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8
更新时间:2021-09-11 本书阅读量:次
16岁前,甄意遭遇过两次火灾。 第一次,她以为爸爸妈妈会救她,但救她的,是姐姐。 第二次,她以为言格会救她,但救她的,还是姐姐。 有次妈妈做饭,中途遇到学生有事,撂下家里就走;小甄意肚子饿得不行,爬上灶台翻东西,不小心打翻汤锅,她被开水烫伤,摔在地上哇哇大哭,丝毫不知道火已熄灭,煤气正嘶嘶外泄…… 但那次,奇迹般没起火。 有一对把人家孩子当自家养,自家当狗养的父母,甄意的童年等于自娱自乐。 长大一点,她在妈妈班上读书,小小的个子坐最后一排。她太调皮捣蛋,总溜去操场玩,妈妈用绳子把她的脚拴在桌子上,下课才开锁。 可妈妈下课总和学生谈心,忘了她。 她坐在后门口,眼巴巴望着玩闹的同学们,心快痒死。有几次要尿尿,憋得满脸通红,憋不住弄得一教室的味道,受尽嘲笑。 第一次大火就在那时。 午休,孩子们全趴在桌上睡觉,不知怎么起了火。 中午,整个学校在沉睡。 甄意热醒来时,火势已控制不住。孩子们纷纷醒来,哭喊一片。甄意隔门近,想跑,可脚绑在桌上。她力气小,脚踝磨出了血,也拖不动连排的桌子。 孩子们能跑的往外狂奔,被火势拦住的凄厉大哭,喊老师喊妈妈。 他们的妈妈没有来,甄意的妈妈来了,还有爸爸。 他们一遍遍冲进火场救孩子,却没看见后门的甄意。她伸着小手,撕心裂肺地哭喊:“爸爸,妈妈,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呀!” 其实,她的位置很安全,近门,离火远,其他孩子的生命更紧急;可她也只是个孩子,不懂比较分析,她害怕。但他们没看见她,或许以为她像平时一样溜去操场玩了。他们救出17个孩子,爸爸成了“烈士”,妈妈重残自杀;电视报纸歌功颂德,号召广大教师职工学习这对教师夫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舍小家为大家的 崇高精神。 获救学生的父母带着孩子在灵前痛哭磕头…… 记者追问跪在灵前披麻戴孝的小甄意:“有这样英雄的爸爸妈妈,你为他们感到骄傲吗?” 骄傲吗? 她真的很怕火。 可高中的时候,竟再让她遇到一次。 那时,甄意高二将近尾声,而读高三的言格临近毕业;高三学生们争分夺秒地学习,言格却一如往常,下课的时间全陪她。 甄意丝毫不担心,言格学习那么好,轻轻松松可以考HK城大学哩! 她那时开始爱学习了,和他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让他教她解题。 等他上大学了,她的高三得好好学习才能不那么空虚,才能考去离他最近的大学,在同一个大学城里啊。 高三的学长学姐各奔东西,她这留下的高二生比他们还伤感。每天趴在他们班的窗台上,看着他们撕书折纸飞机,她难过死了。 言格走了,她会想死他的。 那个暑假,不知是不是和她同样怀念,言格每天都陪她,漫无目的地坐公交,轧马路。偌大的深城,他们走遍了大街小巷,山林海湾。 他没有参与班级的任何同学聚会,一次也没有。 有天傍晚,甄意吃着冰淇淋,攥着言格的手在路边走,偶然遇到一群言格班上的同学。大家都热情,说有聚会邀请言格去,说聚会那么多次言格一次也没出现。 言格不为所动;但几个和甄意熟识的男生撺掇:“甄意,一起玩儿嘛,以后我们上大学了,就不容易见到了!” 甄意看言格,眼神期盼。 他同意了。 KTV里很吵,言格安静坐在角落,安瑶她们很多女生邀请,他都拒绝;而这毕竟是高年级班上,人多话筒少,甄意也不唱歌,乖乖坐在言格身边,让他给她剥荔枝吃。 他剥荔枝的姿势真干净,不像她,总弄得手上全是汁水。 中途,他出去接电话。 她坐在原地,听旁边几个女生在恭喜安瑶,大意是她要去美国名校西北大学读书,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安瑶察觉到甄意的目光,关心地问她之后的打算。 甄意说,她想好好读完高三,然后考去HK城,和言格在一个城市。 话说完,安瑶稍稍抬眉,和几个女生交换了目光。 太明显。 甄意问:“怎么了?” 安瑶眼神很怜悯,笑笑:“言格要去哈佛,你不知道吗?” 甄意的心一下子凉透。 其他人也是惋惜可怜的模样,看来都听说了。 早该知道,对她来说已经遥不可及的HK城大学,根本就留不住他。 甄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去的,一个人偷偷躲在洗手间里抹眼泪,外面歌曲混杂,她的心荒凉无声。 蹲在隔间里哭了不知道多久,忽然听到整栋楼尖锐凄厉的火警,她惊得停了哭泣,想跑出去,门却不知为何拉不开了。 很久很久,都没人知道她在那个角落,也没人来找她。 和她一起进KTV的人,在火灾爆发时,没一个想起她。言格,也没有来。 甄意缓缓睁开眼睛,言格坐在她身旁,眉眼清秀,注视着她。 此刻看到他,恍如隔世。 那天,她困在烟雾火焰中,恐慌,绝望,可他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三天,之后的很多天,都再没有出现。 就这样不辞而别,连一句分手都没有。 她不明白。 分明,前一秒,少年把胖嘟嘟的荔枝放在她手心,拿着手机出门时还回头看她,眉目如画;后一秒,就是8年之后疏离的背影,说已不记得她。 甄意不知自己是怎么昏迷的,只知痛苦万分,无法自拔,却在一瞬间得到解脱,陷入安宁的梦境。 她坐起身,揉揉太阳穴,把所有的情绪收进心里,没事人一般笑笑:“这几天熬夜,居然累晕掉,真丢脸。” “是吗?” 甄意“嗯”一声,面对他,头一次无话可说,四处看看:“对了,有人打我电话吗?”她的手机不在身边。 “有。”他从白大褂口袋里摸出手机递给她,“静音了。” “噢,谢谢。” 她划开手机看,卞谦的未接来电,崔菲的一条短信:“明天就不去了吧。”她反悔,不去自首了。 “言格,”甄意垂着眸,不看他,“我想多要一点儿时间,我想接这个官司,就当最后一次。或许不对,但我觉得这件事一定和艾小樱的死有关。等这件事结束了,我一定去警局。” “嗯。” 甄意起身:“那我……出去打电话了。” 言格点头,目送她离开。 下午的阳光洒进来,他的侧脸笼进光线里,几乎透明。 刚才让她睡着,其实很险。 把昏迷的她抱进休息室,他忽然有很多事想问她,他知道在这种时候,她说的都会是真话。 可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凝视着沉睡的她,足足一刻钟,却最终什么也没问。 他不确定在她的脑袋里,那段记忆是否清晰。 说来奇怪,12年前,她闯进他的生活时,家里人就把她的细枝末节调查得清清楚楚,但他不肯看,也不想看;8年前,他们分开后,他才开始关注她的过去。 重逢那天,他撒谎了,其实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甄意走上走廊,给卞谦回电话过去。 想想卞谦口中的巨额委托费,甄意已有猜想:“嫌疑人该不会是戚勉吧?” “是,他已经被捕。” 被捕? 看来证据确凿。 甄意:“好,我先给他办取保候审。”“你决定了?”卞谦不觉得意外,但情绪上有些矛盾,“我知道你会答应,因为我感觉这个案子会和你爷爷的事有关。但我又有些担心,小意,你要想清楚。这案子非常危险,是公众在互联网上见过的最惨无人道的一幕,比之前接触过的一切,比林子翼比宋依还要恶劣。林子翼和唐裳的案子里,你代表唐裳,公众站在你这边;后来宋依杀害林子翼,但大家同情她,影迷怀念她,所以没让你名声受损。可这次… …” 甄意吸一口气,名声对她,已是最后的光辉:“我明白。这个凶手不管有任何理由,他手段太残忍,完全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怜悯。” 卞谦提醒:“如果戚勉不是凶手,很好;可如果他是,不管你能力如何,以后你在律师这一行,都会很难做下去。” 本来就做不下去了啊! 但,只要当律师一天,就…… 甄意心里想着言格的话:“制约我的不该是道德,而是制度。即使他是凶手,也有说话的权利不是吗?” 收了电话,回头。言格站在门边,刚才的话,他都听到。 “决定了?” “嗯。”甄意爽朗道,“医生不能挑病人,律师也不能挑委托人啊。” “说的真伟大。”他语气中有一丝不经意的柔和。 “你不是这样?难道你会见死不救?” “看心情。”他淡淡道,完全没心理包袱。 “心情?”她差点儿笑,“你还有心情?” 言格看她:“是的,我也有心情,只不过没什么起伏。” “和我在一起,你心情好吗?”她真是无孔不入。 言格不答。 其实,认识她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心情。 他另起话题:“如果需要帮忙,可以找我。” 甄意狐疑:“言格,你最近真的对我……呃,怎么这么好?” 她瘪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说得像你很不喜欢似的。”言格说。 甄意一听,咧嘴笑:“那我叫你跟着我,行咩?”见言格疑似要拒绝,“你可以帮我判断警察啊当事人啊有没有撒谎!” “你把我当行走的测谎机器吗?”言格不客气地问,嗓音却低醇。 行走的机器? “言格,你这么说,会让我觉得被你挑逗了……” 究竟是谁挑逗谁? 言格干脆不理她。 他终究陪着她去警局。 警方的证据非常充分,比甄意想的棘手。 他们遇到了来配合调查的戚家人。 甄意问戚行远:“我想知道你能承受的最坏的情形是什么?” 戚行远脸色并不好,仿佛努力克制着情绪:“阿勉不会做这种事。我付那么高的律师费,意思就是不论如何,都不接受死刑。不论如何,我儿子都不能死。” 甄意:“我会尽力。” 崔菲在一旁淡定看着,戚行远一走,她带甄意到一边:“杀死艾小樱的凶手齐妙死了,我们没必要自首了。” 又道:“的确不能接受死刑。那等于坐实了纵火杀人,对戚氏的名声会是重创。” 甄意忽然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可崔菲意味深长说了句:“甄意,付钱的是行远,你是给他办事的。” 甄意隐隐觉得不对。 戚家,在收买她? 司瑰带甄意和言格去隔间里旁观戚家人的陈述,才进去,门被推开: “甄意!” 是尹铎,穿了件休闲款衬衫,大方又不失轻松。他走到甄意面前,低头微笑:“真有缘,这次要做对手了。” 这次的公诉人是他。 甄意兴奋道:“非常期待。” 言格听出她话语中的期盼和激动,目光挪过来,她眼睛似乎在闪光,脸颊像被光彩点亮,带着与生俱来的自信,看上去鲜艳而明媚。 却是望着尹铎。 莫名……不太气顺…… 他稍稍蹙眉,心想,一定是这样狭小的空间里站了太多的人,太挤了,让他不自在。嗯,就是这样。 所以,多余的人应该出去…… 他平静地看一眼那个多余的人,后者却笑得温柔,对甄意说:“我也非常期待。” “甄意,如果遇到什么难题,可以向我请教。” “谢……” “但这次我不会给你开导。” “……”甄意无语,“学长拿我开玩笑吗?” “没。”尹铎笑了起来,“说真的,要是觉得压力大了,怕输,可以和我谈。” “哦,好……” “但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甄意又气又笑,反而乐了。 笑点在哪里?言格抿了抿唇,不动声色地挪开目光。 司瑰见他们“相谈甚欢”,趁机看言格,他站在一旁,表情不显山不露水。怎么看怎么不在乎。司瑰想起那晚甄意失控大哭,替她心疼。 甄意停了聊天,走去言格身边,看他静默不语,做口型: “你吃醋了?” 他看她,眼神不太明白。 她反而有些刺痛,瘪嘴:“刚才。” “没。”非常简短。 “……”甄意没话说了。 第一个接受问询的是戚行远,表情悲苦。据他所说,那天戚氏旗下某边缘公司召开产品发布会,不是大事,不需要他出场。他一直在公司。他反复表示,戚勉不会杀人,说到激动处,几次哽咽。 警察问起戚勉平日的个性,他说他脾气暴躁易怒,常常会和人打架。 接下来是崔菲,她那天在二楼的发布会大厅里应酬,很多人都看到了她。 崔菲态度较随意,毕竟艾小樱尸体被发现后至今没线索,现在连齐妙也死了。 她对戚勉的评价很差,甚至连死者也踩,说:“齐妙比戚勉更恶劣。” 警察无意间问及艾小樱,崔菲陷入沉思。 警察关注到:“想起有用的线索了?” 崔菲犹豫:“外公寿宴那天,我隐约听见艾小樱说,看见她爸爸和齐妙抱在一起亲……似乎是这样,印象不牢。” 甄意挑眉,这…… 崔菲在故意透露线索? 最后的戚勤勤最冷静,说她一直在大厅,没上去过客房;又说爸爸准备把那家公司分出来给齐妙。 警察问会不会戚勉嫉妒齐妙得了公司。 “那个边缘公司只是个零头,从现场寥寥无几的新闻人就可以看出发展前景惨淡。”她始终面无表情,只在说起戚勉时稍有松动。 “我弟弟收留过三只流浪狗,养得很好,这样的人,不会把人活活烧死。” 从隔间里出来,甄意隐隐觉得哪儿不太对,忽听戚勤勤叫她:“甄律师!” “嗯?” 走到一边,她低了声音:“我想以戚勉的名义给你付钱。” “可我已经收了你爸的钱……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这时,不知哪儿跑出一个小女孩,撞到戚行远的腿,他蹲下来给小女孩擦花脸。 戚勤勤远远看着,淡淡道:“他很喜欢小女孩。” 甄意以为没听清:“什么?” 戚勤勤不说了:“我见不到阿勉,麻烦你多关心他。如果他衣服脏了,请给他买干净的。” “好。” 甄意回去言格身边,咕哝:“我怎么觉得他们一家人都怪怪的?” “因为都在隐瞒和说谎。” 彼时,他们走出了大厅。 “你看出来啦?” “嗯……”话没说完,他接了个电话,临时有事,要先走。 司瑰无意回头,见甄意站在大门口,雕塑一样执着地望着。 外面飘着细丝丝的雨。言格快步走下石阶,去停车场开车离开。 甄意站在台阶上,目光始终追着他,那个眼神,不悲不伤,安静的,悄悄的,欢喜着,雨丝飘在她脸上头发上,她犹不觉,兀自守望着。 司瑰在她身边站定:“你这样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也从不回头。何必呢?” 她心疼,“甄,算了吧。或许他不是你的那杯茶。” 甄意摇摇头。 不能算了。 虽然她也搞不清为什么那么迷恋他,但她只爱他,12年。 “甄意,喜欢他的感觉是什么?” “安全。” “安全?” “嗯。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他,但我希望他爱上我。我很努力,希望他爱上我。因为我知道,他是那种爱上谁便永远不会离开她的人。如果他爱上我,就再也不会离开我。我很确定。” “可,这样多辛苦啊!” “不辛苦。”甄意微笑,“因为,你刚才说错了。” “错了?” “嗯。”甄意望着细雨中那修挺的背影。 “我不觉得辛苦,因为他一直都知道我留在原地看他,而且,他每次都会回头,每一次。” 话音未落,司瑰的心一滞,因为: 细雨纷飞,走到车门前的那个男人,回头了…… 虽然已经看不清表情,但他的确看着甄意的方向,没错,静止了两三秒。 再看甄意,她凝望着他,就那样,纯粹而专一,平静而安宁地,幸福了。 她不悲不伤,伫立守望,而他,报她一次回首。 司瑰从此记住了那一刻甄意脸上的笑容,幸福,满足,痴虔。 还有那一刻,甄意骄傲而温软的声音: “每一次。” 其实,有件事,甄意不会记起,言格也早已忘记。他们都不知道,彼此的第一次相遇,不是12年前的街边;而是更远的17年前。 小学时的那场火灾,医院里混乱一片,孩子和家长的哭声不绝于耳。 小甄意没有哭,她躺在担架上,很安静。因为不哭,医护人员都忘记她了,把她遗留在角落。她脸上身上都是血污,想自己爬去找医生,可她动不了。 她的衣服破了,小孩子平坦的胸部和腹部全露在外面,又冷又痛。 一波波的记者在摄影,实时报道火灾惨状。 她愣愣的,盯着摄影机,很羞愧。小手用力抓,可衣服撕裂了,遮也遮不上。 有人认出她是英雄老师的女儿,更多的闪光灯对准她,歌颂伟大的老师舍己女救他儿,问她想不想爸爸妈妈,骄不骄傲? 她懵懂又惶恐,她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几乎没穿衣服,窘迫得想钻地洞。 可就在那时,有个小男孩走过来,把他小小的海军款风衣盖在她身上,她瞬间被包裹起来,只露出脏兮兮的头。 那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儿,脸庞干净俊秀,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他没有笑,也没有说话,甚至没做停留,转身走了。 只一瞥,她都来不及记住他的脸。 是没有记住啊。 可5年后,她路见不平拔出棒球棍打退一伙小混混,一转头,看见了一个如清风般漂亮的少年。 那一瞬,莫名其妙的,毫无预兆的,不可解释的,她对他一见钟情。想和他在一起,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