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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三十六

  麦乐的手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恢复了自由。

  自从她的手恢复自由起,她就每天在我面前晃着她的爪子,一边晃,一边感叹,原来戴手铐是这种感觉啊!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唉,莫春,你爹不知道整天戴着手铐腻味不腻味啊?

  她的话,刚说完,我的脸色就变了。她一见我的脸色有变,也知道自己刚才又大舌头了。所以,就灰溜溜地逃离了宿舍。

  中午的时候,她从校门外溜达了回来。当她一脸油光地回到寝室时,我正在和刚回宿舍的黄小诗下跳棋。

  黄小诗在我无敌的悔棋术下,脸都变成青绿色了。

  当我看到容光焕发的姚麦乐时,拿着棋子的手就停在半空了,一时激动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看不出来啊,前几天,跟张志创睡了一晚上,你就容光焕发了。

  在我对面的黄小诗看了我和麦乐一眼,没作声。

  麦乐没理我,看了看我对面的黄小诗,还有她脖子上的那些抓痕,开始有些激动,说,黄小诗,那天我们离开后,那只母老虎是不是又打你了?

  黄小诗摇摇头,她的眼睛有些闪烁,说,不是,是我自己弄的,家里蚊子多!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就问黄小诗,我说,听说,苏格拉是你哥哥?

  黄小诗轻轻地点点头!

  麦乐问,那他的脚是天生的残疾吗?

  黄小诗摇摇头,说,哪能啊,你们还记得吗?当时发生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的一件怪事。俩□焚身的小情侣打劫了一只**。苏格拉的腿就是当时被他们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再也没有好起来过。

  我和麦乐面面相觑。

  自从,麦乐知道了自己多年前的失误,导致了苏格拉变成了一个瘸子。心里就对苏格拉产生了无比的内疚之情。

  所以,经常同苏格拉厮混在一起。

  一起上选修课,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就差一起共读小H书了。我看着麦乐那劲头,大有以身相许的意思。

  麦乐说,莫春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自己欠苏格拉的,经常我的心就莫名的难受,我总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我心想,矫情什么,要是苏格拉真的踩在你的心脏上,还不把你活活踩死。

  你还能不时的同苏格拉“幽会”之余,同那个长痔疮的小警察私通一下款曲。

  人民警察张志创偶尔开着小警车到我们学校来找麦乐,说是调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过来,调戏麦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天晚上,麦乐洗澡时和张志创的火爆经历,我就脸红,我一脸红,纪戎歌就盯着我发呆,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爱情的表情,转瞬即逝。我发现,纪戎歌对红颜色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比如,我变红的脸蛋,比如,我脖子上的那条拴袖扣护身符的红丝线,他总会盯着发呆。

  我却总爱对着纪戎歌眉心那个飘渺的伤痕发呆,因为我觉得这个伤痕实在是太帅了,就跟设计师精心为纪戎歌贴身打造的一般,纪戎歌看着我盯着他发呆,就问我,喂,你在看什么呢?不要这么色迷迷的吧?

  我就嘻嘻的笑,我说,喏,你眉心的这个伤痕好帅啊。说完,我就忍不住伸手去触碰。

  纪戎歌一愣。

  在那一刻,我的指尖触到了那个伤痕,竟然有一种宿命的感觉。那个伤痕如同缠绕的青藤一般,缠上了我的指尖。

  一片模糊的疼痛,还有,那些模糊的时光。

  闪烁在我晶亮的指甲之上。

  恍若泪光。

  那段日子,大概是纪戎歌对我最满意的日子了吧。而且,也应该刘我和纪戎歌相处得最风平浪静的日子。

  因为那段时间,我没有和白楚有任何的联系。

  虽然,我夜不归宿后的第二天清晨,白楚来找过我,说起过画展需要我帮忙的事情。但是,自从溪蓝甜甜地微笑着将他带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我常常靠在纪戎歌的肩膀上发呆,风吹起我的长发,抚过他沉静的脸庞。他会回头,看我一眼,说,喂,仙女,不要在我衣服上流口水!很贵的!

  这个时候,阳光正好洒满他的眼睛,在他这层故作冰冷的外壳下,我总能看到一种莫名的温柔。

  我突然很想,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但是,我没有问出口。

  也有很多时候,他在书桌前分析手头的案件,而我在他身边像只跳蚤一样跳来跳去,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纪戎歌常常会挥一挥手,貌似很不耐烦的说,再跳,再跳就将你同我的小狗一样,让我妈把你“牵”走啊!

  我就吐吐舌头,跃进那张宽大的沙发上,背我的英语单词。每当这个时候,纪戎歌的眼角都会有一丝得意的笑。似乎很享受这份“驯服”我的感觉。

  背英语单词背累了,我就会给纪戎歌讲起童年时代“天神少年”的事情。我讲得可谓声情并茂,可是,纪戎歌就会很不屑地看着我,一脸“你杜撰水平也太差劲了吧”的表情。

  后来,看不出眼色的我,继续恬不知耻地问他,你说,当年,“天神少年”是为了救我,还是为了救麦乐吧?

  纪戎歌就笑,莫春,你不至于吧?你当时才八岁啊?你就这么花痴了?

  我很奇怪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八岁?

  纪戎歌的眼神微微一凛,眉头一皱,说,我胡乱猜的,随口说的,怎么?犯法了?

  我摇摇头,没啊,就是奇怪啊!

  纪戎歌从座椅上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啦,“天神少年”是一时想不开,才去救你们俩的!走吧,咱们吃饭去!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的心情特别闷。我突然想,如果是白楚,他听我讲这段往事的话,一定会用一种极心疼地复杂的表情看着我,眼底闪烁着无限的温柔,他一定会用手轻轻的摩挲过我的头发,叹气,莫春,你的童年真令人难过啊。

  就这样,很多毫无联系的日子――我和白楚的。我常常会惦记,他今天过得好不好。画展如何了?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拨打了他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溪蓝。

  我迟疑了一下,问她,白楚的画展怎样了?

  溪蓝在电话那端笑魇如花,她说,还能怎样啊?取消了呗,投资画展的人听说贪污公款东窗事发了,所以,白楚的画展也就此搁浅了。

  我心里淡淡的失落,问她,难道白楚没有再联系过别的肯投资的人吗?

  溪蓝笑,我很想帮他联系的,但是我没有姐姐你这么神通广大,又是认识开宝马的富家子弟,又是认识畅乐园的那个鼎鼎大名的邱总。我想,我没办法可以施展的。

  我不知道溪蓝的话为什么这么刺人。但是,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白楚的画展搁浅了的话,那么白楚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想到这里,我的心也难受得要命。

  当时,我甚至想,我是不是该帮白楚联系一下邱总呢?当我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多么卑微多么不可救药!

  当然,我联系过白楚这件事情,纪戎歌不知道。

  所以,我和他的交往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很多时候,我应该是喜欢这个有些霸道又有些邪气的美男同志的,否则,我不会每次都期待着他的出现。

  期待着他手心的玫瑰,期待他温暖的目光紧紧缠绕在我的身上,甚至,在某些自习课上,我会突然想起他,有些莫名的发呆。

  我喜欢他的笑,唇角微微翘起,霸道之外有些小小的孩子气。

  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子?

  在那些微微甜蜜的时刻,我有时候会想。就让时光在此停滞了吧。这个样子,我不必在想起白楚,不必再为往事难过。

  就这样微微甜蜜着,淡淡怅然着,同眼前这个霸道而温柔的男子,一起发呆,然后,终老。

  人年轻的时候,都这样,喜欢将所有的事情定义为一辈子。

  比如,爱情。

  我不知道麦乐是不是将爱一个人定义为一辈子。反正,她整日里忙活着和张志创发展贸易关系。每当张志创到学校里找麦乐的时候,苏格拉这个小H书男的眼神就好像小刀子一样,几乎要把张志创凌迟了。有一次,苏格拉这个极端的小H书男,为了阻止张志创开车进校园找麦乐,有那么几次,不顾一切地冲向他的车,打算鱼死网破一番。幸亏张志创开车的技术比较好,所以,苏格拉的疯狂计划没有成功。

  为此,姚麦乐找了一个单独的机会,将苏格拉好一个蹂躏。估计她当时狂殴苏格拉的时候忘记了自己当初说的那句矫情的话了――我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麦乐当时的气势,不仅仅是要把苏格拉的另一只脚给打残了,她简直就想把苏格拉整个人给打残了!

  苏格拉这个男孩,就是看小H书有本事,但是却无半点反抗精神,任凭麦乐打,自己就像个橡皮泥一样,任凭揉搓。而且这个橡皮泥上还挂着两条被麦乐蹂躏出的鼻涕。

  我一边心惊胆战地看着,一边心惊胆战的想,我要是这样蹂躏胡为乐的话,估计那小子就跳起来跟我对打了。而且,他会一边跟我对打一边对我喊,纯洁!你可以侮辱我的人,但是,你不可以侮辱我的爱。

  麦乐揍完了苏格拉之后,对我说,被这样的人喜欢,简直就是侮辱我的花容月貌嘛。

  其实,麦乐,你错了。

  只不过是,因为你心里悄悄长了一棵草,它正在结籽,然后再散落在你的心里,最终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

  草原的名字,不叫科尔沁,也不叫呼伦贝勒,而是叫张志创。

  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偷偷在想,幸亏纪戎歌喜欢我的时候,没有遭遇到苏格拉这样的强敌。胡为乐虽然不喜欢纪戎歌,但是好歹还保持着小美国鬼子的风度;而白楚……想到白楚,我的心就又难过了一下,他始终没有喜欢过我吧?好像是我喜欢他的样子。所以,他们都不是纪戎歌的强敌。

  没有强敌的纪戎歌,在办公之余,总是拿着相机拍来拍去的,这个时候,看着他脸上金黄色的笑容,我才知道,原来,他确实是喜欢摄影的。

  当他对着镜头里的风景发呆的时候,我就对着他发呆,看他细长的手指,看他温柔的发线,看他抿紧的嘴唇。一切都这么美好,一切都这样安静。这是我喜欢了白楚这么久,都不曾有过的感觉。

  对于白楚的喜欢,确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坚持多久,就这样晃晃荡荡地走了过来,而对于纪戎歌,我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受。

  然后,想着想着,就偷偷地笑。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样子。

  这个时候,纪戎歌总会突然将相机从自己的眼前挪开,回头,满脸狐疑地看我傻笑的表情,他说,喂,喂,你是不是吃老鼠药了?怎么抽成了这样模样?

  我就坐正了身子,将视线从他的脸上挪开。心想,不就是比一般人稍微好看了那么一点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看就不看,不必要说话这么呛人么。

  纪戎歌看我表情严肃起来,就问我,你是不是快过生日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就笑,虽然你这么讨厌,但是总归是我女朋友!还有,我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因为那个叫胡为乐的小屁孩,最近不是整天在为了你的生日忧愁吗?

  我吃惊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说,看了他发给你的短信了呗。

  我说,你真是小人!

  纪戎歌说,哦,谢谢夸奖!

  我生日那天,奶奶一早就煮了面条,说是要长命百岁。当时的莫帆已经考试结束,恰好休息在家,等待出考试成绩。

  他冲着我笑,姐,你的生日礼物,我已经想好了,我过完暑假打完工就补给你好不好啊?

  我说,你少拍马屁就行了。是不是考试不好?想借此来收买我啊?

  莫帆就笑,不说话。笑完了,就穿上鞋子跑下去找胡为乐厮混去了。

  他们两个最近迷上了骑着摩托飚车,两个小屁孩满城市的高速路上疯。当然了,始作俑者是胡为乐。胡为乐跟莫帆说,你姐姐要是再拒绝我,我就骑着摩托自杀算了。

  莫帆当下点了点头,倒不是他认为胡为乐会赢,而是因为他喜欢上了胡为乐的那辆叫驴摩托。他自然是买不起,但是偶尔黑心地偷偷想一下,胡为乐撞死了,正好他继承胡为乐的遗产。

  要么说我弟弟笨啊,他忘记了,要是胡为乐真给骑着摩托撞死了,那辆摩托车也自然报废了,哪还轮到他继承啊。

  莫帆走后,奶奶抱着日历在床边发呆,因为老眼昏花,所以,她不得不透过阳光来看日历上的日期。

  在那一刻,我的心难过极了。

  她难道不知道吗?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终生监禁就意味着,无论她翻破了多少日历,她的儿子,于远方都不会回来了!

  别后无期,天上人间。

  我低头,慢慢地将面条吃完,试图将这翻江倒海的难过,全部压入心底。

  奶奶依旧靠在床边,怀里紧紧地抱着日历,发呆。

  已经是很多年了。

  每年,她都会买一个新的日历,开始数日子,当新的日历,数成了旧的日历的时候,一年又过去了一年;而奶奶,仍旧会再抱回一个新的日历来,似乎抱着那厚厚的日历,她就抱住了儿子的归期。

  想到这里,一颗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掉落,落在了面条里。

  奶奶突然想起了什么,问我,莫春啊,你那个白楚老师,是不是好久没有来了?他和溪蓝是不是吵架了啊?我怎么最近总是看到溪蓝跟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在一起啊?

  我偷偷擦擦眼泪,看了看奶奶,我想,这老太太真是太有才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就连年轻人的事情,她也这么一清二楚的,这老太太八卦起来,我和麦乐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只是,溪蓝和白楚最近貌似好得很。否则,白楚,怎么可能都不给我打电话了呢?

  他最爱对我诉说他的悲伤的!

  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想,暑假到了之后,我一定要找个合适的工作,赚钱,给莫帆补一颗牙齿,给奶奶配一副老花镜,让她能够清楚地看着日期,看清楚那些个可能会让她惦记一辈子的儿子的归期。

  刚刚出门,麦乐就打来了电话,她说,莫春啊,生日快乐啊!一起出来鬼混吧?现在纪戎歌和张志创都在我眼前啊。

  我说,啊,你们仨怎么勾搭成奸了?你是不是放假之后,就将苏格拉给抛弃了,专心攻张志创这一关啊?

  麦乐说,别胡说八道了!今天你过生日哎,纪戎歌喊我,是为了给你选一份满意的生日礼物哎,真是好男人……

  麦乐的话还没说完,纪戎歌就抢过了电话,他说,我才没有那么好心呢!我只是觉得像你莫春那么怪异老土的嗜好,我这么新潮的人选择的你未必能欣赏得了,所以,就拉上了你的朋友。

  我撇嘴,说,白楚今天约我吃饭,我不陪你了。白楚给我送的生日礼物,不必经过我的朋友,我都喜欢……

  纪戎歌的声音立刻变调了,他说,你给我闭嘴!你今天如果敢同他一起吃饭,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莫春!

  我心想,原形毕露了吧?!其实明明就是关心我嘛,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佛祖表情,切!一说白楚,这个人立刻就沉不住气了,想到这里,我就偷偷地笑。

  纪戎歌在电话那端依旧不依不饶,他说,莫春,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今天真的跟白楚一起的话,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我告诉你!我可是刚才才看到你弟弟和你的小情人胡为乐了,你要是敢给我出轨,我就将他俩一起扔到楼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耳朵出了问题,我总感觉纪戎歌说这话的时候,麦乐和张志创似乎正在他的身后,很兴奋地摇旗呐喊,为他助威呢。

  我心想,麦乐这个拜金女怎么会成为敌营中人呢?这种行为,纯属道德问题,简直就是卖友求荣。

  另外,既然纪戎歌你都说胡为乐是我的小情人了,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出轨吗?你干脆将你身边我最好的朋友麦乐给推下楼去作为报复好了。

  我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