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着。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着。 
 
    过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着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跟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情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情欲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着,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与我有个约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抓着电话,心头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么样都有空。” 
 
    “我再同你联络。”她说。 
 
    我高兴极了,本来早有约会,统统都推掉,给小朋友骂个半死。人嘛,当然都如此,那里有好处往哪里去,识事务者为俊杰。 
 
    我磨拳擦掌,为星期六见我的偶像作出准备。 
 
    穿什么衣服?当然是白色。 
 
    带什么礼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么选一些糕点。男人多数不爱吃甜腻的东西,怎么办好? 
 
    买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驻不要太浓,他讨厌化浓妆的女人,在小说中时常讥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剧的面具。 
 
    发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辫子好了。千万不要松洒出来,像那种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议好了,我出去买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装?不。两截裙?不。最好是一件头略为直身的细麻布衣裳,小圆领,一个颜色,无花无边,简单幽雅的那种。 
 
    这类无花款的裙子是极贵的。 
 
    结果我没有挑白色,我选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纱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还是米色清爽。顺道配了双平跟凉鞋,不穿丝袜,晒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过得去。我用一只不大不小的半旧织皮手袋,整个人就准备好了。 
 
    什么手饰都不用,免得看上去累坠,只戴一只手表,是还没有流行起来的极薄极小的瑞士石英表。 
 
    我可以出发了。 
 
    大战前夕,心情反而特别平静。 
 
    星期五莫小姐告诉我时间地点,我记了下来。 
 
    星期六下了班梳洗打扮停当就出门。 
 
    大哥在门口碰见我,也忍不住说一声:“好一个高尚女士,有气质。” 
 
    我笑说:“谢谢。” 
 
    “约会谁?”大哥问。 
 
    “莫天地。” 
 
    “别说笑了。”他一脸不置信。 
 
    “是真的。”我侧侧头不以为然。 
 
    “什么?谁替你约的?”大哥不得不信。 
 
    “莫天真,他的妹妹。” 
 
    大哥“嘘”的一声,“祝你幸运。” 
 
    “我需要幸运。”我给大哥一个飞吻。 
 
    希望见了他别紧张得打翻茶水碰跌杯子。 
 
    我迟到十分钟,是故意的,他们有伴,我没有,一个人孤零零坐着,算什么呢。 
 
    我到的时候,看见莫小姐穿黑白两色坐在那里,我连忙迎过去。 
 
    她笑,“怎么?别太紧张。” 
 
    我一定紧张在面孔上。我坐下,带一个询问的神色。 
 
    她说,“他转进书店去了,我们在这里等他。” 
 
    “他常常买书?”我顺口问。 
 
    “才不呢,”莫小姐说:“他根本不是书虫,他买的是室内装修的书。” 
 
    话没说完,莫小姐抬起头,我知道他来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果然是他。 
 
    哗,白衣白裤,一双破球鞋便衬出无限的气质,这样子的清秀模样,到什么地方找去?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莫天地,我的心兴奋得咚咚跳。 
 
    莫小姐替我们介绍。 
 
    他并没有太在意,略略与我默点头,对我很冷淡。 
 
    他放下书本,点燃一枝烟,便跟他的姐姐说:“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妈妈说很久没有见到你了。”莫小姐说。 
 
    他说:“见到我,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么几句话。” 
 
    “这是老人家的通病。”莫小姐解释。 
 
    “还有什么事?”他已开始不耐烦。 
 
    我很吃惊于他这种态度。 
 
    我愕然,真没想到他的脾气这么急燥,连对小事也是这样。 
 
    “你最近忙什么?”莫小姐还是很关心他。 
 
    “忙铺子里的事。”他仿佛不愿多说。 
 
    “什么时候开张?” 
 
    “还差廿多万的资金,遥遥无期。” 
 
    “最近你的单行本子销路颇好……” 
 
    “那个?那个那里养得活人,只好当外快,不无小补。” 
 
    他猛力的抽着烟,我看得呆了,真的那么现实?莫天地为钱烦恼?我想都没想过。 
 
    “廿多万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回去同妈妈商量商量,没有不准的,”莫小姐说。 
 
    “可是她又有许多附带的条件。” 
 
    “母子之间,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你不明白。”他很不耐烦。 
 
    莫小姐不好意思的看我一眼,叹口气。 
 
    莫天地说:“我有事,先走一步。”他连看都不向我看一眼,就起身走了。 
 
    我怔住,很久说不出话来。 
 
    大浮燥了,太没有礼貌了,怎么会这样?是不是因为今天心情特别不好? 
 
    “他呀,他就是这个样子,一向如此,心情很坏。”莫小姐苦笑,“我都不晓得怎么解释才好,唉。”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 
 
    “他神经一向紧张,再说,家里也把他宠坏了,又有点艺术家脾气。” 
 
    我不出声,这些都不是好理由,我不接受。我认为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 
 
    “不过也难怪他,生活这么烦忙,社会这么虚荣,为了生计,他也忙得透不过气来。”莫小姐帮他转弯。 
 
    “可是他赚得那么多!”我不服。 
 
    “谁说的?”莫小姐笑问。 
 
    我不出声,想当然耳。 
 
    “一家不知一家事,”她说:“赚得多开销也大,最近他被税务局追得透不过气来。” 
 
    我很失望。 
 
    “别不高兴,我只是希望你知道,小说家也是人,不可能永远维持最佳状态。” 
 
    原以为他会拉着我的手殷殷问好……真的是,我太天真了。 
 
    “他的脾气就是那样,所以不爱见人。” 
 
    我点点头,是我太刻意要见他,是我不好。 
 
    那天告别回来,我再翻翻莫天地的书,发觉他的幽默风趣热情都单单只在书中出现。 
 
    我很惆惘,这是他外表形像,与真实的他完全不一样。 
 
    大哥问:“见到偶像了?” 
 
    “见到了。” 
 
    “失望?” 
 
    “不。” 
 
    “为什么板着面孔?”他奇问。 
 
    “原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我把头枕在双臂上,“是我把一切想得太美妙了。” 
 
    “那就是等于失望。”大哥笑。 
 
    大嫂问:“那以后还看不看莫天地的小说?” 
 
    “看看看,当然看,”我叹口气,“不看他又看谁?只是不要把他小说中的世界带到现实中来好了。” 
 
    大嫂点点头,“这话有点意思,是成熟了。” 
 
    原来他也为俗务缠身,为钱财头痛,时时皱着眉头,发脾气,唠叨,就像我爸爸,我哥哥,我同事,以及我那些男朋友。 
 
    他是真人不是偶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