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小说 >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

第五章 最高武官

    第一节嬴政三请

    上回说到韩非为救韩国之难,特修书两封,一封报秦,一封报赵。今且放下韩非不表,单说尉缭。

    尉缭来到秦都咸阳,虽一直客居在蒙府之内,然而,象他这样活着的传奇,正如漆黑夜色中的萤火虫,丈夫身上的香水味,凶杀现场的指纹,美人皓齿间的菜渣,想不引人注意都难。嬴政贵为秦王,却也是久仰尉缭大名,听闻其人眼下正在咸阳城中,不由大喜,便令蒙恬召其来见。

    蒙恬和嬴政名为君臣,却更象是死党,在嬴政面前,蒙恬向来是有话直说,当下答道,“臣以为,尉缭必不肯奉召入见。”

    嬴政冷笑道,“不欲见寡人,那尉缭来咸阳作甚?”

    嬴政的语气,有着说不出的自傲,仿佛凡来咸阳者,必以能面见他为终极之幸,如未曾见他,便不能算是真的来过咸阳。然而,嬴政确有资格如此骄傲,这是他的咸阳,他便是这座伟大都城的灵魂和化身。

    大学,非有大楼,为有大师之故也。名城,非有名胜,为有名人之故也。名人固然吸引,却又不如佳人来得销魂。名人使你神往一城,佳人却让你爱上一城。但事实却是,并非每间闺房都值得采花贼的光顾,大而言之,即便穷尽一城,也未必有这样一位撕心裂肺、醍醐灌顶的女子,象乔伊斯绝妙的形容那样,能让人领悟到凡躯之美,从此无悔地投身凡尘。而当你寻到这样的女子,伊人却又绝城而去,于是乎,纵然此城素以风情著称,又复时值上元之夜,倾城出动,遍街花灯,满天烟火,然于你寂寞的眼中,又何异于空城一座,死城一座……

    蒙恬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回见尉缭,备述嬴政一片思慕欲见之心。尉缭听完,颜色不稍动,只是摆摆手,道,“不见。”

    蒙恬所请遭拒,却不气反喜。我果然没有看错尉缭,端的是宠辱不惊,宗师气度。尽管如此,蒙恬毕竟身负嬴政之托,因再说道,“先生既然来了咸阳,理应一见秦王。”

    尉缭摇头叹道,“吾已年老,无能为也,自思一无用于大王,何必见之。”

    蒙恬道,“秦王殷勤相召,先生不宜拂了秦王盛情。倘动秦王之怒,恐有不祥。”

    尉缭笑道,“吾自知来日无多,得失早已了然。无得失之念,纵以秦王之尊,能奈我何?”

    蒙恬道,“先生何为言年老?当年姜尚,年迈八十,犹能感文王之意,奋起辅佐周室,卒名垂后世,万代景仰。今先生与姜尚相比,堪称青壮之士也。”

    尉缭大笑,道,“小子必欲强我出世乎?汝,贵胄子弟,又和秦王自幼交好,入朝仕宦,犹不能左右如意,况我区区一介布衣乎?今秦王于我,闻名多而识面少,虽然相召,非为重我,实因好奇之心使然。我宁使秦王讶我之不来,无使秦王厌我之不去。”

    蒙恬回报嬴政,嬴政大怒。何物老叟,竟如此不识抬举!命蒙恬再请,见则可,不见则死。蒙恬再报尉缭,尉缭大笑,问蒙恬道,“以小子之见,我何人也?”

    蒙恬恭敬答道,“先生当世神人,非小子所敢妄评。”

    尉缭一笑,道,“神人我可当不起。然而,老夫虽志衰身残,却也绝非召之即来、挥之则去之人。如今而论,秦王需要我,更甚于我需要他。秦王倘以死相胁,老夫愿含笑受死。只是这笑,却是讥讽失望之笑。”

    蒙恬再回报嬴政,嬴政先是错愕,迅即大笑,道,“寡人将亲往请之。”于是轻车简从,不使人知,悄然驾临蒙府。到得蒙府,蒙恬于前带路,到了一院落,蒙恬道,“尉缭便暂居于此。”

    嬴政正欲迈步而入,忽听宅里有琴声传出,琴声之中,又夹杂着人声之歌吟。琴音清越,歌声苍凉,相掩相映,飘然有世外之想。嬴政和蒙恬交换了一下眼色。嬴政不无惊讶地说道,“寡人秘密来此,欲出尉缭之不意,使其不能拒寡人。如今看来,尉缭已知寡人之来。好一个尉缭,果非常人也。”

    蒙恬道,“以臣所闻,尉缭似无意见大王。”

    嬴政奇道,“何以知之?”

    蒙恬道,“昔日,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今尉缭所奏之曲,正是孔子当日所奏之曲。尉缭所歌,正是孔子当日所歌。”

    嬴政脸色一沉,道,“寡人既然来了,无论如何,也要如愿。”于是前行,至门前,门内琴声与歌吟一时俱停,片刻,传出一个声音,道,“来者可是秦王?”

    蒙恬道,“正是秦王亲来。先生还请开门。”

    尉缭在门内说道,“吾将朽之人,填沟壑不远也,何敢劳大王枉顾。吾终无益于大王,大王请回。”

    嬴政隔门言道,“寡人有言,愿先生听之。今天下苦战,杀伐不休。欲使天下无战,百姓安居,则七国必归于一统,舍此再无他法。七国一统,舍我秦不能为之。寡人久欲兴仁义之师,一统天下,惜力有未足,羽翼不就,愿先生不弃寡人,有以教之。寡人来请先生,非为寡人一己之私,为天下苍生也。”

    尉缭冷笑道,“秦军残暴嗜血,乃天下共知。长平之战,坑赵军四十万人,赵壮者皆死,几成寡妇之国。伊阙之战,斩韩魏壮士二十四万。华阳之战,斩首十三万。其余杀人万数以上之战,不可胜数。莫非,如此秦军,便是大王所谓仁义之师乎?窃为仁义二字悲之,窃为六国士卒哭之。”

    遭到尉缭不留情面的挖苦,嬴政却并不生气,而是动情说道,“先生所著之书,寡人曾终日阅之不倦。先生所云,兵者,凶器也;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如此种种,皆让寡人叹服再三,并铭记于心,时刻警勉。寡人也自恨当年秦军杀伐太重,欲遵照先生之论,从今改之。先生也当知,六国势在必平,寡人愚钝,自问不能兵不血刃,但立志绝不滥杀一人。今先生神龙出世,远来咸阳,实乃天赐寡人也。寡人愿得先生之教,起仁义之师,弭天下战火。此岂非先生向来之宏愿乎?”

    门内的尉缭,已是老泪纵横。嬴政啊嬴政,只要你能作到你所说的一半,那我就没有白来这一趟咸阳。尉缭之所以在隐居数十年之后,在老迈之年,却反而挺身而出,前来咸阳,拿他传奇的一世声誉冒险,正是因为他意识到,七国的统一在所难免,而那个统一者,极有可能便是年轻的嬴政。他要了解嬴政其人,一旦嬴政符合自己的期望,则接近之,尽量利用自己的力量,影响嬴政的军事思想,以减少统一战争中的杀伤。他的这一片苦心,一腔悲悯,知道的又有几人?另一方面,尉缭初到咸阳,便欣然接受了蒙恬的邀请,前往蒙府为客,何尝不是有着他深远的用意?蒙恬虽然只有十八岁,但秦国的百万大军,日后必将掌控在他的手中。足球,要从娃娃抓起。要减少未来六国的伤亡,自然也要从蒙恬这个少年抓起。

    良久,尉缭在门内道,“臣之义,不参拜,大王能使臣无拜,即可矣。不,即不见也。”

    嬴政大笑,道,“礼岂为先生而设!”

    再是良久。门,终于无声地开启。而正是这一扇门的艰难打开,让日后无数人的性命得以保全。

    第二节王的男人

    且说嬴政追求尉缭,一而再,再而三,虽终得谋面,却已是颇费了番曲折。后世有刘备追求诸葛亮,三顾茅庐,费劲更多更大。或有人谓,尉缭和诸葛亮两人,装腔作势,为的是抬高身价。嬴政和刘备两人,则是故作姿态,虚修礼貌。如此评价,未免流于表面,不曾深究。其实,当时的实际情势应是……

    我们且从刘备和诸葛亮这一对旷世佳偶论起。

    刘备和诸葛亮,早在见面之前,便已经彼此闻名,互有好感,情愫暗生。本来,神交于千里,相忘于江湖,也是一桩浪漫之事。然而,刘备并不愿以此为满足,他率先采取了行动,前去拜访诸葛亮,希望和诸葛亮发生更进一步的实质**。

    我们先分析刘备的心态。刘备第一次前去拜访诸葛亮时,自然是带有某种期望值的。

    《笑林广记》闺风部里记载了一个名为掮脚的故事:“新人初夜,郎以手摸其头而甚得意,摸其乳腹俱欢喜,及摸**,不见两足,惊骇问之,则已掮起半日矣。”显然,刘备并不期望诸葛亮如那个新妇一般,热情似火,比他更猴急更迫不及待。刘备所抱有的期望,反而却是希望诸葛亮不用给他面子,不来理会他,晾着他,对他的邀请,也拒不答应。

    为什么这么说呢?

    可以肯定的是,刘备作如此期望,并不是因为他有受虐倾向。当时的刘备,境况窘迫,都四十六岁的人了,还成天受孟德公欺负,东逃西窜,是以心理上有些自卑。与此同时,他又久仰那诸葛亮乃是当世一等一的俊杰,所谓“卧龙伏雏,得一可安天下”。因此,从一开始,他便没有将诸葛亮定位成一个对自己来说“不用天长地久,只需曾经拥有”的寻常谋士,而是每每将诸葛亮比作姜子牙和张子房,自己则隐约以周文王和汉高祖自居,摆明了是想和诸葛亮塌塌实实地过日子,让他作自己事业上的终生伴侣。既然找的是终生伴侣,刘备自然不希望诸葛亮一下子就被他见着了,见着了然后又马上就被他勾引成功。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刘备的心里就难免要犯嘀咕了:传说中的诸葛孔明,水性杨花乎?今天他如此轻易便从了我,那下回别人也来请他,譬如那个长相比我帅、腰包比我鼓的孟德公,那他诸葛亮岂不是从得更快?

    另一方面,和孟德公、孙权等人相比,他能开给诸葛亮的待遇实在有限,他唯一的优势就在于,他那份百折不挠的痴情、死缠乱打的诚意。是以,他反而希望诸葛亮能冷落他,躲避他,给他机会来表现自己、证明自己。诸葛亮越是冷落他,躲避他,让他剃头的担子一头热,他反而越是来劲,越发会把握机会,将自己唯一的优势给发扬光大。

    再来分析诸葛亮的心态。诸葛亮多聪明的人物呀,刘备这种古怪的不可为外人(甚至包括他的两个兄弟――关羽和张飞)道的枭雄心思,自然瞒不过他。因此,诸葛亮虽然对刘备芳心暗许,知道自己迟早都是刘备的人,早给晚给本没有区别,但是,他还是照着刘备的期望,配合着演起了戏剧,于是假意羞涩,两度避而不见,潜台词便是,哎呀,刘皇叔啊,你好坏哟,一来就想要人家,未免太快了吧。人家还没准备好嘛,人家可是从一而终的人,再说,大家彼此还不了解,谁知道你会不会对我始乱终弃,诸如此类。

    就这样,刘备和诸葛亮两个大男人,便玩起了心照不宣的调情游戏,三顾茅庐,一追一躲,再追再躲,两人皆是心有默契,乐在其中。君不见,刘备前两次登门拜访,皆是空手而去,未带任何聘礼,他就知道,诸葛亮没这么容易让他见到。到了第三次,刘备感觉火候已到,这才带上了金帛礼物,用以下聘。而诸葛亮呢,也是风月中人,善解人意,将一副欲语还休、欲拒还迎的姿态做到十足。

    然而,这种调情游戏,张飞是不能明白的。他可替刘备着急啦,先是要拿一条麻绳把诸葛亮缚将过来,好让刘备霸王硬上弓。后来又要去屋后放一把火,看诸葛亮他还高卧装睡!

    张飞这种粗线条的蛮夫,只知道求多求快,恨不能立即便让诸葛亮从了刘备,成为袍下之臣。然而,对两个当事人来说,仿佛是在谈一场恋爱,以得到之前的追逐过程最有妙味。本世纪初,中国一个女生组合S.H.E曾唱过一首歌,名为《触电》,其中一段歌词,颇能描摹出此一类纯美动人的情态。这其中,前段可看作是刘备的心声,后段可看作是诸葛亮的应答。歌词如下: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

    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

    太容易的爱故事就不耐人回味啦

    像这样触电,就够我快乐熔化

    我们就耐心培养萌芽不要急着开花

    反正有长长的日记等我们去填满它

    在被全世界发现以前先愉快装傻

    就这样触电,一直甜蜜触电,直到爆炸〗

    我们再来看嬴政和尉缭。嬴政和尉缭的关系,与刘备和诸葛亮的关系有大不同。刘备言曰:“我得孔明,如鱼得水。”刘备是鱼,离不了孔明这水。而嬴政却是两栖三栖甚至四栖的动物,对尉缭并无如此大的依赖性。刘备来请孔明,是为了更少地挨别人揍。嬴政来请尉缭,却是为了更狠地去揍别人。孔明之于刘备,是冬天里的大火炉,不可或缺;尉缭之于嬴政,则只是往满桌珍馐里再多添一道美味而已。这也就决定了,虽然都是王和王的男人,相见却各有各的曲折反复。

    第三节主胜之道

    且说嬴政终于见到了尉缭,或者我应该说,尉缭终于见到了嬴政。两人对坐,嬴政因问道,“寡人欲取天下。先生善兵,愿有以教寡人。”

    尉缭面对着当时地球上最强大的王者,神色自如,悠然说道,“夫兵有三胜。不橐甲而胜,主胜也;阵而胜,将胜也;战胜,臣胜也。”

    嬴政道,“寡人愿闻何以主胜。”

    尉缭道,“所谓主胜,无须兴兵,战胜于朝廷是也。今臣有兵不血刃之计,而使天下归顺。”

    嬴政精神一振,道,“请先生赐教。”

    尉缭道,“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

    尉缭虽以兵法著称,本人却是一个坚定的反战者。然而,他又清醒地认识到,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非他一人的力量可以阻挡。统一之战绝无可能避免,六国必将灭亡。生逢乱世,他将何去何从?在六国和秦国之间,他又将如何抉择?事六国以抗秦吗?这样或许能为六国延数年之命,换句话说,为六国的达官贵人延数年之命。而为了这多出的数年之命,却必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多打几十场乃至上百场仗,多牺牲几十万乃至上百万战士(包括秦国和六国)的性命,让无数本可幸免于难的家庭破碎灭亡。

    尉缭的咸阳之行,表明他最终站在了秦国一边。而他向嬴政提出此一计策,正是要腐蚀六国的权臣,削弱六国的斗志,从而加速统一进程,长痛不如短痛,让该死的战争尽快结束,和平早日降临。

    嬴政听完尉缭的计策,脸上忽然露出狐疑之色。尉缭的计策,对嬴政来说并不新鲜。早在七年之前,李斯就向嬴政献过类似的计策(注:参见上卷)。时为郎官的李斯,也正是因为这一计谋,被嬴政拜为长史,从而迎来了仕途上的重大转折。李斯就任长史以后,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这一计谋,多年来一直在秘密实施当中,几乎是秦国的最高机密,即使在秦国,知悉内情的也不会超过五个人。因此,嬴政不免怀疑,尉缭之所以提出和李斯类似的计策,究竟是英雄所见略同呢?还是尉缭乃是为六国而来,隐约觉察到秦国这一计谋,此番特作试探?

    嬴政心存疑虑,于是假意说道,“三十万金,非为少也。寡人之国贫,恐不能给。”

    尉缭冷笑道:“王者爱民而不爱财。今大王爱财而不爱民,臣复有何言?”

    谁爱财了?你满大街问去,保证没几个人愿意承认。常人尚且不喜背上爱财之名,更何况是至高的王者,一切土地和土地以上附属物的主人呢?嬴政尴尬地笑了笑,谢道,“寡人一时失言,先生幸勿介怀。”

    尉缭继续冷笑道:“大王以三十万金为多欤?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亡三十万金,不过十万之师一岁之费而已,却能坐收百万之师十岁之功。天下未尝无事,非纵即横也。横成则秦帝,纵成即楚王。秦帝即以天下恭养,楚王则大王虽有百万金,弗得私也。大王其思之!”

    至此,嬴政方才确定,尉缭确是为秦国的利益而来,于是拊掌赞道:“先生之言大善。”

    嬴政突然造访蒙府,事先并无知会。等到蒙武、蒙嘉听到下人的禀报,得知嬴政正在自家府中,皆是大惊失色,仓皇前来参见,请罪不迭。嬴政大笑道,“不知者不罪。蒙氏接待先生有功,寡人还要大大封赏才是。”又执尉缭之手,道,“古人有云,得一人胜得一国,寡人未之信也,今得先生,方悟古人所言非虚。有先生辅佐,寡人何愁天下不定!”当即欲拜尉缭为上卿。

    尉缭固辞道,“臣之来秦,非为功名利禄。六国收,四海一,天命在大王也。臣千里而来,妄献鲁钝之策,惟愿天下早日一统,少杀伐而已。臣已老迈,实不堪立朝堂之上,望大王垂怜。”

    嬴政见尉缭意愿甚坚,只能嗟叹不已,也不再强求。

    第四节不辞而别

    后几日,嬴政数召尉缭,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尉缭同,可谓极尽谦卑。如此尊崇之礼遇,自嬴政执政以来,未有先例,时人莫不荣之。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一直暂居在蒙府中的尉缭,却忽然不见了踪影。

    尉缭失踪,让蒙府上下一阵恐慌。尉缭可是嬴政的贵客,在自己的府中走失,这可如何交代?蒙武、蒙嘉赶紧发动所有关系,四处寻觅。

    终于有人来报,称见到尉缭,正在咸阳城门,似欲出城而去。蒙恬急忙赶到城门,忽然眼中一亮,人群中的那个白发老者,不是尉缭是谁!

    蒙恬上前问道,“先生欲出城乎?”

    尉缭道,“我献策已毕,心愿已了,此间别无可留恋处。不去更待何为?”

    蒙恬道,“大王,不世出之明主也。先生抱经世之才,却舍明主而去,岂非不智?”

    尉缭道:“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

    蒙恬苦苦挽留,道,“先生为客蒙府,不辞而别,大王怪罪下来,恐蒙氏有祸也。”

    尉缭道,“汝可无忧。吾已有书报与大王。”说完,尉缭又指了指城门,道,“守门吏留我在此,小子为我解之。”

    守门吏知道蒙府正在寻找尉缭,因此一直没敢放尉缭出城。守门吏望着蒙恬,放还是不放?他等着蒙恬的主意。

    蒙恬道,“先生此去,敢问何往?”

    尉缭道,“流沙之西,老子或犹存兮。”

    蒙恬向守门吏挥了挥手,示意放人。尉缭也不道谢,飘然而去。葛衣竹杖,一如来时。

    蒙恬回报嬴政。嬴政刚看完尉缭的辞别之书,又听到蒙恬转述的尉缭对自己的评价,不由勃然大怒,拍案而起。这些个外客,怎么就养不家呢?先有茅焦,现在又是尉缭。寡人何曾亏待于他们,他们却说来便来,说去则去,视寡人为儿戏乎?茅焦之去,悄无声息,倒也罢了。尉缭临去,犹以恶毒刻薄之辞加诸寡人,殊为可恨。宗室力主逐客,如今看来,也自有其道理。

    嬴政的这番话,让蒙恬听出了一身冷汗。嬴政所说的赞同逐客,是脱口而出的真心之语,还是一时盛怒之下的口不择言?蒙恬待嬴政稍微平静了些,道,“大王慎言。廷尉劝谏逐客,犹是昨日之事,大王莫非忘了?”

    嬴政自知失言,绷着脸不再说话。

    蒙恬道,“大王曾说过,得尉缭胜得一国。如此而言,则失尉缭胜失一国。今尉缭去犹未远,臣请大王追之。”

    嬴政道,“尉缭羞辱寡人,寡人任他自去,已是格外优容。再欲寡人腆颜求尉缭回返,绝无可能。”说完,撇下蒙恬一人,拂袖而去。

    蒙恬自咸阳宫怏怏而出。他知道,嬴政正在气头之上,不可能听得进劝。此刻,只有一个人,能让嬴政回心转意了。

    第五节李斯之思

    谁人能火中取粟,让嬴政回心转意?

    毫无疑问,李斯,只有李斯。

    且说蒙恬往见李斯。李斯听完蒙恬的来意,神色一时严峻起来,也不即时回答,而是眉头微皱,背手而行,脸上满是思索之色。

    蒙恬见李斯表情凝重,还以为李斯正在为应该如何劝说嬴政而苦思对策,殊不知,于此时李斯的心中,正经历着一场复杂的挣扎。对李斯来说,难的不是过嬴政这关,而是过自己这关。留住尉缭,whyshouldI?

    一想到尉缭,李斯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我们知道,当年李斯对嬴政乃是单相思,最终费了天大的力气,冒了杀头的危险,这才好不容易见到嬴政,一诉衷肠。嬴政固然十分欣赏他,却也只是授予他长史的官职而已。可是到了尉缭这里,事情就掉了个个,嬴政反过来对尉缭前后三请,尉缭这才赏脸赐见。嬴政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尉缭同,极尽谦卑,又力拜尉缭为上卿,遭到尉缭婉拒之后,也并不生气,反而对尉缭越发恭敬。

    嬴政分别给予李斯和尉缭的礼遇,天差地别,一至于此,心高气傲的李斯自然不能服气。想当年,茅焦也是一来秦国就被拜为上卿,但人家好歹是让嬴政母子重归于好,也算是立有大功,实至名归。可尉缭呢,好不容易提出了个谋略,却怎么看都象是在剽窃自己当年的思想。因此,对于尉缭享受到的礼遇,李斯岂止是不平衡,他几乎是出离愤怒了。

    然而,李斯毕竟是大智慧之人,不会让个人情感左右自己的决定。他只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将尉缭留在咸阳是利是弊?

    依李斯看来,尉缭先是拒绝上卿之位,现在又选择离开咸阳,可见此人虽有仁心,却并无野心。

    将尉缭留在咸阳,势必会夺去嬴政对自己的一部分宠幸和倚重。然而,尉缭的优势主要在军事方面,和自己的权势范围并无太大冲突。

    群花归一人,方知天子尊。嬴政贵为秦王,不会满足于一个女人,也不会满足于一个男人。因此,李斯注定不可能得到嬴政全部的宠幸,不被尉缭分去,也会被别人分去。

    在目前的秦国政坛,外客和宗室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是权势纷争的主旋律。尉缭,外客也。敌人的敌人,朋友也。

    通过谏除逐客令,李斯对诸外客可谓有再生之恩,他在外客中的领袖地位,绝非初来乍到的尉缭可以撼动。

    最重要的,是年纪问题。尉缭已是花甲之年,来日有限,即使得志,光景也长不了,注定只能是一个过渡性人物。

    最最重要的是,李斯有信心,管他是尉缭张辽,自己皆能战而胜之。

    最最最重要的是,尉缭自有他的独特价值,关于这点,嬴政清楚得很,是以才会如此礼遇尉缭。因此,他李斯也绝不能假装不知道。

    蒙恬久等不到李斯的回答,不免焦急,于是催促道,“尉缭去将远也。请先生速作决断。”

    李斯住下脚步,长叹道,“大王盛怒之下,未易谏也。姑看在汝面,且勉力一行。”

    蒙恬大喜,于是和李斯同往咸阳宫。一路上,李斯不时唠叨着,“小子误我,小子误我。”可细细揣摩其口气,更象是在聊发牢骚,而不是在责备蒙恬。

    第六节火中取粟

    且说李斯前见嬴政。嬴政见李斯与蒙恬同行,心知其必为尉缭之事而来,于是没好气说道,“寡人之意已决,断然不会屈尊追召尉缭。廷尉请回。”

    李斯接口道,“臣也以为,不应追召尉缭。”

    嬴政略感意外,道,“然则廷尉为何而来?”

    李斯冷声道,“蛟龙一旦脱钩去,遁入江海不复来。尉缭,蛟龙也,不可放归,臣请杀之。”

    嬴政怒哼一声,道,“寡人何尝不欲杀之!只是尉缭乃天下名士,未易轻杀。”

    李斯道,“既不能杀,与其纵之以资六国,为秦之敌,何不留而用之,为秦之利?”

    嬴政象个在诉说自己委屈的孩子,道,“尉缭辱朕。”

    李斯大笑道,“大王真不知尉缭之心欤?”

    嬴政面色一变,道,“廷尉请讲。”

    李斯于是解释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大王乃天下明君,对他尉缭又是礼遇非常,推重有加,得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尉缭为何仍然要离开咸阳,临离开之时,还要对大王恶语相加?”

    嬴政专注而听,李斯再道,“依臣之见,尉缭之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也。尉缭临去之言,多为无稽之谈,不足驳斥,只重在‘诚使大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这一句话。尉缭,仁人也,有慈悲之心,之所以作如是说,并非诬蔑大王,而是激将大王。试想,六国终将灭亡,天下必归于大王。尉缭先放出风声,预言大王将以天下为虏,正是希望大王日后能以实际行动,证明他尉缭有眼无珠,错看了大王。为此,尉缭甘愿动大王之怒,乃至不惜一死。今大王无论纵之还是杀之,都无疑是在默认尉缭说得没错。大王一言不容,何以容天下?臣请为大王追之。”

    嬴政一想,李斯的解释确也说得通,意乃少解,又道,“茅焦去时,廷尉不置一辞。今尉缭将去,廷尉却力劝寡人留之。廷尉何故厚此薄彼?”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李斯虽没有见过尉缭本人,但却听蒙恬多次提过,加之《尉缭子》一书,他也曾仔细研读,是以对尉缭堪称了解,于是说道,“茅焦,纵横之徒也,去不足惜。尉缭和茅焦有大不同。臣闻于蒙恬,尉缭自称,大王需要他,更甚于他需要大王。此言诚然,臣请为大王言之。六国向来称秦军为虎狼之师,残暴之师。秦军到处,动则坑杀,鲜有怜悯,六国之军因此往往死战,以致秦军虽胜,却时常伤亡惨重。尉缭著《尉缭子》,提倡兵不血刃,鼓吹仁义之师,天下的将领,有几人没有读过《尉缭子》?在六国的军队中,就有不少将领皆是尉缭的信徒,奉以为师。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仅仅意味着,不管尉缭走到哪里,都不愁没人包吃包喝包住包玩吗?当然不是。这意味着,尉缭他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旗帜,一面深入人心的旗帜。尉缭,就是仁义之师的象征!一旦尉缭能为秦所用,其意义和号召力自然不难想象。得其人胜得一国,诚非虚也。”

    李斯所说,嬴政自然也曾想过,不然他也不会对尉缭一直谦恭事之。尉缭的价值,嬴政早洞察于胸,只是一时被怒火蒙蔽而已。经过李斯这一番重复和提醒,嬴政渐渐冷静下来。是啊,只要尉缭他能留在咸阳,哪怕从此一计不献,一谋不出,成天行尸走肉,山吃海喝,但只要有他这尊菩萨供在那里,对秦国来说,就能得到莫大的好处。尉缭对六国将领的影响自不消多说,对六国的老百姓而言,尉缭所提倡的“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的战争理想,就象“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一样,简单到让人一听就懂,从而心向往之。至于供起尉缭之后,一旦形势需要,也大可抛开尉缭的学说,阳一套,阴一套。

    嬴政道,“寡人曾欲拜尉缭为上卿,遭拒。尉缭似不愿为秦所用。”

    李斯摇头道,“上卿之位,太卑。”

    嬴政奇道,“比上卿更尊,难道相国不成?”

    李斯道,“相国自有宗室二君为之。臣以为,欲留尉缭,当以国尉授之。”

    嬴政大惊道,“廷尉戏言乎?廷尉可知,国尉一位,自武安君白起之后,一直虚待至今,以其位太尊而不得其人故也。今以国尉之位,轻易授予尉缭,一旦尉缭再次拒绝,则我大秦颜面何存?廷尉为寡人再善谋之。”

    国尉,也称太尉,位列三公,金印紫绶,掌武事,秩万石,直接受命于秦王,为秦国的最高武官。国尉一位,因为白起曾经担任过的缘故,从而成为秦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官职。好比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教授席位,因为牛顿、狄拉克等人曾经先后据之,从而成为学术界中最负盛名的教授名衔,薪水未必最高,荣誉却是最大。

    然而,国尉和卢卡斯教授席位又有不同。三百多年来,卢卡斯教授席位一直薪火相传,不曾空缺。而国尉一位,自白起之后,一直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以致虚席以待数十年。蒙恬的爷爷蒙骜,功不可谓不高,却也没能熬到这个位子。正如嬴政所言,白起神话般的赫赫战功,为国尉树立了一个标杆,一个后人难以企及的标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国尉之于秦国,就像23号球衣之于芝加哥公牛队,只能跟着迈克尔・乔丹一起退役,从此再无别人够资格再穿。

    李斯心知,国尉一位,非同小可,嬴政的惊讶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说道,“臣非不知,国尉之尊,数十年来,再未授予一人。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大王以国尉授尉缭,方能显大王诚意。白起战功,百年来无人能过之。然而,世变时移,当年秦之兴师,为了攻城略地,如今兴师,要在统一天下。尉缭之应变将略,固不如白起。然而,白起所习,兵法也,尉缭所重,兵道也。于此并吞六国之际,需要新的军事思想,以改变六国对秦军之成见,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易残暴为仁义。尉缭忤逆大王,大王不罪之,反以国尉尊之,方显天子气度,也方显示改变秦军之决心。”

    嬴政沉吟不语,李斯又道,“主留尉缭,臣也有私心在。前数月,蒙大王纳愚臣之谏,收回逐客令,使外客咸复故职。今尉缭从魏来秦,来不几日,却又离秦而去。外客难免心生狐疑,以为大王心中犹有内外之别,是以不用尉缭。六国之士,其中不乏心向秦者,今见尉缭这般的名士,秦尚不能用,怕也要从此断了来秦求仕的心思。昔日,燕王之待郭隗,筑宫而师之,而士争凑燕。今大王志在天下,纵尉缭而去,天下之人以是谓大王为贱贤也。倘留尉缭,授以国尉高位,则近可安外客之心,远可招六国之士。臣请持国尉玺绶,往召尉缭,必使其重返咸阳,从此为大王之臣。”

    嬴政大喜,道,“廷尉不妒贤能,一心为国,实寡人之幸,社稷之幸也。”于是命李斯持国尉玺绶,往追尉缭。

    第七节雪夜追踪

    且说尉缭徐徐向西而行,咸阳的繁华已远远甩在身后,前方则越行越显荒凉。时已岁末,大雪如席铺地,触目无非白色。旷野茫茫,不见人迹,动物倒零星可遇,或有落雁迷沙渚,或有饥鹰集野田。在多日的跋涉之后,尉缭的步伐依然保持着同样的节奏,既没有加快,也并无放慢。北风如刀,将尉缭苍老的面庞刻削得越发冷峻,如岩石般毫无感情。此是何时,全无干系,此是何地,漫不记忆。仿佛他的整个生命,仅剩下行走而已。

    然而,就这样一个已勘透生死之际的人,脸上忽然有了激动之色。尉缭停下脚步,深呼吸,嗯呜,空气中竟有烟火与酒肉的气息。尉缭转过山角,见前方道路之上,扫开一片雪地,一大堆篝火当路熊熊燃烧,时而炸开松木的清香。篝火之上,正煮着一大壶酒,烤着一头麋鹿。

    看不得也,因为麋鹿肉色已呈娇黄,烤出的油脂,如美人之汗,缓缓滑滴而下。闻不得也,因为酒香混合着肉香,随风飘荡,不可阻挡。

    圆月当空,百里俱寂。篝火之旁,一男子端坐,意态闲适,形貌不凡,显见非临近的山野村夫。男子对面,铺一空席,若有所待。

    男子见尉缭,笑道,“先生赶路辛苦,何不稍作歇息,就火取暖,与我同饮为乐?”

    尉缭眺望前方,路还长得很,于是坦然就坐,也不道谢。男子笑容不改,持刀割麋鹿腿肉以奉,尉缭接过,大嚼。男子又酌酒相请,尉缭来者不拒,狂饮。

    不多时,肉将尽,酒已残。尉缭饱舒一口气,手抚肚腹,道,“无端得此好招待,老夫无以为报,愧杀愧杀。”

    男子道,“寒冬孤野,有先生为伴,方得聊遣寂寞,正该我谢先生才是。”

    尉缭再饮一杯,目光注视男子,笑道,“李廷尉之谢,老夫可当不起。”

    男子哈哈大笑,道,“值此一夜风月好,肉香酒熟待君来。须瞒不过先生,在下正是李斯。”

    尉缭嘴角牵动,嘲讽道,“是曹三派你来的吧?”

    李斯面容一肃,道,“先生醉语乎?此时曹三尚未出生呢。在下乃奉大王之命,特于此地相候,邀先生归咸阳。”

    尉缭闻言,探手入喉,抠,再低头,将适才所食一通呕吐干净,又取雪嗽口,而后说道,“好酒好肉,老翁已无福消受,而况富贵荣华乎?廷尉岂不闻歌云:寓形宇内能几时,何不委心任去留?老夫将西游,廷尉幸勿强留。”

    尉缭这招够狠,而李斯的神经也够粗大,好整以暇地静静旁观,不露半点惊奇之色。李斯慢悠悠地喝了口酒,这才开始说尉缭。李斯以前说嬴政,虽时有激烈言辞,却始终恪守上下尊卑之分。今日说尉缭,因地位相等,则语气格外轻松,甚至流于调侃。

    在这世上,并非每个人都有强点,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都有弱点。只要找到弱点,则说无不成。那么,尉缭的弱点是什么?但见李斯闲闲说道,“天下大势,先生想必了然于胸。无论秦军是残暴嗜杀,还是仁义惜杀,皆可统一天下。”说着,李斯殷勤为尉缭酌酒,举杯相祝。尉缭沮丧气夺,不由对饮。

    李斯再道,“先生著《尉缭子》,以兵者为凶器,以仁义为鹄的。今秦欲并吞天下,以仁义取之亦可,以武功取之亦可。孔子曾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秦一旦取天下,不由先生之道,恐先生将与孔子同悲也。”

    李斯说完,再割鹿肉以奉尉缭。尉缭嚼肉在口,已是食不知味。反观李斯,却吃得加倍香甜。李斯等嘴巴里腾出些空间来,这才又道,“孟子曾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观诸先生,方知孟子所言大谬。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先生自得世外之乐也,而任秦军以武功取天下,杀伐九州,血流遍地。据李斯看来,先生非委心任去留也,实忍心任去留也。”

    尉缭不安。李斯再倒酒,大笑道,“当此雪景皓月,锦绣山川,正宜纵酒放歌,畅物外之思,遥想嫦蛾寂寞,丹桂飘香。多年之后,纵然中原战乱,杀戮不断,孤寡遍野,生灵悲惨,想来也和先生无关,目前更不必为之担忧。来,李斯为先生请酒。”

    尉缭满头大汗,悚然道,“廷尉所言,老夫未尝思之也。老夫虽欲为秦王用,然势微力薄,恐终无回天之力也。”

    李斯大笑道,“知人,然后善任。必使人得其所,方能竭尽其用。大王知先生也,愿拜先生为国尉,以三军听之。取六国之道,尽决于先生也。”说完,以国尉玺绶付与尉缭。尉缭接过,良久叹曰:“大王既不弃老朽,愿效犬马之劳。”

    李斯一拍掌,一队人马幽灵般涌出。李斯邀尉缭上马,并辔向咸阳而行。两人一路交谈,甚是欢畅。聊到兴起,李斯又道,“吾与先生讲一则逸事,姑解长路之乏。说的是二战期间,有一物理学家名叫波耳。他掌握的技术,足以左右战争之胜负。为免其人落入德军之手,英国政府秘密派货机将其从丹麦接来伦敦。到了伦敦,飞行员以货物单示波耳,但见其上写道:一级战备物资,如遭敌机袭击,即刻空投销毁,切不可使落入德军之手。”

    尉缭听得一头雾水,诧异问道,“廷尉何以忽然道此?莫非老夫便是波耳,而廷尉接到的命令,也正和那飞行员接到的命令一样?”

    李斯大笑道,“我可没这么说。根据量子力学,你我其实皆波耳,并无确定存在。惟有人前来观察之时,波函数瞬即坍塌,这才一时明白起来。”

    第八节年终总结

    嬴政十年,跌宕漫长的一年,风云变幻的一年,福兮祸兮的一年。有关这一年的年终总结,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如是写到:“秦王以(尉缭)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司马迁,不仅是集大成的史学巨擘,同时也是不世出的文学大家。“用事”,寥寥二字而已,却已精准地描摹出李斯得志的形状。也就是说,在嬴政十年的岁末,李斯终于得偿所愿,成为秦国的重臣权臣,秦国的国政,开始主导在他的手里。

    从李斯初到咸阳游仕算起,至今已过去十年。不容易啊,李斯,花却十年光阴,从一介平民蜕变成秦国最炙手可热的重臣。十年咸阳,几多起伏,几多辛酸,几多蹉跎,都不必再多去回想。重要的是,他终于登上了秦国政坛的顶峰。曾经欺凌他的,如今仰望他;素来忽略他的,现在攀附他。那以往悖逆的生灵,今日只需一挥手,便群起而响应。这时的李斯,年方四十,正当壮年,精力和思维都处在人生之巅峰。对他来说,命运的好戏才刚刚开始。

    说起来,李斯也算是从基层做起,一路饱尝仕途之艰辛。然而苦难于他,也未必不是一种财富。骤然暴贵者,难免骄横,得来快,败去也快。反观李斯,一路爬摸滚打,从低到高,得了经验,长了教训。如今的李斯,对官场生态谙熟通透,对政坛食物链得心应手。李斯作为秦国的男二号,在未来的二十余年里,一直能够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也受益于这十年的辗转起伏。

    与此同时,秦国国内的政治格局已悄然倾斜:尉缭的加入,让外客的势力进一步加强。尉缭为国尉,李斯为廷尉,军队、司法、外交等要害部门,皆控制在外客之手。外客已经取代宗室,变成秦国最强大的政治集团。而李斯,则当仁不让地成为这一集团的领袖。

    嬴政十年虽有波折无数,但对李斯来说,最终还是得到了一个happy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