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小说 >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上册)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第一节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第二节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皮肤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也只不过和此时的李斯差相仿佛。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中专、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中专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的那些门下弟子们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中专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中专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博士生懂个啥啊!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鸡。”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他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儿女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阴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

 

    第三节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而知即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此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说了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是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肉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啦,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读书。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们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啊。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到你们来,最多也就是**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canmakeithere,youcanmakeit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