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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我实习的那个公司规模不大,要求还挺严格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不至于总经理自己也得擦桌子扫地,使唤起人来是一点没说的,倍儿狠。真是男的当作机器使,女的当男的使。同事们都忙得四脚朝天的。

    饶是人手缺成这样,我刚来第一天愣是找不到事做,大家好象都挺忙活的,我游手好闲了一天不得要领,有点儿发慌。同来的几个同学都说有同感,有俩干脆上网聊了一天,很有理由似的“反正咱们也不是正式员工,他还能把实习生怎么样?又没薪水。”我郁闷了一天,回来也没敢跟猴子说,怕他笑我。但我觉得这么混着不是个事儿,想学东西不做事哪成啊?

    第二天我又东游西逛到各个部门踩盘子,销售这摊比较闲,做房地产销售底薪也不高,全靠提成,对专业知识要求也不高,跟卖保险似的。我觉得发挥不出自己的优势,也浪费自己的评估资格认证书。说到底怪自己初出茅庐功力不够,我的偶像迅速从周杰伦变成潘石屹,听说他是可以把西红柿卖个水果价的行销天才,我对他的仰慕如绵绵江水滔滔不绝。

    看了一下,倒是做技术的那几个员工手忙脚乱应付不过来,在房地产公司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职业发展的前景会较销售及管理的人员差,像做成本管理及审核这类工作,繁重且责任大,由于常常处于幕后,付出与获得是不成正比的。但我想信任进职场不妨先积累经验,等到积累了较多的行业经验后,转向前期投资分析及咨询行业,就会是一个较有前景的选择了。

    想好之后,我和老史打了报告,老史这次很干脆地批准了,“不过”,他斜眼看我,“你干得来吗?”

    我努力媚笑,“我在专业课上学过一些,有不懂的我会向前辈讨教,总之尽力去做了,谢谢史总给我这个机会。”心里暗道:老子主动干活你还装逼?哼哼,总有一天我要建起一座雷峰塔,把老史一辈子往下压。现在么……“史总慢走”……媚笑ing……职场人真贱。

    猴子曰:“话少说,事多做。”我遵循这条职场新人定理,静悄悄干了一天,累得头晕眼花。猴子进门的时候,我还在书房电脑旁边忙碌,桌子上摊满图表。我的眼睛架在头上,一手一个计算器,嘴里念念有词。猴子笑嘻嘻看了半天,忍不住凑上来问:“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加班?”

    “因为我要吃饭。”我一边伸手摸圆规一边回答。

    “这么漂亮的小姐还怕找不到饭碗?”

    “美貌不能成为一项事业,除非想出卖色相过日子。”我面无表情,“起来,你踩着我的铅笔了。”

    美貌不是稀缺资源,街头按摩房里美女不见得就比当选港姐差多少,美若天仙还不是做机械运动伺候嫖客?当然也可以要老公养,可是现在这年头,男人比天气预报更靠不住。花无百日红,我还是愿意稳妥一点。要想从正道出头,美貌有时反而是一种阻碍,我宁可选择智慧加上好运气,免得豁出命拼搏,侥幸成功了还被人指指点点。

    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事业女人难上加难。我长叹,不管刘阿姨偷了多少税,这话可是一点儿错儿都没有。

    “怎么这么多?”猴子翻着报表惊叹道,“你以为自己是咸蛋超人?”

    “我是动感超人”,我咬着三角板笑,“今天我差点把整个办公室的活儿全揽回来。”

    我做的主要是工程成本核算及进度控制,一个人管二十多栋住宅的预结算,工作强度实在不小,如果是国企,这些事够十个人做的了。

    家有千金不如薄技在身,我不怕忙、累,我只怕没有收获。

    幸好有猴子。他一边笑我贪心一边帮我整理报表,闲来讲讲办公室政治,也挺有意思。

    以前认识的小男孩被他比成丑小鸭,外貌在其次,难得的是一个有智慧和经验的大脑,我刚上马,需要一个人辅导。猴子再合适不过。他闲闲的几句话,在我听来往往触类旁通,大有帮助。很快就融进了新圈子,老员工不排斥,不时还指点几句,偷艺容易多了。

    “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猴子得意,“我栽培的人,就是没跑儿。”

    “主要是我天生慧根,不耻下问。”我谦虚地解释,“虽然遇人不淑,还是自学成才了。”

    猴子并不常来,他太忙,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外地,大多数时间我们的联系仅限于电子邮件、视频聊天和电话。我来以后,他说,以后要推掉一些不必要的外出。我叹口气,“你要害我内疚的。”

    他笑一笑,“养了解语花,为她忙一点也开心。”

    是么?我不这么想,其实他就是留下来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他,我自己都忙得一塌糊涂。和出版社说好第三个小说的单行本三个月后发行,现在过去一个月了,只写个开头,后面还没有理出头绪来,每天在电脑前枯坐到凌晨,恨不得咬电脑一口。

    过去高中的小师弟师妹给我发邮件问我成功的秘诀,我搜尽枯肠,“真金子在哪儿都会闪光。”师弟师妹失望之极,好在没当面说什么。

    天知道我自己也是一个字一个字码出些许微名,并没有有钱的老爸或是当戏子的老妈帮我造势一步登天,我寒冬腊月拿着手稿去出版社推销自己时,他们还在暖和被窝里睡得香着呢!成功有秘诀?反正我不知道。或许贪财也是秘诀的一种?一个女孩子自十八岁起便立志弄点钱,只要运气不太坏,总能成功的。

    “猴子,我有点难以为继了,可这两天后面有人催命一样地要稿呐。”

    “框架是什么?讲来我听。”

    “一只叫嗲嗲的猫,爱上自己的主人,每天衔一条新鲜的鱼放在他床头,主人很讨厌但它很开心。变态吧?”

    “啧啧啧啧……异想天开,你下一本准备写什么呢?”

    “写一只近视的鲸鱼爱上一艘潜水艇。”

    为了饭碗,有时是要捏着鼻子编童话给成人听,也别说,只要包装到位,宣传猛烈,什么垃圾都有人看。

    “小蓓,我真要劝你慎重一点。”

    我何尝不想慎重,但是现在有人愿意一个字付五块钱,我怎么慎重的起来?我要吃饭,衣食住行哪一样不花钱?我那点私蓄在上海也就能买个简装卫生间。

    “呵呵,猴子,我再忙两年就退休,然后我们一起出去玩好不好?”

    “好——”猴子嘻嘻笑着,拖着嗓子装嫩。这老黄瓜给自己刷青漆刷出瘾来了。

    笨鸟先飞加上天道酬勤,虽然比不上正式员工的老手,我干的活儿也实在不少。第一次月底结算时老史破例递给我一张卡,“小蓓,你要是愿意的话,毕业后欢迎你加盟本公司。”

    这可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猜测着卡上的数字,笑成一朵花儿,“谢谢史总栽培。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摇头晃脑,嗲声嗲气,要是蔡林或是老马看见,一定会骂“死三八装可爱。”

    那有什么,只恨共和国废除了三拜九叩大礼,害得我无以表达自己此刻的赤胆忠心,只恨没有条尾巴来帮助表达内心深处的无限景仰。

    史总——其实他连个副总都不是——笑得春光灿烂,“小蓓啊,鬼灵精怪的,我早就看出你是个人才。好好干啊。”拍拍我肩膀以示鼓励。

    靠,早看出俺是人才你还扣俺钱?我一想起那二百块钱的不共戴天之仇就心痛得滴血,要不是看在他破例给我发红包的份上我早与这厮火并了。

    可是脸上仍然贱笑不已,真给祖宗丢人,我爷爷要是知道我对洋人买办点头哈腰毫无民族气节,一定一脚踹死我。

    卡上钱不多,说实话,还不如给报社写专栏赚得多,可这只是个开始对不对?这周末公司破天荒地给了我们两天假——平时都是一周上六天的。我十分憧憬地握着卡走遍大街小巷,有一款E-land的大衣我十分中意,可是居然要一千二百大元?杀人啊?我转来转去,最后一狠心买了一条hermes的暗条纹领带,两千大元,算是赔他的吧……别骂我,我承认我是傻逼……那天他问我有没有看到他的领带,我红着脸摇头……其实是他忘在我这里的,那条领带被我藏在被子里,晚上他不在,至少还有他身上的一点东西陪着我,有他的气味……我握着领带入睡,梦里都是清淡的香甜,睡得分外安详。

    他一定看出来了,当下笑了一笑,也不点破,这人真可恶。

    住的是他名下的房子,却为偷拿他一条领带忐忑,掩耳盗铃,说的就是我。

    握了领带盒子,又遗憾又开心地准备回家。一摸口袋才发现我连打车钱都没有了……我悲从中来,谁说上海生活程度高?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那是资本家们,像我们这种金字塔底部的被剥削被压迫阶级还不是苦哈哈地熬日子?“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爷爷说得就是深刻,不服不行。有时候真很理解阿Q哥哥,“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真道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心声。

    我正待搭乘地铁去,忽然听到有人唤我名字。

    抬眼看,老史洋洋自得坐在他那辆破宝来里摆POSE,搔首弄姿,自以为很拉风。

    “史总”,该死,我媚笑成癖,一见他便不由得矮了三分。冠冕堂皇的说法是我尊敬上司,如果我在国企就叫尊敬领导,那又是理所当然的了,国人真犯贱。

    “叫我史哥吧。”老史潇洒地推开车门,“平时不经常出来吧?两小时前我就看你在这里逛街,玩好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不好意思,紧紧抱了购物袋一言不发地上车。老史全名叫史立伟,有人喜欢用名字最后一个字,可是老史不行,呵呵,那不是要叫伟哥了?我胡思乱想。

    “小蓓在外面租房子住?”他冷不丁问道。

    “是的。”

    “一个人?”

    我好不尴尬,“是朋友的房子。”

    我和谁住关他屁事?鸡同鸭讲,有什么好问的。

    “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么?”

    “工作吧。”

    “想好到哪儿工作了么?”

    “还没有……”我有些难堪,其实我并不想这么快就工作,资格不够,但是我还没有收到学校的OFFER。

    老史像个查户口的孜孜不倦地盘问:“小蓓家是哪里的?”

    “山西。”

    我有问必答,他倒诧异起来,“山西?一点都不像啊。”

    我笑,大多数人一听山西就想到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悲惨景象,同时油然而生自豪感。自己真高贵,没有出生在贫困省份。

    “有什么不像啊?我就一村姑。”

    我不为自己的家乡感到惭愧,穷是一回事,儿不嫌母丑。

    “乱讲嘛,你要是村姑那我们都是农民了。”

    “呵呵”,我无以应对只得傻笑,他才不配做农民——这不是侮辱农民兄弟么?事关人品,不得马虎。

    “时间还早,咱们去喝杯茶?这家茶楼可好?”嘴上问着,手不失时机在我腿上拍拍然后指示茶楼方位。

    我穿短裙,坐下裙边会在膝盖以上,我厌恶地扫扫自己腿,“不用了,我有事得回去。”

    女职员真不幸,动辄被老板摸大腿,还不能收钱。

    老史又露出招牌傻笑,自以为迷倒众生,“周末这么忙啊?和男朋友约会啊?”

    我点头。

    老史倒也不是太滥污,他送我回来时一路指点自己做过的楼盘,“呶,这边这个小区,当初是环里出名的滥地段。多少人做不好,我一来就赚得盆满钵满……”“这里其实还有底盘快乐挖的,你看盖得多乱……哎呀呀……”

    就差说东方明珠是他一人儿盖的了。

    车里满是他身上的味道,一种类似牛奶红茶的怪味,真讨厌,我相信这款香水一定所费不菲,只是人近中年,香水味道略重就显得油滑,像拆白党。这样带乳味的气息,只有从婴儿身上发出来才可爱。他用是暴殄天物。

    “到了”,我说,勉强地笑一下,“谢谢史总”。

    猴子一定早回来了,我看到他的车。

    老史瞪着眼看了半天,“喔,你住这里啊。两室两厅一厨一卫,对不对?”

    我一愣,“您来过?”

    “嗨,这前后哪个楼盘不是我亲手做的啊!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