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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书不免难过,中国二十年代文人的种种有关生活及心灵的辛苦真是令人同情,当然,那时还更令人同情的著名恋爱,下面再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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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志摩是个五四时期的时髦文人,他曾利用娶亲之便,弄到一笔钱去英国剑桥旁听学习,由于懒隋及天赋不够,仅限于走马观花,什么维也纳分析学派的哲学,什么怀特海所致力发扬的数学,什么对当时中国十分实用的社会学、经济学,通通被他放过,尤其是,竟让当时的剑桥大学的精华――理性精神如春风过驴耳般与他失之交臂,却在投机取巧心理的支配下误入迷途,决定发展自己那不知所云的"灵性",方法是学会仿写一些英国浪漫派的诗歌,这与当年伏尔泰被迫游学英国的情形大相径庭,伏尔泰专学精华,几乎穷尽了当时英国人的文明成果,而徐志摩却对过时的糟粕生般硬套,尤其热衷,不幸的是,这些诗歌严重地败坏了他生与俱来的中国趣味,由于他十分真挚及轻信,竟然敢于相信英国人的情感方式能被中国人所拿来,依靠顽强的自我欺骗,终于成为一个不伦不类的浪漫派中国传人,事实上,在他身上,未有分毫拜伦、雪莱的冒险精神及革命豪情,济慈天使般的纯净他也不具备,华兹华斯的超凡脱俗的优美他更是无从着手,他不理解,那低回婉转的抒情诗实为慰藉激情受挫之产物,而且,由于他治学不严,竟把诗中的尖酸刻薄、冷嘲热讽纷纷省去,他不理解,欧洲上流社会实乃几千年的欧洲精神培育而成,是人类文明史中的奇迹,欧洲上流社会所发掘出的机智美妙然而精致圆润的诗情,根本无法为中国人在短时间内迅速把握,这种鹦鹉学舌、东施笑颦的结果,令他先是追逐虽然势利但颇具风情的小家碧玉林徽因,失败之后,恨恨杀向当时粗通文墨的交际花陆小曼,一片浪漫痴情最终得以虚假满足,不幸就发生在这里,我说过,无钱无法谈恋爱,他终因违反这一恋爱守则而倒了大霉――他因贪图省钱蹭飞机失事而死,浪漫主义终于从此在中国绝迹,事实上,他的死法,与浪漫主义毫无关系,却成为浪漫主义所一惯积极蔑视嘲讽的生动素材,天真烂漫、附庸风雅竟导致如此恶果,为我辈所深深震惊,真是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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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还是不谈那些离奇古怪而又辛酸毕露的中国式的著名恋爱了吧,他们倒是通过我的谈论,出尽了傻风头,可我呢,却难免身受其害,若接着谈下去,恐怕会导致我对我的恋爱越来越没信心,甚至土崩瓦解,等有一天,我的同情心占尽上风的时候,再谈不迟,至少我的善意会指引我把那些爱情故事讲得风趣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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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由于当时文人的真诚,以及他们的真话,我也从中有所斩获,至少可以引以为戒,我从中总结的教训是,必须绕过川流不息的坏恋爱,去追寻真正值得一谈的好恋爱,必须得敢于放弃一些人间的恋爱假象,去追求那偶然闪现的电光火石,特别是,绝不能为迁就我的**,而与势利姑娘谈情说爱,宁可花钱买来**的满足,也不能因此伤害了爱情的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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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刚说过,但我还要一再说――坏恋爱败坏人们的恋爱胃口,坏恋爱谈多了,人们的敏感便会消失,因爱而起的种种情致也会被磨蚀,叫人产生一种觉得爱情也不过如此的错觉,事实上,这是不对的,世上是有过谈得很好的恋爱的,当我看到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时,立即被那种超凡脱俗的爱情所震惊,当她羞涩地把那一卷儿情诗交给白郎宁时,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也能立即为之心碎,那是怎样的一个时刻!如果世间有哪个姑娘能写出半首那样的诗,也就是有白朗宁夫人一半的诗情,我就愿意为她的柔情而死,绝不犹豫,因为我会有一种时候已到的强烈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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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女人叫做克里斯蒂娜。罗赛蒂,是但丁。罗赛蒂的妹妹,她的诗如同琴弓,可以在我的心弦上拉出美妙绝伦的旋律,她的内心有一种令我为之深深震颤的悲观情致,这两个女人天生为爱而生,一个专为诉说爱的美妙,另一个专为诉说爱的痛苦,她们是为人类最高贵的心灵准备的奇妙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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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艾米莉。白朗特,她是从爱的风暴里诞生的奇特女郎,她的爱披沙带石,从荆棘丛中一扫而过,还可以冲向天空,炸成飞溅的云霞,她在人世间竟没有找到一个恋爱对象,叫我在叹息之余,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每每想到这三个女人中的任意一人,我便激动不已,如果我处于与她们同一时代,要么就当她们的裙下情人,要么就会因为强烈的嫉妒,把她们的情人纷纷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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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超凡脱俗、诗情画意、真挚迷人、倔强不屈的爱情在世间存在过,但十分罕见,当然,还有次一等的爱情,比如缪塞与乔治。桑,从他的情诗与她的情书中可以看出,他们曾有过婉转迷离而盲目强烈的情感,但缺乏坚定顽强的精神力量,这种爱情在欧洲倒是不太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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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更多见的是单相思,是幻想之爱,这种爱情为同性恋者体会尤深,毛姆的《人性枷锁》与普鲁斯特的《斯万的爱情》描述过这种爱情,那偏执痛苦的撕心裂肺之爱,读来令人气愤不已,心酸不堪,那是魔鬼之爱,不仅叫人害怕,还叫人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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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我要特别提及,那就是夏多布里昂,从他的书中可以看出,他是个真正的情圣,可惜,与他同时代的法国姑娘十分粗陋,不是他的恋爱对手,因此没有唤起他天才的诗情,不然的话,以我之见,他将会把浪漫主义推向更加遥远的地方。

    世间只要有夏多布里昂们在,便会让我的内心得到少许安慰,了不起的心灵在世间受挫的例子比比皆是,有时叫我兴灾乐祸,因为我并不孤单,那么多倒霉蛋陪着我,他们也是追寻一生,而且是在欧洲的上流社会与下流社会之中往来穿梭,竟然也只落得战绩平平,说明谈出好恋爱十分之难,因此,我谈不成好恋爱,也是大势所趋,我生在中国,运气自然衰透了,为了弥补我的运气,我只能如蜜蜂采蜜般地从众多的姑娘中,东一点西一点地寻找我所要的情感,我要说,这种东拼西凑使我的爱情效率降得很低,并且,由于长期接触下等的情感,使我的情感也受到相当程度的败坏,对此,我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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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追求那致人于死命的绝对之爱,因为世俗之爱在本质上十分乏味,娇柔造做的心灵外加毫无创造性是这类恋爱的特点,比如领着自己的女儿洛丽塔在全美国乱跑的韩伯特之恋,比如自得其乐地领着别人的妻子满世界乱跑的劳伦斯之恋,那是把走兽的欲念披上了一层人性的外衣,全是假恋爱!我想我有责任把这些假恋爱摘出来,免得以后的人们以为爱情不够高尚――当然,还有更恶心的,那就是在商业电影中描述过的爱情,比如《魂断蓝桥》,比如《罗马假日》,完全是下等人的粗俗娱乐,因为那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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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完美的爱情,只有对完美爱情的幻想,深刻的爱情除了让人为之受难之外,没有其他目的,但是,即使是受难,爱情也会为这受难掺杂甜蜜,仅仅是为了让这受难更深刻,更迷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世俗之爱,十分肤浅,因为那种爱情的苦难过于具体,为爱而死的原因过于琐碎与无聊,反而把爱情的翅膀给折断了,使爱情无法一飞冲天,去面对形而上的困惑,即存在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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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恋爱吧,必须谈恋爱,人们总以为是与某个人恋爱,其实是在与自己恋爱,是在与这个世界的苦难调情,必须要指责那些无知无识的假恋爱,因为那种恋爱谈得平庸不堪,粗俗无比,毫无内容,谱成音乐也不过是兽交前奏曲――但是,不要丧失信心吧!无论怎样地希望渺茫,我还是要寻找真正的爱情,大家也都去寻找吧,与我一同寻找,不要让爱情之火熄灭吧!要为它添加新的燃料,让它始终燃烧,让人们为爱而生吧,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有机会为爱而死――普通的人,缺少创造力的人,被神放逐的人,想想看,难道还有什么更高明的死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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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愿为爱而死,我盼着为爱而死,我眼巴巴地盼着这样做,如果那种爱无法致我于死地,那么这种爱便对我毫无吸引力,刻骨铭心的爱在我眼里一钱不值,如果爱消逝了,我只是记住了它,而不是随爱而去的话,那么这爱一定是一种假象,如果我不死,也会被这假象深深地伤害,因为无论怎么说,迷恋假象都是一桩蠢行。

    也许我太绝对了,但如不这样,怎能令我觉得那伟大的爱情值得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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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找不到与我谈恋爱的人,找不到真正的恋爱对象,到现在也未找到,但我准备着,一直准备着,我是一堆被凉晒得太久的干柴,因为岁月久远,加之不断增添,又无法被点燃,因此越积越多,微微的爱情之火无法将其燃尽,而就是那微火也被不断增添的新柴所压灭,我误投人世,张着焦灼的眼睛等待着那夹带狂风的烈焰席卷而至,我为此而深夜祈祷,我苦闷地等待,我绝望地期盼,我猖狂地叫嚣:来吧,死神,把你磨得最快的爱之利箭射来吧!用那带毒的尖锋穿进我的心吧!不要叫我这么空等一场,不要叫我为空等的烦恼而悲伤,快点吧,动手吧,拉满你最硬的弯弓,还要端得稳,瞄准我,瞄得再准一点,千万不要射偏,让我感受那被爱洞穿的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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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无论我如何地呼唤,死神竟对我毫不理睬,我倒像个蹩脚的小丑一样成天声嘶力竭,狼狈不堪,让我徒劳地丢人现眼,长叹奈何,让我由于长期地被忽略而自轻自贱,让我跪在自己铺就的干柴堆上悲伤绝望,形状猥猝――他把我的梦中情人深深藏起,气得我上蹿下跳,悲愤异常,他的轻视令我无功而返,无地自容,他妄想让我在人世间平淡过活,心宽体胖,无疾而终,他的阴谋刻毒无比,狡诈不堪,让我恨得咬牙切齿,却一无办法,我用尽一切――企求、挑衅、谩骂――直至江郎才尽,黔驴技穷,他让我从书本上领略别人的爱情而心酸不已,嫉妒不止,他叫我围着爱情的风暴兜圈子,就是不被卷走,他就是不发我想要的,却拿一个个替身糊弄我欺骗我,让我上当之后羞愧难当――妈的这是安的什么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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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在现实生活中,为爱而死的念头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变得荒唐可笑,我从十几岁就开始给梦中情人写长诗,对她说情话,但就是无法让她现身,直到现在,每当我想到今生无法为爱而死,便恼怒异常,叫我变得骄傲轻率,无耻下流,一般来讲,在这种长期的想爱而不得其门而入的情况下,我日益尖酸刻薄,毫无怜悯之心,每当在书中看到一段真爱,无不令我痛心疾手,真想把手伸进书里,把那些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一一拆散,免得气得我七窍生烟,叫我平添伤心――说实话,有些人格比我还要卑贱的人都混上了不错的女人,真叫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伯特兰。罗素就是一例,以前我看他的自传,看到他高贵的母亲因为受强烈的怜悯之心的指引而与瘸逼亲戚通奸,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心想这样的女人真是与众不同,接着,罗素青年求知时期的禁欲生活令我肃然起敬,然后他时来运转,投身剑桥三一学院怀特海门下,与其一起合著《数学基础》则令我赞叹,我说罗素怎么搞数学搞得那么起劲呢,原来是搞上了怀特悔的夫人伊芙琳,一位高贵的命妇,怀特海是个了不起的人,专业哲学家引他的话引得比罗素要多得多,他在剑桥一直以专搞旁门左道的数学著称,对哲学也有所贡献,这样的人品位纯正高雅,弄到的姑娘也错不了,罗素当然不能放过,接着,罗素功成名就,开始去勾引另一命妇奥托琳,此人成为他的终生的情人,在此之余,他还搞上一个颇具才情的女演员科利特,加之他四任妻子艾丽丝、多拉、彼得、伊迪丝,眨眼间我便随手数出七个才女,可见对其嫉妒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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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只是他恋爱经历的冰山之顶,关键是,罗素到手的姑娘全都出类拔萃,不仅漂亮,还有才智,具有精神力量,中国姑娘这两方面明显处于下风,"靓女愚昧,才女根本没有"似乎是中国姑娘的特权,从中国书里,我从未看上过一个姑娘能符合我"长相迷人,说话风趣,感情真挚,知识丰富,有创造力,富于精神力量"的标准,而在现代,中国姑娘普遍地令人深深地失望,与她们搞什么"大老粗之恋"我毫无兴趣,而罗素到手的姑娘却谗得我够呛,我这辈子能碰上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大呼幸福,恨不能当即以死相谢,当罗素写信指责科利特"性虚荣心强"时,真是气得我七窍生烟,真想钻进书中,大声替科利特反驳:"妈的,瞧你瘦小枯干的样子,体恤你因在童年睾丸惨遭摔伤而性能力孱弱,就算大度了,性运气这么好还抱怨,真是不知羞耻。"事实上,罗素确实有其不知羞耻之处,我一朝不慎,不幸在诺贝尔获奖者的名单中竟看到了他的名字,真是令我气愤不已,没出息,那么大岁数,还是贵族,竟去领一个为下等人咸鱼翻身而设的破奖,真是无耻加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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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不上那些跑去领奖状与奖金的人的历史由来已久,在我看来,尤其是知识分子,人类用工人与农民的汗水养育的大脑,是应具备最基本的一条的,那就坚持自己的独立性,独立性是知识分子真正标志,在艺术家放弃独立性的时候,知识分子也应坚守,这是知识分子守则,独立性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独立地观察世界,保持他的精神与意志的自由,他只能这样,这是知识分子的使命,我曾对白人知识分子寄予厚望,认为他们能够恪尽职守,为人类的未来顽强工作,充分使用上帝赋予他们的天赋,努力创造,费希特说过,知识分子的职能是有所创造,并把他的成果作为传统传下去,依我看,费希特由于粗心大意,竟落下一条重要标准,那就是,知识分子不仅要创造新知识,还应创造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并把它也传下去,作为现代社会的上等人,在精神领域里工作的知识分子必须对世俗领域的所有东西保持一惯的蔑视,他应当与那些哄小孩的玩意保持距离,为了好意思抬起高傲的头,他至少应拒绝名利之类的鼓励,最多接受一下同行的善意,但绝不应接受表扬,因为认识上帝的意志是一个高尚的工作,没有人配得上表扬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怎么能够迎合诺贝尔奖这种粗俗不堪的表扬权威呢?独立性就意味着不向权威低头,就意味着只从工作中获得乐趣,只从奋斗中汲取力量,怎么能低贱到跑到北欧小国去领荣誉与实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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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罗素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领完奖的致词没有像别的大老粗一样对自己的不足挂齿的工作夸夸其谈,而是谈了点别的,但是,于事无补,他站到了领奖台上,就是站到了下等人的队列中,给贵族称号抹了黑,贵族只为国王效忠,只对国家忠诚,谁让他一英国人跑瑞典去丢人现眼的?这种事连萨特最终都没干出来,却让罗素给干出来了,真是令我失望,罗素也不看看,其他领奖人都是什么人,与那帮下等人齐名有何好处?授奖者又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资格给罗素授奖呢?不该呀,再怎么着也不能往黑锅里蹦呀!我认为,罗素在领奖的刹那间,人格缺陷暴露无疑,当他满脸穷酸相地接过奖状时,我替他感到深深地婉惜,为了不让我看不起他,要是能现在抓起手机打给过去的他,我一定会立刻拨打,并真心劝他:别领别领,一领就露馅儿了,你还嫌世上的假腕儿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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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我十分喜爱文风直率、真挚认真的罗素,他的传记我看起来觉得妙趣横生,罗素的青少年时期过得相当充实,但我也发现他虽出身贵族,却并不是十分高贵,不说他晚年由于创造力消失,加之不甘寂寞,疯疯癫癫地参加了一堆不符合身份的运动,在社会上哗众取宠,当然,这我能理解,我年轻时也积极参加各种运动,为的是嗅蜜,当然,那时我还真没以罗素为榜样,而且,我从运动中也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没嗅着新的姑娘不说,反而把手头的给丢了,而他却小蜜不断,看来参加运动的动机也不纯粹,至少有顺手牵羊的嫌疑――真是,唉!没什么出息!庸俗啊!看来罗素的求知之路是走偏了,怎么走着走着向荣誉屈服了?怎么在特立独行之后,还留着"与众相同"的一手儿呢?看来贵族中的哗众取宠之徒也有不少――算了,还是不说这些坏榜样了,反正是题外话。

    事实上,说出这种激愤之词,更多原因是出于强烈的嫉妒心,看着他得到那样来劲的爱情,令我难受无比,真是咬碎了嫉妒往肚子里咽呀!我要指出,我人虽转在嫉妒的油锅里,但脑子却一点也没闲着,看着罗素拿下一个个好姑娘,"我也想那样"的想法怎能不令我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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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学识之内,经常会无意间发现罗素这样的事,令我感到人生的陷阱何其之多,求圣之道何其艰难,我从小就被告知,即使是搞搞艺术创作,也要具有真正的性格,奇怪的是,这种真正的性格我在艺术史中鲜有发现,无论什么艺术家,在夸夸其谈之余,一见名利,鄙俗立现!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成功的艺术家根本不值得我这样的人有丝毫的敬佩,他们有所创造,往往只不过是买弄一下小聪明,却是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事实上,真正的创造何其艰难!

    与众不同,与众不同什么?尊严?有何尊严?独立?开玩笑!人类发自内心的荣誉感呢?它们都到哪儿去了?自由――当然依靠欺骗能获得一些人世间的自由,不幸的是――意志与精神自由的高贵却在普遍的追名逐利的庸俗中被杀死了!

    去瞧瞧那些可怜的当代英雄吧!去看看他们站在领奖台上的自我标榜吧!去瞧瞧电视名人吧!去看看那些亲自参加自我推销及宣传的反叛专家吧!去看看报纸上对着根本不认识的读者傻笑的成功者吧!真不知道从小有没有人教给他们不知羞耻是怎么回事!即使作为一个稍有自尊心的市侩,我都能对他们产生强烈的蔑视之情,毫无希望,毫无希望――瞧瞧那些可悲的笑话,下等人中哗众取宠自取其辱的人比比皆是,靠写出几首不疼不痒的抒情歌起家的约翰。列侬,得意忘形,骗到钱与名之后居然还不当即收手,终于赢来苦果,被一狂热歌迷当场击毙,真是死得其所,活该倒霉――谁让他在那些胸无点墨而又狂热无比,拿着到鸡毛当令箭的蠢货面前载歌载舞的?让笨蛋高兴毫无价值,因为高兴之余,笨蛋毫无例外地只会乐极生悲――当代的人生越来越像一个假货市场了,努力叫卖全是为了某种低贱的欲望与目的――那传说中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在何处呢?看来,维特根斯坦的贯穿一生的粗暴是有理由的,怪不得令我如此着迷,与势利之徒为伍的滋味一定不太好受,怜悯应对准那些无能但恰当的人,甚至是愚昧的人,而对待稍有所能便想以此巧取豪夺的人,粗暴是必须的,更不用提那些身无所长,却一贯连蒙带骗之徒了。我猜想,老维对缺乏挚诚的人有一种天性中病态的敏感及厌恶,他之所以打断老波普尔在剑桥的讲演,说明老波普尔身上多少都具有一定的卖弄气质,但我也不排除其他原因,比如老维具有特别强烈的学术上的好胜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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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再次被我扯远了,但我现在已不为这件事而感到不适了,我现在认为,无论什么写作,必须要先择最重要的说,为了一个破故事绕过重要的东西,是一种油滑作法,是一种文字欺骗,而只要是欺骗,就是一团迷雾,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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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激愤之下,我丢开手头工儿,开始写作一个浪漫爱情故事,故事大意是,有一天,我在迪厅里的包房里认识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性格像我一样激烈,傲慢而无教养,但我们一见钟情,她家里很有钱,生平也没有遇到什么真正的倒霉事,因此十分纯洁而善良,她自信而真挚的气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十分凑巧,她竟是文学爱好者,对我的小说十分好奇,希望认识小说后面的那个人,她几乎是凭本能就认出了我,我们拉着手,一起来到包房附近的露台上聊天,她有一个父母雇请的跟班,处处盯着她,因此,我们一起设巧计摆脱了那个跟班,我们来到街上,姑娘与我坐在街边,诉说她在青春期遇到的烦恼,我自是对她百般嘲讽,于是我们打起了嘴仗,她失败了,因此十分气愤,当她知道我就是她喜爱的小说作者时,争强好胜之心占了上风,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我却认为她仍是小孩,只对她说小孩感兴趣的话题,但她不爱听,她对成人世界更加好奇,我们一直争论,长时间的争论,后半夜,我们饿了,她要请我吃饭,由于我非常不愿意领受姑娘请客,于是我讽刺她说:你还是用你挣的钱请我吃饭吧。

    不幸的是,相当自负的她却接过我的话茬,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三里屯街边,她站在一排路边妓女的行列中,出于对她的责任心,我百般劝阻,但她执意不听,甚至我放弃了请她吃饭的念头也不行,她是如此地争强好胜,如此地激烈,令我震惊,我一向不愿违背别人的意愿,于是只任她任性下去,此刻,我已忘记我是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到了最后关头她自会退缩,而且,后半夜,嫖客是如此稀少,她站黑暗处,机会几乎没有,为了争强斗狠,也出于万一的安全考虑,我从旁边的一只鸡手中买了两个**,递到她的手上,不料她却对我一笑,用有点抖的手接过**,我注意到,她的那种笑是那么骄傲,甚至令我暗吃一惊。

    当时是冬天,虽然没有风,却十分寒冷,她的脸被冻得惨白,她有点紧张,但只要是面对我,却能带出一丝笑意,我知道,那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要在内心深处保持自己的骄傲,因此绝不认输,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一言不发,她站在我前面的马路边,与旁边一只鸡拉开距离,我站在她身后,偶尔她回头向我一笑,还甩甩头,吹一声口哨,我知道她在故作轻松,于是过去拉她,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但她利用这个机会嘲笑我,并说我没有任何权力管她,我只好退回去,静观变化。

    一些汽车及出租车快速过去了,另外一些开得比较慢的车也过去了,我们等了半天,毫无动静,也许因为太晚了,嫖客们不愿在冬天的深夜寻访妓女,接着,像是约好了似的,一辆辆载着嫖客的出租车和私人车来了,为了显示她的毫不畏缩,她故意站得比其他妓女都要靠前,她很自信,因为她比所有的妓女都要漂亮。

    我意识到危险,再次提醒她,她不屑与我争论,于是我仍然只得站在一边,忽然之间,我想出一个主意,可以结束这种荒唐的局面,我对她说,我们不能总是在这里站着,而且我也饿了,我们应约定一个时间,如果她还未弄到客人,这顿饭就归我请,她答应了,我问她多久,她对我扬了扬眉毛,说十分钟。

    我放了心,因为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但就在这一刻,一辆私车停在她面前,窗户放下,有人问她价钱,她说一千,比通常的妓女贵出十倍,且声调倨傲,明显不是行中人,但因为她十分漂亮,嫖客们把车又往前面开了一点,停下,大概是在进行思想斗争,或与同车人商量,片刻,嫖客的车退了回来,要求她降价,她坚持原来的价格,两下相持了一会儿,嫖客们走了,我看表,只剩下两分钟了。

    我松了一口气,点上一支烟,边看着表边来回走动,忽然,她回过身来,面带笑意,对我用十分轻松的口气说:"哎,一千块,太多了,咱们没有必要吃那么贵的饭,是吗?"我点点头,但她的口气是那么轻松,就如同下决心后,想开了什么事情似的,令我有点不安,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只见她忽然两下便脱掉了全部的上衣,甚至连**也脱掉了,她把那些东西扔给我,把一块腕上小表也扔给我,对我说:"看好啦,一分钟!"

    她仍然十分自然地站在那里,夜风中,她的骄傲甚至不允许她发抖,她的背影是那么漂亮,如同春雨后刚刚破芽而出的新枝,连两旁的鸡也往她那里看,于是她成了一个不幸的焦点,半分钟后,一辆本来疾驶而过的汽车突然停住,大概是被她吸引住了,车窗摇下,我拿着表,看着钞针,我想他们只需相互说两句话就能把时间混过去,我就可以走到她身边,把闹剧结束,但是,我听到一声车门响,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上车,正通过车窗向我招手,她仍然不驯地笑着对我高喊,叫我不要离开。

    我大叫一声,向汽车飞奔过去,但汽车却在眨眼间开走了。

    半小时后,她回来了,完完整整地站在我的面前,挺着的胸膛,我帮她穿上衣服,急于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在把胳臂从袖口中伸出来的一刻,张开手,里面有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她问我:"请你吃饭够吗?"

    她认为自己很完整,因为她没有输给我,她的骄傲一点也没有损失。

    我们吃饭时,她神态自若,还趁机挖苦我:"你不要抱幻想,胡思乱想没有用,我不会骗你,当然也不会骗嫖客,我得谢谢你的**,因为它真的帮了我的忙。"她忽然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装着**的**,在我眼前一晃,站起来,打开门,随手扔出饭馆之外,回来对我说:"我得去洗洗手。"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她却跑去洗手间了。

    一顿饭之后,我成了她的第二嫖客,她对我说,只有毫无东西拿得出手的姑娘,才把女人本身就具有的自然本领看得重要,也不想想,那并不稀罕,因为姑娘人手一份――可以想见,她认为自己另有所长,相当骄傲,但正是由于这一点,我爱上了她。

    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她一直保持着她的这种奇特的骄傲,而随着我对她的爱意加深,我的性格却起了很大变化,我再也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她,因为我们之间的争强斗狠无论谁输谁赢,都会伤害对方。

    故事快结尾时,她用我们最初见面的骄傲对我说:"笨蛋,十分钟,你后悔吗?你写小说时能想到这样的题材吗?"

    当然,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最后我们还是因争强斗狠而分手了,留下无穷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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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的,自尊心与骄傲永远不是文学的好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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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大庆在北京修完了影片,利用业余时间,他看了我的第三本书的书稿,临走前,我们坐在我的车内,讨论我的小说,他认为我的小说结构过于简单,内容完全一锅粥,缺乏整理,但也能迎合时代潮流,因而得以存在,我认为,大庆并不知道我要创作什么,虽然他比别人更加知道一些,他有他的小说观念,与我的不同,我认为我在表达对人生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比如信念之类,因此,很难做到前后统一一致,但我仍然愿意听他的意见,在这世界上,极少有人严肃地对待写作,因为写作通常被看作饭碗,人们对待写作的严肃程度,绝不会超过他们对待饭碗的程度,人们对写作的态度仅限于关心是否能够得到世俗认可的成功而已,但大庆不是这样,他认为创作很重要,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无论他说些什么,都是值得一听的。

    我们正说着,电话响起,传来皮皮的声音,她喝醉了,与我说了几句醉话,中间夹带着些浪言浪语,皮皮说起浪言浪语来十分自然可爱,看来她很擅长酒后之言,她依然约我去包房玩,我飞快地答应了她,针对她的浪言浪语,我也告诉她,如想与我睡觉,我完全同意,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要是在肉体上令我没有恶感的姑娘,我只要没事儿,都会一律答应,只要她讲明时间地点即可,她接着浪声浪气,我只好把这话说了两遍,她这才放了心,挂下电话。

    事实上,皮皮的浪声浪气比我讲的还要可爱,我们打电话时,通过她的声音,我甚至感到她的一双酒窝儿也在帮着她,左右开弓,合唱似的一起对我浪声浪气,每念及此,我便会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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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以后,我在"布娜娜"包房再次遇见皮皮,这次聚会由她组织,意外地,我还见到一个前辈作家,不知出于何种内心的苦闷,居然跑到这种地方来丢人现眼,一般说来,我对毫无才华的作家兴趣不大,对与我气质截然不同的作家也无了解的欲念,但这位先辈却让我感到十分好奇,不是因为别的,一方面,是由于他擅长争强斗狠的性格,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那是北京的口语精心培育出的有趣之花,不幸的是,居然开在一个井市之徒的身上,于是,在我眼里,他成了一个奇妙的混合物,一方面,学识平平,缺乏特别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他却有一种出色的语言天赋,能利用他与生俱来的这种天赋,把他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感受基本完整地表达出来,好笑的是,他从未意识到他的天赋,并且,在他的创作生涯中,他总是在常识里打转,并不注意汲取更可靠的知识来发展他的天赋,虽然,这样使他的天赋看起来显得十分自然,然而,未经后天苦心精营的天赋,一般都会很快夭折,不然就会安于表面化而不是驶向纵深,成为贪图安逸最终流于油滑的牺牲品,我在他身上就看到了这种凶多吉少的现象。

    事实上,所有具有能够充分表达自我的人身上都有一种魅力,当然,那个自我必须足够丰富,(不然魅力就会变成骚扰,)这是语言天赋带给人的奇怪的魅力,具有这种魅力的人,能使别人更愿意接近他,因为别人从他身上,能够清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还未完全成长、并且十分模糊的人性。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一种深刻的孩子气,在他酒后争强好胜、豪情万丈时,这种孩子气以一种近乎顽劣的神态表现出来,无疑,这是一种在成年人身上鲜见的自然流露,因此,显得十分可爱,因为那使他显得很真诚,实际上,我一直对他很感兴趣,甚至想为他写一本传记,但当我问及他有没有记日记时,他说没有,令我十分沮丧,他好像从未意识到,真正有所创作的作家,在社会里几乎都是不道德的,都会无情伤害周围的人,但从长远看,正是这种不道德,才使作家能保持对写作的真诚,客观地记录自己对人生的见解,从而对人类的心灵有所贡献,因为真正的圣人并不很多,要顺从自己的天性,并诚实地面对它,总会让无知无识、充满偏见的人不满,当然,比起朝圣之路,诚实无疑更加容易。

    比起与他同辈的作家,他显然更具勇气,但这种勇气不是出于理性要求的责任感,而是出于北京人的天性――争强好胜,我认为他有一种总要在各个方面胜出的虚荣心,在这种虚荣心的督促下,他的好胜心及坦诚的天性被激发出来,以至于他可以不计后果,率性而为,这使他在文坛独树一帜,不幸的是,他也并未有意识地发展他的独树一帜,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事他不自觉的飘忽不定的文学事业。

    178

    初见此人,我急于向他打听的不是别的,而是在文学成功之后,是否有艳福上身,我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令我十分欣喜,我一向认为,文学是贫瘠的事业,要想在上面有所作为,不得不放弃很多世俗快乐,但他居然为我闯出一条乱交之路,怎能不令我有如耳闻仙乐,感到由衷地高兴呢?

    此外,我还向他征询了一下我的文学能力,以此来决定我是否走上文学的人生方向,我认为,只有具有一种特殊能力的人才能理解别人的相同的能力,说的话才可信,如果一个无才能的文学笨蛋鼓励我,我还真不能当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人不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事实上,他对我十分坦率,有时还表现出北京人特有的仗义,他向我介绍他的写作情况,对我有问必答,帮我分析了一下当代别的作家,鼓励我写作,听到他的话,我窃喜不已,我就像从他那里领到写作通行证一样喜上眉梢,要知道,有文学才能是搞文学的基础,没有这个,就是废再大劲也白搭,我有一个深刻的苦恼,就是一直无法对自己的文学能力做出判断,因此,创作方向十分摇摆,一会儿觉得应当投身电影,但被电影无情踢回之后,又放眼文学,伸脚试试深浅后,却举棋不定,有时,人生就是这样,维特根斯坦见到罗素时,最强烈的念头就是想从罗素口中得知,自己有无哲学才能,虽然他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几次差点利用这种才能把罗素逼到绝境――当然,我的心里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的话令我搞文学的豪情顿生,怀里揣着他发的这张通行证,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认为我此行真是有所斩获!

    179

    事实上,那天晚上,文学前辈一直致力于磕药,HI得十分高兴,根本没工夫搭理我,我们压根儿就没怎么说话,上面所言都是我们以前见面时发生的,在包房里,他不是骑在姑娘身上,就是被姑娘骑在身下,两只手拉住姑娘,做圆周运动,他喜爱与姑娘拉拉扯扯,摇头晃脑,纠缠不休,这是他来劲的时候,而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也是在与姑娘说话,或与别人说话,他极少一个人坠入孤独,这使得他的个人状态缺乏一种力度,看来他跑到这里,就是想急于摆脱孤独与寂寞,他的存在是建立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之上的,只有在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时,他的存在才得以确定及保证,我想,他若不是作为一名作家向这个世界倾诉,也会作为一名情人,向遇到的姑娘倾诉,或者,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担任角色的人,向所有有关人员倾诉,总之,他一定且必须是一个倾诉者,若是他倾诉成功,那么,他的文学便会出现新意,但若是老调重弹,那么就会因乏味而失败――由于他具有这种擅长倾诉才能,无论如何,我相信,在世间,他必是一个精于讨好姑娘,并使姑娘倍感风趣的小情圣,不然,也会成为一个与这个社会死缠滥打不休、令社会不胜其烦的奸滑斗士。

    我坐到他身边,只见他把坐在腿上的小妞推到一边,然后转过头,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咱俩一人写一本HI小说,怎么样?"

    一句话就激起了我的好胜心,我差点马上伸手从裤兜里掏出笔就写,以此来证明我对这个提议的赞同,因为我早就有此打算,特别是见到有些土鳖作家把HI小说写得一塌糊涂的之时,做为对他们的纠正,我也觉得这件事值得一做,我当即答应,并在片刻间就开始了构思,临来前早已服下的右旋安非他明使我的思路突飞猛进,但由于线索太乱,无法理清,这使我十分生气,我恨不得把早已服下的药吐出来,因为那些以前的剩药本来我就不想吃,而且,由于自负,我感到胜算在握,因为对于此种磕药生涯,我十分熟悉,而前辈作家则刚刚开始,由他陪着我写,令我感到有一种找到对手的快乐――要知道,写作是需要相互激励的,没有对手的写作就像单独狩猎一样,只会令人扫兴,而坏对手只能让你的丢人现眼,想想我下面列出的一种倒霉情况――我与一个笨蛋猎手一起比赛看谁先能打到一只野兽,我与他一起出发,向目标飞奔前往,一声枪响之后,猎物走失,倒是他先发制人,一枪把我撂倒在地,这种情况该是多么地令人遗憾呐!

    180

    就在我躇踌满志、却又不得要领之际,包房的门开了,皮皮走了进来,后面跟着荣容以及她一班小伙伴,我与皮皮招手,皮皮举起胳臂开始跳舞,荣容手拎一个盘子开始发药,她的身影从我面前一闪而过,然后坐在不远处的桌边,我见她穿了一件浅黄色的比本人应穿的大一号T恤,手里拿着一张卡片,在盘子里熟练地分药,状如聪明伶俐之小男孩,然后一手拿吸管,一手拿盘子,一个个递到需要的人手里,前一次见到的失恋导演摘下墨镜吸过之后,盘子便递到我手上,我推拒了,然后盘子向下传,片刻,音乐忽然换了,比先前的为之一新,随后,在片刻之间,大家高兴起来,纷纷起来跳舞,令人精神为之一震,只见失恋导演挥动手臂,双眼眯成一条缝儿,像是试图拨散黑暗,下定决心,再恋一次,争取再受伤害,好让倒霉成双。

    181

    我相信,人的眼睛是自有道理的,在心灵的指引下,它会主动追寻那值得一看的事物,而把心灵不关心的东西忽略过去,透过包房里的微弱的灯光,我发现,我的眼睛已在不受控制地转来转去了,我知道,它自己在寻找它的目标,右旋安非他明在我体内起了作用,看样子并没有过期,借助两根大麻,我主动诱使自己沉入一种意识轻浮的状态,我发现,我的目光在包房里扫视几下,停在荣容身上,她的移动能够牵动我的目光,如果她站在某处不动,我的目光就停在某处,她要是走来走去,我的目光就会跟随着她,我发现,她明显与这里的其他姑娘不同,但我说不出不同在哪里,我放弃掉头脑中要写的小说,干脆踏踏实实地观察她。

    我发现,她十分灵巧,在灯光下显得很好看,更重要的,她脸上没有常人所有的那种愚蠢的淡漠,而是有一种高兴,这种高兴随着音乐,或者与她一起跳舞的伙伴而显示出不同的层次,但看起来都很令人愉快,有些人就是这样,会长出一副令人愉快的模样,具有这种模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即使在很多美女身上,令人愉快的表情也是一闪即逝,通常独自一人的时候,人的脸部是呆滞的,而在有人在的时候,多数人脸上会出那种所谓客气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十分虚假,是被社会长期训练出来的,因此,没有任何不敬的含义在内,为的是大家在彼此看来看去的时候,不使别人感到难堪,也就是说,人的表情难得有生动的一刻,但凡生动,必然含有某种内容,或仇恨,或温柔,或关心,或激动,只有那种表情之下,人才略显自然,而自然中最自然的,就是我所称之为高兴的表情,它源于内心的某种快感,一旦那种表情浮上面颊,人的表情自己就会焕发出光彩――现在,在节奏急促的音乐中,在人们伸出的手臂与摆动的身躯之间,我看到荣容的表情就在焕发出光彩,令我看起来感到十分愉快,她并没有笑,但分明有一丝笑意在她脸上荡漾,就像她对所有见到的东西都有好感一样――现在,她就是这样,又好看,又高兴,就像一个奇迹,而奇迹总是显得那么不真实,带着这种表情,我想,她就是当即死去也会回来,她就是回来,也不会比一个幻影更真实。

    如果能够,我想我应该在那一刻告诉她这些,如果她爱听,我还要告诉你,在每分钟180拍的trance及黑暗的光影中,她显得又纤细又可爱,又白皙又灵巧,她舞动在我的幻觉中,而且,愈来愈真实,就像根据我的想像生长出来的幻影渐渐获得了生命一样。

    我确定,她就是那种姑娘,最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有型,我的意思是说,从她的身上,你一眼就可看出有关她的内容,而且,她是一类人中最突出的――她有一种百无聊赖、无所用心的小混混所特有的那种型,无论她怎样表现,这种型都跟随着她的身体而不会丢失遗落,然而,她并不为此而烦恼,她走到哪儿是哪儿,只专注于离她最近的情感,此外,别的东西很难引起她的注意――我不由得叹道,真是一个神奇的小混混――当然,神奇之处,还在于看起来始终令人愉快。

    182

    那天夜里,大家跳舞跳得十分开心,临近散场,还跑到包房外面的舞池里去跳,天明时分,包房里混满了不请自来的生客,一些相互熟悉的人只好走上露台,朝阳升起,文学前辈也在其中,他与失恋导演是朋友,两人讲着在刚刚一夜中所获得的感受,我不时插嘴与他们闲聊,皮皮坐在我对面,显得很爽快,她不时拿出一个装着大麻的小烟具,给愿意吸的人吸上一口,我见到荣容也站在一边,被汗水冲过的脸上,眼睛眨来眨去,始终流露出一种高兴,她的短发并不伏贴,于是她就时常抖一抖,使短发显得散乱有致,她的肥大T恤看起来十分洋气,像是从哥哥的衣柜里随手拿出穿在身上的,裤子中段的拉链打开,露出一段膝盖,她听别人谈话,很明显,不是那种漫不经心地一听,而是随着讲话人的话语有所反应,尽管玩了一夜所有人都很累,脸上都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疲倦,但她夹杂其中,仍显得十分清新,事实上,即使是像她一样年轻的姑娘也很难在玩了一夜之后而保持住那种清新,她并不漂亮,而只是好看而已,但却比千篇一律的漂亮更具性格,我认为她十分出色,还很特别。

    183

    我向她要了电话,并问她有没有人送她回家,她说没有,我说我愿意送她,她答应了,于是,在大家纷纷回家之际,我趁机送了她两本我写的书,让她坐上我几周未洗,垃圾箱一样的汽车,当然,还有跟她一起来的两个小伙伴,一个眉清目秀,一个平平常常,两人坐在我的汽车后座上,很乖的样子,并不惹人厌烦。

    184

    在车上,我没话找话地与荣容闲聊,具体内容忘记了,只给我留下一种印像,那就是她表现出与她年龄并不相符的一种骄傲,我猜想她大概因为家境不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事实上,送她到家,验证了我的感觉,她家住在一套相对比较贵的住宅小区内,位于四环边上,但我由于一向开车不记路,并未明确知道是哪里。

    185

    荣容那种小混混的样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个结果,就是皮皮再一次叫我去"布娜娜"玩的时候,我恨不得抢在她还未叫我之前就答应,对着电话,我甚至点了点头,你可知道那是一幅什么样子?事实上,我的头脑中出现一种预感,算了,还是不谈愚蠢的预感了吧!

    186

    几天后,我回家看望父母,与他们吃了一顿便宜的苏联饭,晚上八点多,送他们回家,然后我给约好晚上一同消磨时光的老颓打了个电话,老颓没在服务区,于是给皮皮打电话,皮皮说她正在华侨大厦的老窦酒吧看拍戏,于是我就去找她,她介绍她的发小儿老金给我,老金与我一见如故,他比我大两岁,但比我混得时间长多了,连群奸群宿都混过,他大学在北建工学建筑,也不知北建工的课程中有没有淫窝设计专业,不然老金定会发愤苦读,现在他开了一个装修公司,他本人未发福前长得像偶像明星金城武,但没有金城武那种装纯的蠢劲,他年纪轻得似乎称不上老花贼,但性阅历老得似乎惟有叫老花贼更合适,总之,他是个昔日帅哥,我想姑娘很难抵抗他的长相,更无法抵挡他的宝马车,我们聊天,我发现他也在想形而上的问题,生死――关于人生的意义――关于人生的更高目标――等等,我们还约好,如果我有一天厌烦了北京的一切,上路远行,他与我一同去,我写作,而他则在每一个城市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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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我聊天的时候,老金电话不断,全是姑娘打来,令他应接不暇,但他仍愿与我谈话,事实上,他接到众多姑娘电话这一点强烈地吸了我,虽然我并不赞成长期的淫靡不堪的生活方式,认为那样定然枯燥,但若连短期的淫靡不堪都不曾尝试,我也认为那是空驶了一趟人生,我不是那种哭着喊着往淫窝里扎的人,但若真能办倒,我窃以为,那么哭着喊着也值了。

    188

    终于,老金不胜电话之骚扰,我们起身前往"布娜娜"包房,一进包房,再次遇到前辈作家,有意思的是,这里有一个姑娘,是个小可爱,像个宝宝似的盘腿坐在沙发上,在唱着卡拉OK,那是个芭团的姑娘,这一幕,完全是从日本偶像剧场搬来的,不过搬到迪厅的包房里则有些怪异――没过多久,包房里响起了电子音乐,大家吃了药,开始HI,关键是,那个姑娘也来了,我是说,荣容――我看到她,那个神奇的小混混儿,我知道她是一个北京姑娘,先学舞蹈,又在新加坡学商科,然后回到北京无所事事――那是一星期前,我送她回家时她告诉我的,但这一次,她像是变了,穿一条卷着裤腿的帅仔裤,下面是一双高尔夫运动帅鞋,与裤子十分相配,看起来两样东西都显得很有型,还有她的上身,是一件细花纹的黑色紧身T恤,配上她的短发,以及灯光下苍白地笑着的表情,更显得异忽寻常的特别,她与包房里几乎每个人问候,与朋友拥抱,从这里走到那里,如同一朵开在铁锈上的会四下飘动的银花――最致命的是,她的细腰――幸亏她还不会使用她的细腰,不然我当晚就会更加丑态百出。

    但就是这样也够了,她的一身装束,使得她的气质如此引人注目,当然,她仍像上一次一样,忘我地为别人着想,热情地舞动,熟练地给别人发药,这使得她身上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有型,她十分自我,专注而从容,似乎她已意识到,只要她一高兴起来,那么整个包房的人都会与她一同高兴。

    189

    临来前,我刚刚连续奋战近20小时完成了剧本,出来混完全是因为工作完成之后的兴奋,此时,我已十分困倦,皮皮给了我四分之一杯的药水,我喝了下去,差点睡着,但我仍能强撑着看荣容,她从我面前走过我便看她的细腰,她走出几步,我便看她的帅裤和帅鞋,只要有机会,我便对她做出笑脸,表示我对她的好感,尽管毫无必要,我还是毅然恬不知耻地与她多次打招呼,我感到我已被她逐渐吸引,我与别人聊天,等待时机,准备拉住她一起说话,我仍旧困倦,紧张地写剧本过一天与一般性地过一天相差很远,此刻,我头脑呆滞,哈欠连天,完全不知是什么东西撑着我依然坐在那里,一会儿,她HI了起来,与几个小伙伴抱着HI,我起身去洗手间洗了一次脸,把兜里剩下的一颗右旋安非甩明吞入腹中,为了让我振作精神,我又跑到外面露台上抽了一支大麻,然后迅速来回走动,好让药力快快发作,一刻钟后,我回到包房里,荣容仍在那里,我路过她身边,走向前面的座位,她坐在老金腿上,轻轻摇晃,突然,毫无理由地,她抓住了我的手,她的头仰着,短头发垂向地面,她用牙齿咬着下唇,我忽然看到了她的大眼睛,漂亮、无神而寂寞,一瞬间,我坠入一种深渊似的情感之中,觉得这鬼影绰绰的包房里眨眼间虚幻异常,而我的手里,竟抓着一只突然伸过来的手,顿时,除了这只手是真实的以外,我感到一切都已徒然破碎融化――只有荣容的那一只手,那一只手是这里惟一的血肉,与我的手由同样质料制成,一模一样,有温度,有生命,然而却缺少生命的热情,我抓着她的手,用力抓住,她仍在看着我,但目光似乎已越过我,看到我身后的什么,目光空洞而专注,一种无法言喻的凉意从我后背泛出,我握紧那只惟一的手,握紧了再握紧,我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奇怪的是,她就像是得到安慰一样,从静止的状态中走出来,她开始坐在老金身上扭动,而我的手仍拉着她的手,仿佛是我把生命通过我们紧紧握着的手注入到她身上一样,她重返人世,而我却仍一飞冲天,跃入幻觉。

    190

    我拉着她的手,看着她,对她笑,我看到她是那么年轻,我看到她走在一条陌生的街上,我看到她在街边咖啡座停下来,在阳光里喝咖啡,我看到我坐到她身边,与她说话,她伸出手,我拉着她的手,对她说,我们说说话吧,她问我,我们说些什么呢,我说,说些什么都可以,她说,从哪里说起呢?我说,从你第一次怀孕说起吧――于是她开始说了,一直说到第一百次――当我正要记住她的话的时候,灯亮了,我发现,我的手是空的,她的手已经抽走,而她已经不见,我站在座位边,一个人跳舞,再见了,现实世界,是的,我已经飞了,不想回来――

    191

    后来,我又一次抓住她的手,那时她正与一个姑娘抱着跳舞,我坐在姑娘的背后,于是就用手扶着姑娘的后背,于是拉住了她的手,我用力地捏住她的手指,她的指尖在我的手心里,我感到她跳得特别高兴,她笑着摇着短短的头发,十分好看,她对跳舞有一种热情,而她的身体完全能够听从热情的摆布,是的,她非常协调,我即使飞高了也能知道她非常协调。

    192

    后来,我在中间的门厅里的圆形沙发下又见到她,我坐在她身边,她正与一个男孩相互说着什么,那个男孩与她纠缠着什么事情,我不耐烦地为她说话,"那就不要来往了!"

    她学我,对那个男孩说:"那就不要来往了!"男孩生气地走了,我抓紧时间,问她愿不愿意单独与我说话,她说行――得到她的允许,我欣喜若狂,直盘算着是一会儿就带她回家,还是等我狂睡一天以后再打电话给她另约时间――我说过,我喜欢乍然而起的情感经历,对磨磨蹭蹭很不耐烦――我认为一有感觉,就应当腾身而起,立刻投入,并乘胜追击,不让激情在等待中消耗殆净,我认为情感的热望若不立即兑现,那么贬值在所难免,我喜欢单刀直入,张嘴就说,我认为所有的拖延都有股拿腔拿调的不良气味,至少那种小心翼翼在我眼里缺乏强烈的情感所必须具有的诚意及紧迫感。

    193

    此刻,我是说,我坐在她身边的那一刻,我认为一切顺利,那急促的爱情在我心中快速升起,万事大吉,只等待着她的情感的遥相呼应,我感到十分幸运,在这脏乱差的迪厅包房竟能遇到一个特别的姑娘,就如同看到一朵铁锈中的银花――是的,她就是铁锈中的银花,我已确定,她并不坚硬冰冷,而是柔软温暖,热情奔放,并且,为我而开。

    194

    过一会儿,荣容又一次跳舞,音乐换成一部商业电影的主题音乐,是一首毫无内容的单调电子舞曲,但在我当时感情充沛的耳中,却显得非常的意境缥缈,老金与她一同跳,看来两个人都喜欢那支舞曲,他们跳得几乎像是表演,但比表演更随意,令人感动。

    过后不久,不知荣容用了什么办法,竟叫来一位已两天两夜未睡的发药豪侠,因此那天夜里大家都十分尽兴,到结束前,大家再次狂跳不止,意犹未尽,此刻外面已是天光放亮,而黑暗的包房里却仍如梦境,我已没有半点力气,但却十分清醒,我注意到,荣容有一种可爱的得意表情,这种表情只在一个舞蹈动作中可以表现出来,那就是,她会像跳印度或新疆舞那样,节奏极快地横向摆动她的脑袋。

    另外,我还注意到,荣容照顾起别人来十分自然。

    我还注意到,她有一阵儿面对我跳舞,像是故意跳给我看,但在我,除了对她傻笑不止以外,再无更多表示。

    195

    这一夜,一包房的人真是HI得可以,一直到早晨八点多钟,我的身体疲倦到了极点,但仍无法睡去,我们一行人从迪厅出来,前辈作家问我跟不跟他们去桑拿,我神情恍惚地说不去了,于是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准备开车回家,但我不知能否做到,我开始盘算是否先坐出租车回家,睡醒后再来取车,我关上车门,坐在汽车边上的马路沿上,看着街上的车辆与行人,竟觉得置身于一个完全是想像出来的世界,我发现,荣容不在这个世界里,她不见了,于是我清醒过来,拿起电话,想给她打个电话,但我的手机没电了。

    196

    我咬紧牙关,决定开车回家,到家后便抄起电话,打给荣容,我对她说我觉得她跳舞很好看,事实上,我说话时眼前全是她跳舞的样子,其中切换着她说话走路和站住的样子,我想我不应说她漂亮,确切地说,她很有型,我从未遇到姑娘如此有型过,我们说了没几句话,她的手机没电了,电话中断,我放下电话,失神地坐着,眼前是窗子上方绿色的遮阳伞的所呈现出的绿色,那种绿色在我眼里尽管破旧黯淡,却奇怪地显得清脆欲滴,仿佛会发光一样。

    197

    我洗了澡,倒到床上,轻轻睡去,我刚刚开始睡眠,就落入了云海,我在云海里游泳,阻力很大,后来我学会了飞翔,阻力就消失了,云海很薄,使我能够在蓝得接近透明的天空与混浊的大地之间穿行,我仿佛总是与一个巨大的翅膀交错而过,翅膀扇动着,前所未有的柔软,就像水中游动的鱼,然而那翅膀更像是翅膀的阴影。

    少顷,我醒来,仿佛是睡了很长时间,一看表,才十分钟。

    198

    我再次睡去,我被电话铃声吵醒了,先是一个文学杂志找我什么事儿,我听了没几句便挂了电话,不久,电话又响,我摘下后说打错了,再次挂掉,然后是又一次睡眠,然后电话又响了,长长的电话铃声持续着,铃声终止,我忽然醒来,发觉腹中饥饿,我坐起身来,靠在床背上,脑海中出奇不意地想到荣容,接着,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细节――荣容在早晨到来时吩咐一个人去为大家买了一箱水,她竟然没有要找回的零钱,而是给了那个买水的人――我不知我的记忆是怎么回事,但这件事确实是凭空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姑娘给另一个人小费,而这个人却是荣容。

    也许这件事是我想像的,我说过,她很帅,并且,帅得很有型。

    199

    我看表,已是中午一点钟,我到冰箱里拿出两瓶酸奶喝了,然后又泡了一盒泡面,也吃了,然后再次回到床上,希望再次睡去,不幸的是,我再也睡不着了,于是起身来到书架边,挑了一本书,坐在我的转椅上看,奇怪的是,我十分喜爱看书,拿着奥兹的《我的米海尔》看个没完,而且,看得津津有味,只是我看了两个小时,才看了不到20页,这太奇怪了――我再次想睡去,再次失败,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直感到恶心,只好关掉,我知道,我吃了太多的兴奋剂,因此虽然身体疲惫,头脑却仍旧兴奋,我感到乏力心慌,强撑着也无益处,于是吃了两片安眠药,准备再次睡去,我倒是睡去了,只睡了两个小时,便又在电话铃中再次醒来,我干脆摘掉电话,这才放心睡去,却意外地被门铃声吵醒,我打开门,一个推销员站在门口,气得我恨不能把他揪进来暴打一顿再放出去,我极不礼貌地关上门,头晕脑涨,可我知道,再也别想睡着了。

    200

    我向CD机中放入几张唱片,让这些唱片自动连续播放,而我就坐在沙发上听着音乐出神,那是老海飞兹拉的一组小提琴曲,曲曲感人至深,海飞兹是我最初听音乐时喜爱的一名提琴手,但听了一圈儿,到最后,小提琴手中,我仍是最喜爱他,事实上,在所有的演奏者中,我最喜欢他,可惜他只能演奏小提琴,他十分冷静,质朴,有力,但速度偏快,这意味着,他在演奏时经常是热情洋溢的,他能把每一个音符都拉得清楚,并且,不错过重要的乐思,很多被称为有力量的乐手,是通过放慢速度来演绎他们认为重要的乐思的,但这对海飞兹并不适用,他完全用不着那样做,有人说他演奏风格冷峻华丽,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海飞兹的演奏很清楚,但并不华丽,他只是热情而已。

    我很少提到乐手,因为我一向认为乐手普遍地不值一提,而且,通常乐手总是一无是处的,他们就像是某本书的朗读者,他若声情并貌,那么显然是在自我表现,令人恶心,如果太过冷静,则让人感到学究式的乏味,一旦他强调了内容的一个方面,必会丢失另一个方面,因此,乐手很难恰当,不会作曲的乐手那就根本不值一提,尽管人们在理解音乐上十分依赖乐手。

    而且,我最讨厌激情型的乐手,特别是某些所谓著名的钢琴家,由于他们不够冷静,想入非非,经常使一段本来十分蹩脚的音乐显得出奇的荒谬,而出色的音乐到了他们手里,那简直就是灾难,当然,还有更大的灾难,那就是――正是他们的演奏,最能获得无知无识但又喜爱附庸风雅的人理解,据我推测,大概是两下里都被自己的卖力而感动了吧。

    海飞兹是个例外,尽管他只依靠小提琴来演奏,但他仍能表现出一种恰当,更多的音乐内容能够被他展示出来,我认为他在直觉上有一种对音乐的理解力,他从不把音乐搞得晦涩难懂,也不会流于轻浮,很多毫无价值的音乐在他手上也能叫人听得下去,他生前经常在舞台上演出,我听了两张他在告别演奏会上的演奏,尽管受到现场心情的影响,但他仍能恰当地演奏,在掌声中,他的演奏仍旧没有走偏,琴声一响,他似乎就进入了一个无人之境,他对的音乐内容的展示十分专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我想他是一个奇迹。

    因为海飞兹,我的心情平静下来,头也不晕了,我一连听了几个小时,中间不觉睡着一次,又在无意之中醒来,接着听海飞兹的小提琴,就像没睡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