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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帮了腐败的忙 五、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奸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奸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党”(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奸党”(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120人(以后又扩大到309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邪。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得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的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舔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

    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床的司马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司马光说:“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赠恤之典,宜厚大哉。”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

    事实上,在我看来,敌对双方的如此相处,不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这一点。东汉的党锢,晚唐的党争,明末阉党与东林党人的斗争,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

    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日起,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官俸之高又居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们的日子大都过得十分滋润,无论在朝在野,在京师在州县,都优容闲适,自得其乐(否则欧阳修岂能写得出《醉翁亭记》)。做官之余,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做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做官,做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做学问)的说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既然是“精神贵族”,自然“费厄泼赖”。同样,既然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不难人才辈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因此,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

    可惜当时的体制未能为这种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龄先生《中国史》第三编第七章所言:“彼时之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司马光执政,王安石善意监督,那么,变法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种结果?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乱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