约翰·法哈姆自然对这辆车感兴趣。就凭这个,我很快就猜到,后来发生的是怎么回事了。”

    “我听不明白。”妻子说。

    “很清楚。”警长说:“做为房地产经纪人,当他看见一座待管的房屋外边停有一辆小车,他自然要把小车的号码抄下来的。这是因为他想知道,还有谁对购买这座房屋有兴趣。这是一种职业习惯,不管哪一个房产经纪人都会这样做。

    “约翰·法哈姆从这辆小车的车号查到伊丽莎白·赛的名字,他稍作思索,便会联想到希比的私人护士爱尔维拉·赛。于是,他与贝克特谈妥买卖之后,便驱车去圣罗多弗查访伊丽莎白,在途中,他碰上了伊丽莎白正往回走。但是,不幸的是,伊丽莎白却不认识法哈姆。

    “法哈姆跟踪伊丽莎白的小车重返希比田庄,后来又跟踪她进入住宅,并看着她找到那份致命的材料。最终,他从厨房里抓到一把尖刀……嘿,就是这样,不费什么事,我料到法哈姆一定会把车号抄下来的。”

    “噢,你就是凭这一条破获了这起案子的?”多丽丝摇头说。

    “差不多是吧。”

    “哼!”多丽丝轻蔑地说:“光凭这一条。纳税人就该给你那末高的薪金!可是这算什么呢,谁不知道做房产买卖的人是要把汽车号码记下来的!”

    警长笑着说:“那位著名的犯罪学家便不知道这一条,或者说,就算是他知道,但他又没有依据这一条认真去动脑筋,只有等我告诉他以后,他才什么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