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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南天

    濡湿,潮热。

    香港的回南天气来临。

    南中国着名的低气压,风吹上来只觉得黏喀喀的,只想解开领带松口气,这就是传说中的薰风吧,像一个引起你无限遐思之后不顾离去的女郎。

    傍晚却又转凉,会得嫌之服不够,整个人被天气骚扰得精神恍惚,寝食不安。

    妻在屋子里开了抽湿机,伊与女佣同时埋怨衣裳不易干。然而不到很久,炎夏便会正式来到,所以我留恋回南天。我留恋一切不长久的事。

    开会后我用铅笔敲着桌子,问自己:回南天英文叫什么?十月小阳春形容近冬日时不正常的温暖天气,外国人叫印地安夏季,上海人称桂花蒸,但回南天英文叫什么?

    桌子上推着大叠文件,都需要做妥,我且把它们推在一旁。

    女秘书们不会懂得这些。

    我怅惘了。

    妻曾经说过:“以你这样的性格,应该是做诗人的,奈何偏偏做了生意人。”

    然而我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亲一盘小生意注定由我承继,也幸亏如此,不然凭我这样的性格,无论到哪处办事,还未动工,就立刻被排挤出局。

    对于我自己的幸运,我简直抱看内疚,工作起来,份外卖力,将勤补拙,十几年来也没见大错。

    但是一到回南天,我就迷糊。

    多年前的初恋、失意、顶漫的经历,一股脑儿在这个时刻转上心头。

    晚上睡不着,跑到露台去站着,白茫茫一片浓雾,衬着妻种植的海棠花,我更加不想回到床上。

    早上妻与孩子们起床,见我干坐着抽烟,也会打趣我几句:“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

    妻是十全十美的妻,我尊重伊,并且敬爱有加。

    她也是大学毕业生,父亲老拍档的女儿,与我可算青梅竹马,为了孩子们,她放弃高薪的工作,在家做褓姆,但又永不落伍,永不噜嗦,十多年来,维持一般体重,相貌端庄秀丽。

    我还有什么抱怨?

    一般人口中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土,不就是我?

    倒底少了什么?

    我每天提起公事包去上班时,就问自己,是少了什么,令我晚上睡不着觉,早上不愿起床,白天不肯好好工作,下班觉得无所字事?

    抑或是多了什么?是这种潮湿的风?

    大声对女秘书抗议:“谁把非洲紫罗兰斓我窗台上?最恨这种花,贱得要死,要不别摆花,否则替我订上得台盘的花。”

    女秘书只好一阵风取走盘栽。

    她们是不会明白的。

    有些人的心思,像非洲紫罗兰。

    妻说:“我有表侄女自加拿大回来,如何?去吃顿饭?”

    我咕哝:“又住我们家客房?”

    “人家早已租了房子。”

    “少不免天天到咱们这里来搭顿晚饭。”

    “别小家子气。”妻笑。

    “加拿大与美国回来的孩子,感情粗糙,黄皮白心,有啥学啥,最没有味道。”我伸懒腰。

    “男人的牢骚,没人比你多。”妻还是好脾气地笑。

    我说:“没法度,四十了,四十更年期。”

    “听听这是什么话。”

    妻是广东人─亲戚─多,表妹表弟一大堆,这些表什么又生下一大堆孩子,都是咱们小一辈的亲戚,都要自我们处得到照顾,我不是嫌烦,而是提不起这许多精神与他们攀交情,一个个咬着口香糖,烂布裤,动不动一扭手指,发生响亮的一声“啪”,拉我滑水及吃中菜去,我吃不消。

    尤其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潮湿天,我走不动亦不想走─

    那餐晚饭我藉故公事忙而缺席,躲在家中看武侠小说,孩子们坐在我身边看电视,其乐融融。

    妻回来时我元龙高卧,正在享受,问她:“这么快就应酬完了?”

    “小声,人家在外边。”

    “谁在外边?”

    “我的表侄女。”

    “不是说自己找到地方住了吗?”

    “少废话,起来招呼招呼客人。”

    我懒洋洋的坐起来,换上件比较光鲜的衣服,甫跟妻来到客厅,就呆住了。

    那个女孩子!

    她早已穿着夏季的衣裳,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裙子,那黑而浓的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子,大眼睛炯炯有神,她朝我看来,我被她那青春气息逼得透不过气来。

    “囡囡,过来见表姑丈。”

    “姑丈。”她向我点点头。

    我干笑两声,“一表三千里,”我说:“这里面到底隔了多少层的关系?”

    她笑,不出声。

    妻说:“是立虹表妹的女儿。”

    “立虹?我不记得。”

    “三表姨妈堂兄那边的人。”

    “恐怕没有什么血统关系吧?”

    妻说:“是姻亲。”

    “我们的孩子可以与囡囡的孩子成亲吗?”我笑问。

    妻白我一眼,跟囡囡说:“别介怀!你的表姑丈是有点毛病。”

    那个女孩子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冷冷看我一眼,不出声。

    在她面前,我有一丝惭愧,被逼正经起来。

    “在美国念书?”我讪讪问。

    她答:“纽约,已经做了一年事。”

    我连忙作其专家状:“纽约又还好些,美国有些地方,比不毛之地好不了多少。”

    “不至于这样啦。”妻说。

    “不相信?你到达柯他洲去看看。”

    “咄。”

    我又问:“回香港来,有什么打算?”

    她闲闲的说:“没什么打算,先休息一下再说。”

    我心想,希僻作风,如果一整年都做事,他们是要死的,非得做半年休半年再说。

    但她长得那么美,粗眉大眼带着拉丁味,我有点迷惑。

    我说:“天气很坏。”

    她忽然微笑,露出编贝似的牙齿,她说:“坏得令人难忘。”

    我怵然而惊。

    接着我发觉自己对着一个年轻女孩子说得太多太多,马上闭上嘴,不再言语。

    妻跟她絮絮说到香港的风土人情……

    我打个阿欠,终于回到房间去睡。

    如今的孩子们一代比一代美貌……困着了,如着魔似的不断梦见那美丽的女郎。

    第二天醒得迟,因开窗睡觉,老觉得整条被子都湿喀喀,一醒就嚷,叫妻的名字。

    一张俏脸探进来,“你醒了?”

    是囡囡。

    “你?怎么是你?”我讶异。

    “表姑出去买案,她要治一桌家常小菜请我,我特来代她看孩子。”

    “孩子不是有佣人照顾吗?”

    “一个慵人告假,另一个照顾不暇,你要什么?”

    “我自己来。”我嚅儒的说。

    “算了,别客气了,表姑说过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爷,什么都要人服侍。”

    “没这种事。”我涨红脸。

    她笑笑,“我做了早餐,出来吃吧。”

    我发觉她穿着短裤与白棉T恤。

    她那身裁,真叫人想入非非。

    华籍女子的致命伤是曲线不好,即使维持苗条,拚命减肥的结果是变成木板般身材,人家不是这样,人家应凸时凸,应凹时凹。

    这个小女孩便是榜样,于是我心头一紧。

    早餮是西式的,两个孩子将麦片撒了一地。

    我也不理,参加他们行列。

    天气其实并没有那么热,很多人还搭着毛衣,不知怎地,囡囡先披上夏衣。

    她脚上是一只高统白色球鞋,我很佩服她这一身打扮,华丽的青春便是最佳装饰,只有年华老去的人才会买完名牌衣饰再买名牌。

    我的双眼太贪心了,我垂下头。

    妻回来,看见孩子们的放肆大吃一惊。

    我问她,“你的表侄没有自己的家?她不能回自己的家去?为什么老在我们此地留恋?”

    妻看我一眼,“你怕?”

    知夫莫若妻,“我怕,我怕得要命,”我说:“谁不怕那么美丽的孩子?”

    “七年之痒?”

    “十四年之痒。”

    “我信任你。”

    “我也信我自己,我只是怕。”我说:“囡囡一举一动,莫不提醒我,我已经老了,你看近年来我身上开始长出颜色不同的痔,面孔的皮忽然之间松下来,我不行了,太太,我老了。”

    “男人也怕老?”

    “许多女人更怕,你们尚可以去美容。”我说:“总而言之,囡囡的青春威胁我。”

    “我答应她父母要照顾她。”

    “她几岁?”

    “廿二。”

    “迟早要出事的。”我预言。

    “会吗?”妻笑,“不过是吓退我娘家亲戚的一项籍口而已。一

    “走看瞧。”

    妻大笑。

    当然我不会开始追求囡囡。

    她所有的也不过是美丽与青春。

    不过!

    唉,我何必昧着更心说话,青春与美丽难道不是最最大的诱惑?

    谁还在乎那么美丽的肉体下是否藏着剔透玲珑的灵魂?

    在这种潮热的天气,自我控制份外困难。

    不过我是一个苛求的人。

    我爱我妻我儿!我不轻易做对他们不忠的事。

    我是怎么了?我的思想怎么一下子飞得这么远,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刚成年女孩子,何必为了她想得太多?

    囡囡仿佛与孩子们有说不完的话,我则故意避开她。

    可恼的是妻,无端引了这样的一个女郎入室。

    如今廿二岁的女孩子比十六岁更为可怖,廿二岁已很懂事,且又成年,一切自主豁出去谁

    挡得住?我又想歪了,谁为谁豁出去?

    我的头痛。

    天气一变就头痛。

    我初恋的情人亦有一双大眼睛,漆黑的头发,也爱穿白裙子,家住半山的旧房子,要走五分钟石级才到她大门,每次约会,在石阶下的铁闸等,她会像只白色的蝴蝶般扑下,我以陶醉的神情看住她,当时在我心目中,爱情价至高。

    后来我并没有娶她,大家十七八岁,中学毕业后都分道扬镳往英美留学。

    后来又认识了大学里同学,亦是中国女,法科高材生,一件孤傲相,美丽兼书卷气,也爱穿白,我爱她若狂,她苦叫我剜出心来示众我也肯,但终于她跟人跑掉。

    我心如刀割,不停的叫自己“活下去、活下去。”

    后来想穿了,就在父亲的安排下结婚。

    但以后看到白裙子,心中就触动。

    一次失恋,足以致命。

    有人问我.!“失恋是怎样的?”

    开头当然是头晕、身热、寝食不安,心如汤煮,了无生念,随后……随后创伤随时间而平复,但永远带看瘀痕,再也不比以前,再也不能够做一个快乐的人。

    囡囡的白裙子使我想起更多。

    幸而妻从不穿白,伊的服饰永远是得体的,女性化的,优雅的细花。

    最难堪的时刻终于来临,周末,妻不在,国回来探我们,下大雨,空气里拧得上水来,我觉得义务上应当送她回去,于是拖了小儿子一起。

    谁知半途中塞车,小孩在后座睡熟了,车厢内一片死寂,车窗上雾气腾腾,囡囡无聊地开始在窗上划字,开头是1234,后来便是她自己的名字,然后是我的名字……

    我又紧张起来,车上没有一丝声音,只听到水拨划动,不应如此。

    我与妻并没有经过热恋的阶段。

    我们一起看过戏观过剧,到派对逛过两宵就结婚了,我俩未曾试过花前月下。

    一次也是被困车子,原本可以乘机拥吻她,但不知后地,她端庄秀丽的脸使我下不了手。

    但囡囡的面孔不一样,她的唇有点厚,线条分明,浓眉微扬,一副不羁的眼神永远带着挑战的意味,我不知她要粉碎哪些男人。

    她的美是危险兼侵略性的,而妻的美令我们一家都安心。

    但妻像一口清茶,她像烈酒。

    我已老大,我受不了酒后的痛楚。

    我的心跳得几乎没跃出口腔,谢天谢地,终于到她的家。

    雨下得似面条般粗。

    我替她开门,撑着伞,但飞溅的雨一下子淋湿她白色的衬衫,薄薄的布料贴在她蜜糖色的皮肤上。

    我打着伞,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将双手插口袋内,亦无动作。

    过很久,我说:“再见。”

    她咬咬嘴唇,转头走了。

    那天回到家中!我发脾气说菜色不合胃口。

    妻诧异:“你怎么了?”

    我恨她无动于中,她信心过份充足,以为结婚十五年之后,丈夫就是煮熟的鸭子,插翼难飞。

    我让她继续有信心下去,还是令她失望?

    只听她笑问佣人说:“先生这一阵脾气很坏,每逢回南,他便作怪,像一些人患月圆症。”

    对了,黄梅天,另一个名称叫黄梅天。

    是黄梅的季节吗?照说果实收获应当在秋季,我沉吟,是什么因由呢?

    我们这些城市人,再也不懂得园林的优美,自然界的可爱,我们只知道哪种牌子的汽车最威风,以及什么地方的酒席精彩。

    丧尽天良。

    囡囡有种大自然的味道,雨露与风的感觉。

    不过我是个近四十岁的人了,倘若把这一切都交在我手中,我亦无福消受,你让我在星光下露营,迎接大自然,没到半夜我就哭了。我还受得了蚊子咬及大风吹吗。

    我情愿躲在三房两厅大露台的公寓内喝陈年拔兰地与雍容的妻闲话家常。

    既然我这么心足,满意目前的生活状况,又何必胡思乱想?

    妻上得床来,问我:“为何烦燥?是因公司的事?”

    我苦笑,“公司再上轧道没有,几个老臣子头头是道,有没有我这个人都不成问题,我们旨在守业,又不想大展鸿图。”

    “那是为了什么,你急躁不安?”

    “是这个鬼天气,令我想起艮多。”

    “想起什么?”

    我不答:“夏天我只想要一杯冰茶,冬天我想跳进被窝,但回南天我却尽想些奇怪的,不看边际的事。”

    “譬如什么,能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你记得我说过的,大学里的女朋友?”

    “呵是,”妻温和地说:“伊嫁了别人。”

    “她不知怎样了。”

    妻微笑,不语。

    我说:“算算也有四十岁,怎样了?还不是变老太婆了。其实又有什么好想的?但不知怎地,在这种天气的影响下,时空突破,我老觉得她还似廿三模样。”

    妻了解的说:“人都是怀旧的,过去的人与事因为都捱过了,所以特别可贵。”

    “但为什么在夏季冬季却从来不想呢?”

    “天气明朗,心情也明朗。”她安慰我。

    “四十岁。”我感喟,“当初感动了那么多男孩子的俏女郎,今年已经四十,呵,如花美眷,敌不过似水流年,早知今日,当日何必为她伤神。”

    妻不言语。

    “当时她的一颦一笑都打动我心,真是奇怪,只有年轻人才会感觉到爱情强烈的电波,怎么可能呢,为一个人要生要死地,现在……”我苦笑。

    妻还是不言语。

    “自然我是爱你的。”我说:“我亦爱我的儿女,这是实实际际的爱,不是小时候那种虚无飘渺的爱。”我停一停,“你比较欣赏哪一种?”

    “只要你爱我就可以,我还计较哪一种?”

    “你放心,我绝不会辜负你。”

    妻说:“我从未怀疑过你。”

    第二天上班,花瓶中插着紫色的郁金香与白色的满天星。”

    女秘书转性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高声问:“露斯,是你买的花?”

    露斯匆匆入内,“不,是一位小姐送来的。”

    我心一动,“可是白衣裙,大眼睛?”

    “是。”

    是囡囡,她干吗送花给我?诱惑我?

    不管怎么样,她的目的已经达到。

    但为什么不是玫瑰花呢。我一向喜欢玫瑰。

    自办公室窗口看下去,一片白茫茫的雾。

    今天又比较凉快,得加多件毛衣,昨日则简直可以穿背心过一日。

    天天上班下班、回家陪孩子们,天天走这条路轨,十五年了。

    沉闷。平安是福!平凡是福,但天天这么重复单调,而我只能活一次,过一天少一天,每一个剩下的日子都一去不回头。

    我“霍”地站起来,问自己:你倒底想怎么样?

    去把那女郎约出来?向她倾诉中年男人之苦闷?”

    她那么年轻,我不会看到她老,她能活到六十岁?

    叫她出来,我们到不知名的沙滩夜泳,到公路去飞车,赤足跳舞,在月色下拥吻,坐在马路边聊天至晨曦,结伴到欧洲去。

    在她结实的皮肤,绯红的面孔中寻找我失去的青春,再活一次。

    代价是一定庞大的,但只要我付得起,为什么不?

    妻是十全十美的妻,即使将她搁置一旁三五载,她仍然会得默然抚养孩子,待我归来。

    我拨动着桌前的花朵。

    我大可以自私一下。

    许我是太理智的一个人,我再问自己:浪荡到什么时候?

    那女郎并的是玩偶,并不是被动的人形娃娃,许她亦会对我诸多需索,令我难以交架。

    为了她,为了未知的一刻欢愉,而放弃现有的温罄家庭,一百个不值得。

    我心中有一具电子天秤,太高明了。

    我把花瓶移到一角,把文件搬到面前。

    我不能做浪漫的傻子。

    以前念大学无所谓,有的是时间,将来真正的老了,到退休时分,亦无所谓,但不是现在。

    我震惊于自己的理智。

    或是可以说:震惊于我自己的自私,我这么的爱自己!我不会做任何对不起自己的事。

    有些人肯为爱情而死,但不是我。

    抑或我从头到尾,尚未遭遇到爱情?

    囡囡在再见到我的时候,神情有显着的变化。

    那束花石沉大海,令她沉不住气。

    而我,我是老狐狸,我若无其事地,照常心不在焉地与孩子们说笑。

    我为什么要同情她?她是个坏女孩,表姑待她那么好,她却勾搭她的丈夫。

    让她受点罪好了,不必怜惜她。

    然而她的目光还是炙热,烫我的心。

    要抵抗她的诱惑不是易事,我暗暗佩服自己的定力。

    我苦笑,我还能支持多久?

    我需要妻的帮助,但是妻无动于中,她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

    抑或她心想:谁叫你心猿意马?活该让你受罪。

    于是大家都受罪了。

    那夜我做梦。

    囡囡的大眼睛黑漆漆的看牢我,问我:“你没有收到我的花?”

    而我说:“我以前念大学的时候,有个女朋友,她士生士长,会说一点中文,她不知道郁金香就是TULIP,她说没听过那么美丽的花名。”

    “你收到花了吗?”

    “收到了。”

    “没有表示?”

    我发着呆。

    她再次转过头来,我看仔细,她变了另一个而孔,不再是囡囡,而是我大学时期的爱人。轮到我问她:“你收到我的花没有?”

    她摇摇头,一种漠然。

    我心绞疼,然后惊醒。

    妻已起床,她推开窗户,转身说:“雾散了,今天热得不得了。”

    我怔怔的。

    她说得对,雾果然已经散了,晴空万里,远处有一两朵云。

    汗自额角冒出,一下子便挥发掉。

    我忽然明白,黄梅天已经过去,炎夏正式来临。

    办公室中冷气开得十足,我一下子沉着下来,把工作一件一件解决掉。

    回到家一伸腿,解掉领带,我说:“老婆,拿杯冰冻薄荷茶给我。”

    什么其他都不想,太热了,没有那付闲情。

    妻微笑,似乎有点去慰的意味。

    她倒底知道多少呢?

    是夜我在冷气睡房,拥看毛巾被熟睡。

    醒来精神非常好,于是建议:“老婆,周末我们去坐船如何?最小那个也应该学游泳了。”

    她好脾气地说:“是,是。”

    后来隔很久很久,也没有见到囡囡。

    终于忍不住问;“囡囡呢?”

    妻说:“她回纽约了,说香港不适合她。”

    “啊,几时的事?”

    “前几天,没告诉你。”

    我口啜着冰茶,心头上不觉什么异样。

    等下个回南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